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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破获特大假记者团伙案 要挟敲诈数十家企业

2017年07月06日07:21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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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北破获特大假记者团伙案

7月5日,《法制日报》记者随全国扫黄打非办来到河北省衡水市,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假记者团伙案进行采访。

据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案人员葛涛介绍,该团伙人数众多,连续多年对衡水、沧州、石家庄三市十余县的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影响极坏。该案现已侦查完毕,破获敲诈勒索案件38起,涉案金额34万余元,查扣作案用车辆5部,手机18部,查获用于作案的证件、胸牌、车标等40余个。抓获团伙成员22人,已全部移送起诉。

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

2017年2月14日,接到衡水市上报案件后,河北省“扫黄打非”办主任李晓明作出指示,要求“追根溯源,扩线深挖,加强宣传,尽快破案”,并与省公安厅领导沟通协调案件查办工作。

此后,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先后6次协调沧州、保定、石家庄等涉案地区的“扫黄打非”部门加强相关案件线索搜集反馈,并要求其全力配合公安部门侦办此案,先后4次与省公安厅沟通加强案件侦办事宜。

2月底,河北省“扫黄打非”办对该案挂牌督办。3月1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对该案联合挂牌督办。

两伙假记者22名嫌疑人落网

2016年11月,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频频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冒充“记者”以曝光问题为由向企业敲诈勒索,影响非常恶劣。

经过走访摸排,办案民警了解到,涉案人赵桂峰系武邑县韩庄镇宋村人,今年45岁,没有正当职业,对外自称某媒体记者。赵桂峰家里经常有人集合,然后开车一起出去,到衡水市周边各县转悠,以中小企业为敲诈勒索目标。

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还发现以史兴望为首的另一伙假记者。两伙假记者经常交叉结伙出行,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

经过对企业核实,犯罪嫌疑人赵桂峰、史兴望等人主要以曝光企业问题为由索要封口费,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其作案范围涉及衡水、沧州、石家庄十余县市。

专案组经过摸排走访,追踪扩线,深入研判,逐一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和生活规律,于2016年12月23日开始收网。在该团伙分赴阜城县和安平县再次实施敲诈后,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举抓获团伙成员5人。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桂峰、史兴望等人交代,2016年3月以来,他们以“新闻记者”身份在衡水市深州、饶阳、安平、景县、枣强、阜城,沧州市泊头、献县及辛集市等地,以曝光问题、刊发负面报道相要挟,向企业敲诈钱财的犯罪事实。

按图索骥顺藤摸瓜,2017年春节前后,专案组又先后两次集中收网,截至目前,22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并全部移送检察院起诉。

师傅带徒弟母亲带儿子

专案组对犯罪团伙组织架构、作案方式、证件来源、媒体性质及主要犯罪事实进行了梳理分析。

这个特大假记者团伙由三个“小团伙”组成,每个“小团伙”内成员相对固定,多以相熟程度、亲缘关系结伙作案。但三个“小团伙”之间也存在三五成群、相互交叉、串联作案的情况,团伙内部的组织结构相对松散。

团伙成员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劣迹斑斑。团伙成员中,6人有抢劫、盗窃、聚众斗殴、伪造印章、故意伤害等犯罪前科。二是知识水平低。据犯罪嫌疑人赵桂峰称,他原来就是一个干装修的包工头,后来打麻将的时候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史兴望,2016年4月,史兴望邀他加入“中国新闻播报社”当记者,说这行挣钱快,于是赵桂峰花费1万元办理了该新闻播报社的工作证。史兴望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原来就是种地的农民。三是“师傅带徒弟”。犯罪嫌疑人马琳、贾乙因长期在本地作案,被视为资深记者,不再直接参与,转而指使他人进行敲诈。

马琳对外自称记者,时间一长连她自己都深信不疑。2015年,她通过朋友花8000元钱办理了“三农内参”工作证,开始四处招摇,2016年,马琳又为自己的儿子宋军乐办理了“三农内参”工作证,母子二人一起当起了“记者”。直到落网,马琳才后悔莫及:“我错了,我更不应该给他办证,都是我害了儿子呀!”

对外串通敲诈内部互相敲诈

赵桂峰、史兴望等人通过花钱或其他方式办理了三农内参、中国新闻播报社、法制监督在线等媒体的证件后,驾车流窜至衡水及周边县市,主要寻找有烟囱往外冒烟或者往外排污水的企业。

他们有几种敲诈方式:一是借力敲诈。一般情况下,犯罪团伙在对企业拍照后,冒用记者身份或以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身份,拨打12369环保督察热线与环保局等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以曝光问题为要挟,一方面向环保局施压,另一方面通过环保局向企业施压。企业迫于环保局和媒体的双重压力,一般都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给钱了事。

二是串通并多次敲诈。该团伙建立了微信群,号称“记者联盟”,彼此互通线索,对一些资金雄厚、规模较大的企业,犯罪团伙在敲诈成功并尝到甜头后,由骨干人员指使其他人员再次或多次实施敲诈。2016年5月,史兴望带领赵桂峰、杜亚东等人到阜城县诚信纤维素厂,以该企业往外排污为由,向该厂敲诈1万元;次日赵桂峰谎称上级领导不同意并坚持曝光,又向其敲诈6万元;2016年10月份,赵桂峰等人指使孙自友、申铭冒用记者身份再次以同样理由向该厂敲诈8万元。总共敲诈15万元。

三是“移花接木”敲诈。对于没瑕疵的企业,该团伙就从网络上找来类似的污染图片进行“移花接木”,如衡水饶阳县力润屠宰场、牧兴肉联厂的卫生条件均已达标,但犯罪团伙仍以该厂存在环境污染或卫生不合格为由相威胁并分别敲诈了2000元。

四是团伙内讧导致彼此互相敲诈。因高额经济利益驱使,团伙内部出现“黑吃黑”情况。如2016年6月份,史兴望、张国强因不满赵桂峰独吞敲诈赃款,经合谋后,由张国强找人冒充警察身份,以公安局要抓赵桂峰相威胁,从赵桂峰手中敲诈6万元,事后二人共同分赃。

假媒体助推假记者

案发后,办案民警曾到北京进行调查核实,接触了四家机构,但发现相关媒体要么没有新闻资质,要么把关不严胡乱发证,要么只管收钱疏于监管。

部分涉案媒体没有新闻采访资质。办案人员在“中国记者网”上查询中国新闻播报社、法制监督在线等涉案媒体,没有任何信息,据了解,这些所谓的“媒体”没有新闻采访资质,进行新闻报道属于非法运营。

查获的工作证、记者证、调研员证,在“中国记者网”上查询不到任何信息。这些证件只是他们从事媒体工作或网站工作的内部工作证件,在其内部网站搜索也能查到,但根本没有新闻采访权。

部分媒体办证门槛低,且缺乏有效监管。只要交钱就发放证件,对于拿证人是否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学历水平、甚至有无违法犯罪前科,发证单位一概不管。(记者 张红兵)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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