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習近平講話論對輿論監督“時度效”的把握
來源:《西部學刊》2016年8月下
編者按:當違法亂象、違規經營以及偽劣產品在眼前屢屢冒出、相繼晃動時,人們哀嘆痛惜監督職能的“天缺一角”。欣喜的是,新聞媒體中有一些佼佼者不懼風險、挺身而出,履行著輿論監督的責任擔當。西安《華商報》作為其中的佼佼者名副其實。多年來,該報對於輿論監督,從亂象發現、及時跟蹤、深入調查、真相晾出、原由細究、責任追尋、矛盾化解、問題解決直到引發社會反思、提出制度建議等等,做到了輿論監督與輿論引導的有機結合,形成了相對成熟的新聞報道機制,構建了相對完善的輿論監督模式,得到社會好評,在輿論監督與輿論引導的有機結合方面,有一定的標杆意義。鑒於此,我們特邀《華商報》主任記者李正善結合他在該報從事輿論監督的經歷撰寫此文。李正善曾參與洛陽大火、廣西南丹礦難、張君搶劫團伙審判、胡萬林非法行醫案件審判等國內重大新聞事件的採訪﹔曾組織和採寫陝北鄉村高利貸、山西繁峙礦難、西安寶馬彩票案、西安兒童醫院醫生收紅包被抓、鄉村教育調查報告、富平醫生販嬰案等重大輿論監督性報道,在國內外產生較大反響。為此,他獲中國新聞獎兩次,中國新聞獎提名獎兩次,獲陝西新聞獎等60余次﹔其中獲陝西新聞獎二等獎的《試論輿論監督報道的平衡原則》、入選香港大學新聞教材的《延安夫妻看黃碟被抓報道引發公權力與私權利邊界之爭》,則是他眾多論文與專著中輿論監督方面所探討的得力之作。而在下面所發之文,又是他對輿論監督不斷探索的自然延伸。
摘要:本文對於如何走出新聞輿論監督的思想誤區、明確新聞輿論監督的重點、明確新聞輿論監督的原則等問題進行了探討,並就如何破題提出相應的思路。
關鍵詞:習近平﹔新聞輿論監督﹔批評性報道﹔時度效
中圖分類號:G20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CN61-1487-(2016)08-2-0038-03
新聞輿論監督,是黨和政府新聞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更是一門藝術。運用得好,能起到化解矛盾、促進工作、團結鼓勁的效果。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2月召開的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時指出:“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是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方針。做好正面宣傳,要增強吸引力和感染力。真實性是新聞的生命。要根據事實來描述事實,既准確報道個別事實,又從宏觀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輿論監督和正面宣傳是統一的。新聞媒體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直面社會丑惡現象,激濁揚清、針砭時弊,同時發表批評性報道要事實准確、分析客觀。隨著形勢發展,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必須創新理念、內容、體裁、形式、方法、手段、業態、體制、機制,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適應分眾化、差異化傳播趨勢,加快構建輿論引導新格局。要推動融合發展,主動借助新媒體傳播優勢。要抓住時機、把握節奏、講究策略,從時度效著力,體現時度效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些闡述,可以說是新聞輿論監督的綱領。個人認為,這些要求和方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尊重新聞規律,走出輿論監督的思想誤區
每一項重大的突發事件,其實都是考驗各級干部的時刻,其中的重要一項就是“輿情”。輿情熱烈,說明廣大人民群眾對事件的關注度高。關注度高,就更需要相關當事部門快速處置,及時回應。從當下來看,一些地方的黨政部門在應對輿情時,較大面積地存在推、拖、等、靠等懶政現象,不到萬不得已,遲遲不見動彈,從而導致群情激奮、路人指責。由此,輿論引導就成為重要的一項工作。既講究技術,也講究藝術。輿論引導得當與否,經常影響一地、一部門乃至全局的工作和形象。這就要求我們首先要認識到新聞輿論監督的重要性,了解新聞輿論監督的規律,掌握應對輿情的藝術,提高應對輿情的水平。
新聞輿論監督,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它代表著民情民意,對社會發展有著很強的引導和制約作用。同時又具有很強的權威性。它將真善美捧上道德的聖壇,引導人們敬慕效仿﹔它將假丑惡暴晒在陽光下,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道德審判。因而,就有了“不怕通報,隻怕見報”之說。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新聞輿論監督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沖破了“報喜不報憂”的桎梏,打破了“汽車司機售貨員,城管市容和攤販”的層次,改變了結案以后再公開報道的模式。特別是互聯網和微時代的到來,新聞輿論監督在及時性、廣度、深度、力度等方面都有了巨大進步。但是,從目前應對輿情和新聞輿論監督開展的現狀及效果看,新聞輿論監督還存在著幾個難點。
(一)對輿論監督的認識上存在誤區
長期以來,不少領導干部習慣於把輿論監督報道叫做負面報道,直至現在這種偏頗看法在他們之中甚至包括普通行政干部在內依然沒有消弭。這其實是一種錯誤的看法。原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趙啟正說過,“說我們的不好就是負面消息嗎?不是。判定報道的正面負面問題,應該從是否有利於我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方面來考慮。”(據潘多拉雜文《負面報道之說該壽終正寢了》)
