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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體時代政府辟謠失靈及其應對【2】

黃曉軍 王敏
2016年06月27日16:42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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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應對措施

政府機構在謠言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可以根據謠言所處的時間段,實行差異化處理,從而提高辟謠效率,增強辟謠效果,應對辟謠失靈。

(一)謠言潛伏期

1.政府機構建立健全網絡輿情監控機制。可以安排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網絡輿情收集工作,對國內網站、論壇、微博等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並向上級匯報輿情搜索狀況。政府及時組織人員召開網絡輿情研判會議,准確查找原因,核實問題,對網絡輿情發展趨勢進行預判。對可能誘發突發公共輿情的事件進行數據收集整理及對比分析,為科學辟謠提供信息支持,以提升輿情掌控能力。此外,政府應快速組織相關部門,啟動應急預案,統一信息口徑,避免各部門信息不統一而影響政府公信力。從而實現由被動式防御到主動式防控,將謠言扼殺在搖籃裡。

2.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意識。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的官方特質,為澄清事實、引導輿論提供了權威的平台。背后的運營團隊應主動對當下熱點事件進行信息議程引導,佔領輿論高地。並增加更博和推送的頻率,通過微直播、微訪談來吸引更多網民的關注,多與網民直接溝通,提升知名度。此外,加強與意見領袖的互動合作。對於意見領袖就突發公共事件的質疑,及時且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借助意見領袖的影響力,擴大辟謠信息的傳播面。

(二)謠言傳播期

1.政府機構應該第一時間介入事件中。將所知道的權威信息有針對性地披露出來,並與公眾保持持續的信息溝通,根據謠言的發展情況不斷地發布后續的辟謠信息。例如,“8.12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發生當晚,朋友圈盛傳“在風力影響下,有害氣體可能影響北京”,導致北京市民不敢出門。對此,中國天氣網發布辟謠微博“專家稱主要擴散方向為渤海區域”,從而將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2.完善政府與媒體聯動機制,形成輿論合力。媒體是政府與公眾之間溝通的橋梁,政府可以採取主動向媒體提供新聞稿、召開新聞發布會或接受媒體採訪等形式,來公開辟謠信息,避免社交媒體的自由和分散化傳播,而出現不客觀的消息,使辟謠難上加難。政府可以依靠傳統媒體及時對當前輿情事件進行反饋,再經新媒體引導網民對新的議題進行討論,引導網絡輿論向理性的方向發展,並最終形成輿論合力。同時,政府鼓勵微博等平台上以及線下各種民間辟謠機構參與到辟謠實踐中,進行多渠道全方位辟謠。

3.政府的辟謠要想收到理想的效果,還需注意以下幾點:其一,辟謠內容要以事實說話並附帶詳細的解讀材料,呈現完整的調查取証的過程,辟謠信息越豐滿,越有說服力﹔其二,辟謠用語切莫含糊其辭、模棱兩可,盡量貼近百姓的日常用語或使用規范用語,越清晰卻有效﹔其三,辟謠主體該由哪個部門擔當效果最佳,應經過協商再確定﹔其四,辟謠速度並非越快越好,一些公共輿情事件的取証過程復雜,政府過分追求快反而遭到公眾的質疑,自身也會“忙中出錯”,有損形象。辟謠講究的是速度與質量的有機統一,才能最大限度地緩解謠言的危害。

(三)謠言消散期

1.建立傳播謠言的懲罰機制。對於故意捏造不實信息,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破壞社會穩定的人,要追究相關責任。懲罰並不是目的,隻有制度嚴謹,和諧的網絡環境才有保障。同時,懲罰機制須統一,相應地出台有關政府失信行為的懲戒措施,創造條件來讓公眾有效監督政府的信息公開,並將政府信用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

2.建立辟謠數據庫。任何辟謠過程對於今后治理謠言都有借鑒與啟發意義。辟謠按謠言類型進行對比分類,整理歸檔,建立一個辟謠數據庫。同時,總結歸納國外在辟謠過程中取得的成功經驗,補充進辟謠數據庫。一旦謠言出現,就對照數據庫中的信息,若相似就加以利用,以提高辟謠成功率。若與之前的謠言事件不同,就把新的信息加入到數據庫,使數據庫得到更新、完善。

3.對網民進行媒介素養教育。結合相關網絡謠言案例,普及法律知識和道德知識,加強通俗性科普宣傳。讓網民知道怎樣鑒別信息,什麼樣的信息源比較可靠,以及有疑問時該向哪些部門求証等,以增強面對網絡信息的免疫力,自覺過濾掉不良信息。同時,積極培養網民的自律意識,自覺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自身不造謠、不傳謠,營造和諧的媒介環境,維護社會的穩定。此外,政府辟謠要從公眾的角度出發,辟謠信息要能引發公眾的理性思考,扭轉網民的態度,以破除公眾感性的偏見和“先入為主”的思維定式。

三、結 語

在網絡空間裡,每個人都被良莠不齊的信息所包圍,謠言也將伴隨人類社會始終,可以說隻要有媒介就一定有謠言,政府所能做的是減少謠言的產生和控制謠言的傳播。雖然提高網民自身的信息分辨能力,打擊謠言傳播的始作俑者可行,但政府一定要完善辟謠機制,改進辟謠方法,以增強權威性、提高公信力,避免辟謠失靈。使謠言無人可信,才是辟謠的最佳狀態。

參考文獻:

[1] 高可榮,王雲慶.網絡時代政府辟謠的應急管理機制[J].行政與管理,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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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蒲玨伶,郭小安.政府辟謠速度:快與慢的反思[J].電子政務,2014(6).

(責編:霍昀飛(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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