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版权集体管理有广阔空间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的前身是成立于2005年的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2009年,协会正式转变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并更名。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影著协在重重困难中做了很多工作,为保护电影版权付出了大量努力。
现状:影著协工作复杂且艰难
2010年,影著协收费标准经由国家版权局发出公告。然而,以网吧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为例,相关业务至今未能如期开展、著作权人鲜有相关领域的版权收入,这也证明了集体管理工作是复杂的。
尽管如此,影著协也没有放弃。2011年,影著协开始关注放映电影作品的视听馆、小影吧,多次调研、召开座谈会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有关部门。2016年前后,相关行业迅速扩张,有使用者希望影著协能够提供版权服务,但是,著作权人授权不易获得问题一直困扰着影著协。此外,影著协转付海外版权费的业务,引起国内电影创作者对《著作权法》修法工作的广泛关注,极大地提升了从业者的版权意识。
困惑:取得授权难,解药何在
影著协是国内唯一一家不承担法定许可职能的集体管理组织,这就意味着,影著协要开展业务的话,首先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了解外国集体管理的发展历程后发现,著作权人希望有高效、合法的行使权利方式,这种愿望是推动国外集体管理组织发展的动力。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国外著作权人才愿意用自己的著作权使用费收入来资助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使其能够独立运营,并不断完善,最终为著作权人更大程度地实现权利。
我国电影行业中的权利行使形式主要有买断、分账和保底加分账。从目前市场情况看,交易各方均各得其所,即便有些著作权人觉得不甚公平,但也未达到要急于改变这些权利行使形式的程度。著作权人自身没有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行使权利的强烈欲望。
影著协为了避免与资方竞争,选择了一些新兴领域进行尝试,而新兴领域往往存在权利归属不清和市场发展与收益不确定等特点,这些也直接影响著作权人的授权积极性。同时,一些具有较多作品的著作权人更倾向于自己直接授权和维权。
而作为供需关系的另一方面,使用者急需解决版权问题。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影的发行和人们的观影方式均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使用者希望通过协会获得一揽子许可,以达到可以随机使用任何作品的目的。然而,任何新兴市场在发展初期规模都是不足的,其能支付的著作权使用费也是比较低的。这样的矛盾也使得中国的电影集体管理面临重重困难。
未来:可一站式解决版权问题
实际上,在我国电影领域内存在着较为先进、成功的集体管理案例——农村数字院线的发行模式。
农村院线一部分由新农村公司每年代表政府采购一部分影片的农村公益版权,版权使用费取决于政府出资额。另一部分,非公益数字影片的版权则由各影片著作权或发行权拥有者直接或者间接通过电影数字中心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服务平台向农村电影数字院线公司发行。非公益数字影片的版权使用费定价由相关著作权人自主决定。
《2018年农村电影市场盘点》显示,全国已建立农村数字电影院线320条,数字电影版权方339家,活跃放映队45327支,全年公益放映场次约868.6万场,观影人次达6.02亿。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是唯一的发行机构,所有使用者只需通过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就能一站式解决版权问题。农村数字院线版权管理模式可以适用于更多使用场景,著作权集体管理在电影发行中,或许有着广阔的可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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