1998年10月7日,朱镕基同志到中央電視台考察工作,在同《焦點訪談》節目記者編輯座談時指出:“大部分節目以宣傳成績為主,有這麼一兩個節目來指出前進過程中的問題,動員全黨的力量去解決它,這樣做的效果比單純宣傳成績好得多。沒有這樣的節目,群眾的聲音反映不出來,那還有什麼民主?還有什麼監督?現在,《焦點訪談》以它的工作成績和實際效果,証明全國人民都接受了這個節目。並不是因為它開展了批評,報道了問題,大家就垂頭喪氣,而是從中接受批評,改進工作,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前途,堅定了斗志。”(《朱镕基講話實錄》第三卷132頁)
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年初在講話中強調得更加明確,“輿論監督和正面宣傳是統一的。新聞媒體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直面社會丑惡現象,激濁揚清、針砭時弊,同時發表批評性報道要事實准確、分析客觀。”
從現實中諸多事實來看,輿論監督正好起到了針砭時弊、激濁揚清、促進問題合理解決與順利解決的作用,是醫治社會頑疾的良醫妙丹。可見,無論權威論述,還是社會效益,都無可辯駁地証明,把輿論監督報道叫做負面報道,是步入了認識的誤區。
(二)具體做法上不到位
第一,監督對象不到位。有很多還處於隨心所欲、自我放任的監督盲區,沒有納入監督視野。
第二,監督體制不到位。經常出現“樂於監督外地,很少監督本地”的“燈下黑”現象﹔經常出現“樂於監督基層,很少監督中上層”的現象。
第三,監督效果不到位。習總書記指出,“隨著形勢發展,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必須創新理念、內容、體裁、形式、方法、手段、業態、體制、機制,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要適應分眾化、差異化傳播趨勢,加快構建輿論引導新格局。要推動融合發展,主動借助新媒體傳播優勢。要抓住時機、把握節奏、講究策略,從時度效著力,體現時度效要求。”
從目前的現狀看,新聞輿論監督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的體制還不健全,互聯網陣地的優勢沒有利用好,離時代賦予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使命還有較大距離。
二、明確新聞輿論監督的重點
一是新聞輿論監督對於政府的重點,是監督政府依法執政中存在的重大決策失誤、重大決策程序失誤和重大決策盲點失誤。
全國著名風景旅游區雲南大理洱海公園裡,有一顆鑲嵌在洱海南岸的明珠——情人湖。但是,隨著“洱海天域”項目的開發,情人湖消失殆盡。取而代之的是成片的樓房,以“情人湖上的觀海別墅”高價出售。
2010年4月,國內多家新聞媒體對於這一明顯的反常現象,對於這一令人困惑不解的決策失誤予以報道。報道引起社會的重視,經當地檢察機關介入調查,確認原州長助理郭寶峻同開發商勾結,將27畝項目用地改變為綜合用地,騙取政府補償金2000萬元,擅自變更項目設計規劃,將分體式產權式酒店項目,變更為別墅式商品房開發,違反協議多佔了情人湖地域面積,最終使情人湖遭受永久性破壞。該市市長段力、副市長方雲、州長助理郭宏峻等均收受開發商陳白賄賂,均被開除黨籍,移交司法處理。此事的依法處理,顯示出新聞輿論監督政府決策失誤的必要和作用。
二是新聞輿論監督對於公權部門的重點,是監督公權部門在執法中,存在的執法犯法、貪贓枉法、刑訊逼供、貪污受賄、內外勾結、以黑制黑、吃拿卡要、傷害公民人身安全、侵害公民財產等違法犯罪行為。
監督公權部門依法執法行政、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的報道,典型的除了《南方都市報》報道的大學生孫志剛案等案例外,《華商報》報道的所謂的“延安夫妻看黃碟案”,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002年8月18日晚,陝西延安市寶塔區一村民張某和妻子李某在家看“黃碟”,之后張某被突然闖入的萬花派出所民警帶走。10月21日,張某被延安市寶塔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事經《華商報》持續報道,在全國新聞界、法律界引發了一場關於“公權力與私權利邊界問題”的大討論。當年12月5日,張某被解除取保候審,寶塔公安分局也撤銷了此案。這些報道為促進執法機關改進作風,公正執法,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健全司法制度,推動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起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新聞輿論監督對於官員個人的重點,是監督鄉鎮、部局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監督掌管人權、財權、物權的干部和掌握審批、審計、監督權的干部,監督獨立核算的國有事企業單位的決策層領導干部,監督獨立核算的國有事企業單位掌管人權、財權和物權的干部的違法從政行為,監督官員貪污腐敗,瀆職亂為和不作為行為。
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長周久耕,在公開會議場合抽著1500元一條的“九五至尊”香煙,戴著數萬元的名表。這些,均與其正當收入明顯不符。兩張照片被網絡媒體曝光后,引起紀檢部門和檢察機關重視。2009年2月13日,周久耕被“雙開”。2009年12月3日,周久耕因受賄120萬元,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
黨的十八大之后,反腐力度加強,黨中央查處了一大批腐敗貪污的“老虎”,新聞輿論監督官員違法從政和貪污腐敗,也成為一種趨勢。新聞輿論監督官員,已成為反腐斗爭的一個重要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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