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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报道中短视频的功能与表达逻辑

——以江歌案为例

马嘉阳
2019年01月13日12:30 | 来源:人民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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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短视频 融合报道 江歌案

【摘要】随着互联网发展,短视频新闻已然成为新闻报道的一种新业态。在“江歌案”中,局面、澎湃、梨视频等短视频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持续报道,引起了较大反响,短视频在融合报道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对短视频在融合报道中的功能和表达逻辑进行了分析,希望能探究短视频应用于融合报道独特的叙事逻辑,以期提升短视频的制作水平和应用。

随着4G网络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短视频应用越来越普遍。很多新闻媒体都开始采用短视频的方式来制作和发布新闻,短视频新闻已然成为新闻报道的一种新业态。

作者选择“澎湃新闻”、“新京报局面”和“梨视频”对“江歌案”进行报道的短视频新闻作为研究对象——前两者作为媒体产制短视频新闻的代表,后者是互联网原生短视频新闻的代表——通过对比来探究媒体产制短视频新闻与互联网原生短视频制作的同与不同,并进一步对融合新闻中短视频可能产生的作用进行探究。

短视频在江歌案的推进中,一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局面”发布江歌母亲与刘鑫的见面短视频,到2017年12月宣判,多家短视频栏目持续跟进,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其内容立体、丰富,不仅包含江歌母亲、刘鑫与江歌生前的回忆、江歌母亲祭奠、还包括庭审进度,都以短视频的方式呈现。某种意义上说,江歌案始于短视频新闻,也是短视频新闻呈现较为集中典型的个案。因此,本文选择这一事件作为具体的分析对象。

融合报道中短视频的功能

(一)补充叙事功能

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也在跨平台进行融合新闻的报道,原本的纸质媒体不再限于文字报道,电视媒体也不再局限于视频,集文字、图片、视频于一体的融合新闻成为媒体共同的选择。对任何单一新闻事件的报道,往往同时包含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形态。而短视频则是其中的一个表现形态,且往往是嵌入文字报道之中的。例如,在江歌案中,新京报共发布了4篇文字报道,每篇嵌入3个短视频,新京报旗下局面共发布了4篇文字报道,每篇也都插入了3个短视频,澎湃新闻共发布了18篇文字报道,其中6篇有短视频,且都只使用了一个短视频。在这种多载体的融合报道中,起码在江歌案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文字和短视频被赋予了不同的功能:

在新京报和澎湃新闻发布的报道中,仍旧是以文字报道为主,文章本身是完整的,短视频起到的是补充和调节的作用。文字表达具有清晰明确的特点,叙事能力强,也符合一般读者长期的阅读习惯。在融合报道中,文字主要用于叙事话语,其重点在于讲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比较适合对客观事件的描述,但文字表达较为抽象,不如视频影像直观,也缺乏对主观情绪的表达。因此在两家媒体的融合报道中,在文字的基础中,更多运用了图片、视频等形式,来对文字进行补充和调节。

新京报的每篇报道都运用了多张图片和3-4个视频,和文字配合,贯穿始终,布局均衡,形式丰富,且富有层次。在“漩涡中的江歌案最全梳理”报道中,新京报对该案件300天始末进行了详细报道,在第一部分文字介绍事件的概要后,首先插入了两人见面的视频,视频内容包括江歌遇害案情部分,及江歌母亲和刘鑫300天未见所积累的冲突与矛盾;既能最快吸引读者,又能让读者一目了然了解该案件的核心内容,紧接着文字介绍了当天案发前后的情况,包括大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刘鑫到底有没有锁门,但在文章中,仅用几段分别阐述了江歌母亲和刘鑫的不同说法,此时又插入了江歌母亲对该问题看法的短视频,使受众在了解基本事实后,基于个人兴趣,可以进一步获得更深入的信息。此后文章内容还包括刘鑫与陈世峰关系,刘鑫与江歌,江歌母亲和江歌间的回忆,及案发后,江歌母亲泄露刘鑫个人隐私部分,同时在该部分插入了江歌母亲对泄露隐私说法的短视频。总之,在整篇报道中,文字已相对完整地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短视频适时插入其中,能将文字想说而未说的部分补充上,有助于全景事态的呈现,使故事空间将得到较完整的还原。

澎湃新闻的报道,基本只插入了一个短视频,但视频内容与文章十分贴合,如江歌母亲开发布会的报道,在文字简短介绍江歌母亲的状态后,紧接着插入视频使受众观看发布会的情况,如果把短视频内容仅用文字介绍,就会显得琐碎,不直观。将短视频应用于融合报道,能将文字、图片、视频等的最大功能发挥出来,使报道的叙事达到最优。

同时,彭湃视频善于运用多样方式进行报道。在形式方面,澎湃新闻发布了3D还原江歌案的视频,基于双方对于重要事实(如是否锁门、刀从何来)的不同说法,进行了对比展现。对于庭审中有争议的,人们关心的重点整合起来,用3D动画展现,简洁明了。之后澎湃视频还发布了手绘短视频,用素描记录庭审现场,使用户更了解庭审的布局、状况及现场陈世峰、江母的语言、表情细节。

(二)抒情功能

在融合新闻报道中,常会需要营造氛围,使受众沉浸其中,对人物、事件现场有更强烈直接的感受,相比而言,文字较理性客观,也更抽象,用文字展现当事人的冲突,描述当事人的情感,难以带给观众直观的视觉冲击,可能用文字描述上千字,也不如几分钟的视频有更好的传播效果。因此叙事语境的营造更多地被视频、音频以及可视化的视觉符号语言所承担。其中短视频能对现场进行还原,起到较好的渲染感情的作用。

在短视频的选择上,澎湃和新京报都倾向于选择情感导向的短视频。所运用的提供基础资讯的短视频非常少,对于事实的介绍,也是用3D动画模拟案发过程来展现,其余短视频则大多用于渲染感情,如江歌母亲在江歌生前公寓祭拜,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等,在补充信息之余,让观众直面现场,加上镜头剪辑,配乐渲染氛围,打动受众。

在新京报“她遇害前的最后10小时|江歌案今日东京开庭”报道中,第一部分介绍开庭当日情况后,插入了江歌母亲重返江歌住处的短视频,镜头中没有主持人,仅有江歌母亲,受众观看视频,就像跟随江歌母亲一起重返故地。江歌母亲边走,边回忆与江歌初来日本的情形,痛哭了起来,此时有江歌母亲与一对母子迎面走过的画面,这种无言的对比,更让受众唏嘘哀伤。之后江歌母亲买花来到江歌公寓楼下,跪地痛哭,问“为什么要杀害她”。在这5分钟视频内,有数次没有任何旁白、对话,仅是对江歌母亲情绪的特写,加上一些特定的镜头,如呼啸而过的火车,迎面走来的母子,营造了一个哀伤的氛围,让受众被这样的情绪所感染。而这个短视频如果用文字表达,可能会一笔带过如“江歌母亲重返江歌住处,为女儿献花落泪”,但通过镜头画面的运用,给受众带来了更深的感触。

在澎湃新闻“对话江歌母亲”的报道中,将短视频放在了开篇位置,而且一开始就是江歌母亲对着镜头说“除了痛还有什么感受,绝望,痛”,如此的情感表达为整篇文章奠定了基调,也能吸引受众继续阅读。

融合报道中短视频的表达逻辑

以视频形式进行新闻报道,当然并非新鲜事,电视新闻早已出现。但囿于叙事功能的要求,其制作有清晰的特点:画面由事件不同阶段、不同侧面的画面进行蒙太奇拼接而成;声音主要是主持人的口播和画面同期声,由此实现不同画面的转场和事件发展过程的梳理。融合报道中的短视频新闻与电视新闻在形式上虽然很相似,但因为两者功能上的不同,在叙事特征上也有了很大区别。

(一)声音成为情感表达的重要手段

短视频新闻通常时长较短,不同于传统电视新闻完整的起承转合,短视频在有限的时间里承载了更鲜明突出的信息。同时注重现场报道,突出现场声音,保证视频的原始感和现场感。在本次江歌案的报道中,充分突出了现场当事人同期声,这其中当事人的痛哭声成为情感宣泄的重点。在局面报道江歌案的短视频中,一段视频中可能有数次情绪的爆发,不仅有长达2-3分钟没有话语,只是痛哭的镜头,甚至在一段视频内,被采访嘉宾会从头哭到尾,在传统的电视节目中,由于一期人物采访的时长限制,叙事安排,并不会有如此频繁、有冲击力的情感表达,这样的表达是互联网独有的,更加真实,更打动人,也使受众感知新闻事件或人物的心理距离被拉近。

其次,背景音乐同样是短视频不可或缺的表达手段。如澎湃视频发布的江歌母亲到女儿生前公寓进行祭拜的短视频,配合舒缓悲伤的音乐,江歌母亲跪在公寓前,边走边回忆江歌带她走过的路,整个视频营造了低落哀伤的氛围。

(二)画面的选择

一般来说,电视新闻的镜头时间较短,通常会对特定镜头进行剪辑,配乐,对内容进行合理排布,形成完整报道;而短视频新闻,大多是一镜到底的现场拍摄,不加剪辑,多采用现场原声,给观众一种直面现场,身临其境的体验。在镜头选择上,电视新闻会选择一些空镜头进行过渡,短视频则抛弃了空镜头及静态叙事镜头,追求碎片化的简单陈述,来适配移动端的用户体验,迎合用户碎片化阅读。在此次江歌案的报道中,梨视频多是对庭审内容1-2分钟的碎片化报道,不再剪辑配乐,集中展现庭审重要动态,吸引受众。局面无论是对江歌妈妈及刘鑫见面的报道,还是对二人的采访,大多都不加剪辑,观众有一种直面当事人的感觉,更给观众直面现场、直面冲突的感受,增强受众对新闻当事人的情感认同和对其矛盾、冲突的感知。

在景别中,电视新闻中景远景为主,近景为辅,以较客观的视角讲述新闻,在情感上隐忍克制。而短视频新闻中有很多特写,对当事人痛哭特写、对质的特写等,都在加剧冲突和矛盾,在局面视频中,江歌母亲倒了杯水,放在江歌遗照前,说“水有点烫,晾晾再喝”,然后不断擦拭着江歌的照片,并亲吻江歌的照片。这一系列镜头展现着一个失独母亲的日常生活,使受众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江歌母亲的思念和悲痛。短视频新闻会选择一些有感染力的镜头,制造冲突,让当事人直面冲突,增强短视频的戏剧性。

短视频是碎片化、非连续化的,在较短的多条视频内,聚集了大量关键性信息,在具备一定信息密度的同时增强了节奏感,更符合新媒体环境下的传播,相比而言,基于蒙太奇叙事法则的传统视频新闻已无法适应网络用户移动化、碎片化的接受情境。

融合报道中短视频与文字报道的配合

我们可以看到短视频已经应用在了融合报道中,在一篇文章中也不止一次地出现短视频,但短视频的应用仍存在问题。首先是视频内容与文章不够贴切,如在局面的“微博发出‘泣血的呐喊’才炸出了刘鑫”,前后文内容是刘鑫的多次爽约,不见江歌母亲,但中间插入的视频是江歌母亲称刘鑫反锁门,这样会造成一种不连贯,给受众一头雾水的感觉。因为短视频与文章内容是独立制作的,一般先有视频,报道才能有选择地应用视频,所以报道在选择时,要多加比较,选择更为贴切的一段。再者,短视频的应用也未加裁剪,基本都是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一段视频直接搬来,有时甚至有两个视频的集合,长达十几分钟。常常文章已经把事情叙事清楚了,过长的视频可能有部分内容和文章重合,这样受众等不到视频的精华部分,就会关掉视频,或继续略过视频,继续向下浏览。所以在融合报道中,可以对原本的短视频进行裁剪,选择更为贴切文章内容,放在此处最能渲染感情,或让受众有所感触的部分,更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短视频在融合报道中多起到补充信息、渲染情感的作用,也就决定了短视频的内容必然深度不足。事实上短视频因其碎片化的特点,大多仍停留在事实信息的提供上。澎湃视频的报道中,大多是根据时间节点,发布相应的视频,如在庭审期间发布庭审信息,在江歌母亲开发布会时发布相关内容,短视频间较为割裂,也没有完整的策划。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媒体认为短视频是碎片化的,无法用于深度、连续报道。但其实所谓的“碎片”,不是意味着报道内容也是破碎的,而是指舍弃传统意义上视频新闻的编辑思路,减少辅助镜头,在叙述上省去铺陈、细节等解说内容,让用户得以在浏览新闻的有限时间内高效获取新闻的重点信息。并且随着新闻类短视频越来越多,相似的基础信息提供就不再具有竞争力。媒体必然需要有自己的立场和角度,报道出独家、有看点、高传播的内容,这是离不开深度报道的。而这样的深度报道,同样可以运用于融合新闻中,使短视频在其中有更丰富的层次。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短视频在媒体融合报道中应用已非常普遍,媒体将其穿插于文章中,与其他部分相配合,达到最大的传播效果。因此短视频的功能,媒体对其的运用等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媒体产制短视频的内容。也因此,两类短视频会在多个方面有不同。

梨视频是资讯类原生短视频平台,本身不生产融合新闻产品,短视频也不会用于融合新闻,其所有内容都需要通过短视频形式制作、传播。而对于媒体产制短视频来说,文字已承担了大部分提供基础信息的功能,所以不再需要用短视频来提供基础资讯,自然而然就会需要对短视频进行进一步的加工,使其能在内容、形式上与文字区别开来,对文字进行补充,如在庭审资讯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其次,媒体产制短视频更倾向于运用具有情感导向,能对报道内容进行情感渲染的短视频。视频影像天然比文字具有更直观的冲击力,在文字进行了客观的事实叙述部分后,需要运用短视频来渲染氛围,抒发情感,与文字部分相调节、相补充,因此媒体产制短视频比起原生短视频,会更注重情感导向。

由于短视频的快速发展,用户观看短视频的动机从最初的休闲娱乐,逐步扩张到获取信息、寻求科普知识等层面。相应地,短视频也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报道总来,成为与图片、文字一样的内容表达载体。但短视频本身以短见长,展现内容容易流于碎片化,往往与力求完整全面的新闻报道趋向相左。因此,如何以短视频的形式,尽可能完整、有效地呈现信息,合理地进行内容的选择与取舍,对接用户获取信息的深层次需求,是短视频创作者亟待考虑的。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从传统媒体脱胎的媒体产制短视频,是否过于追求迎合互联网发展,追求流量、点击率的同时,不再恪守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伦理要求。在本次江歌案中,媒体产制短视频偏向情感导向,但也不断制造矛盾、冲突,肆无忌惮地宣泄情感,将江歌母亲个人的悲伤痛苦,在镜头前放大。短视频作为新闻报道平台,其作用不应当只是通过剪辑展现一个悲情的故事,吸引受众,更不应该出现报道后,全民指责当事人、对其网络暴力的行为,媒体产制短视频作为新兴的内容载体,不应脱离传统媒体的伦理要求,而要与其一致,进行理性、客观报道,引导健康的舆论。 

(责编:尹峥、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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