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傳媒>>傳媒期刊秀:《今傳媒》>>2018年·第7期

淺析微博中的突發公共事件:媒體、政府、公眾【2】

高碧瑤
2018年09月18日09:32 | 來源:今傳媒
小字號

三、公眾和輿論

一般而言,輿論就是指公眾的情緒和表達,從2003年開始,互聯網逐漸在熱點事件中扮演民意表達平台角色,使網絡輿論成為一種正式的社會現象,並進入公共話語。[1]同時,隨著手機等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微博成為人們獲取信息、討論事件的重要新媒體工具和平台。網絡和新媒體給了公眾參與新聞事件討論的可能性,帶來了“公民參與式新聞時代”,尤其是當危機事件影響到他們的個人生活或公共利益時,公眾的參與度會進一步提升。

網絡輿論越來越容易形成一股強烈力量,不論是媒體還是政府都對自媒體上的公眾輿論加強了重視。“輿論倒逼”在自媒體環境中頻頻出現,網絡輿論影響著話語走向。比如,近幾年反腐倡廉、學術造假等類的新聞報道中,都有網絡輿論在發揮著強大作用。一方面,促使媒體挖掘、報道更多事實、信息,另一方面,也使相關部門提高了專業性和嚴謹度。

公眾在參與度上提升,在信息公開中做出了積極努力,但同時要警惕在公眾參與過程中產生的“二次傷害”比如,語言暴力、惡意誹謗等極端情緒控制下的非理智、非客觀行為。這些行為有一部分原因是“多個主題媒介素養的缺失”,匿名性又對網絡上的公眾發言給予了更多空間。而對現狀的總結研究發現,這種缺失不僅表現在文化程度較低的社會底層公眾中,也表現在高級知識分子群體中。比如,不得不引起注意的有公眾中的“信息優勢者”,其掌握部分事件事實且具有優先性,在公眾對事件本身不夠了解的情況下,容易被“信息優勢者”的部分事實偏離方向,對危機事件產生不客觀認知。也就是說,新媒體時代的危機事件傳播中,公眾擁有“受眾”和“傳播者”雙重屬性。進一步,部分“信息優勢者”成為傳播環境中的意見領袖,尤其當他們發表不負責任言論或者在某些利益驅使下,在網絡傳播環境中經常會出現“帶節奏”現象。

四、結 語

網絡如水之載舟與覆舟,既是危機傳播的有效武器,也是危機發生的第一現場。[3]在信息爆炸時代,公眾在短時間內獲得大量信息的可能性大大提升,給“兩微一端”提出了更高要求。從另一方面看,信息化時代給政府機構掌握輿情的途徑也有所增加,隻要從指導精神到具體行動,直面事件本真、真正重視公眾反應、重視輿情,當下環境就是一把機遇與挑戰並存的雙刃劍。通過分析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三者關系,我們進一步發現,以新媒體為載體充分發揮其優勢,三個層面互相影響、相互作用是可以實現人為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縮短危機蔓延時間的。互聯網環境下產生的突發事件輿論討論歸根究底還是要通過互聯網方式解決,建構合理的對話機制,通過“對話”讓政府、媒體、公眾良性互動,尤其是在突發事件中能夠保証機制的有效運轉尤為重要。

參考文獻:

[1] 匡文波.新媒體輿論:模型、實証、熱點及展望[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

[2] 於晶.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布的傳播效果研究[M].北京:研究出版社, 2013.

[3] 吳宜蓁.危機傳播:公共關系與語藝觀點的理論與實証[M].蘇州 : 蘇州大學出版社, 2005.

[4] 賀文發.突發事件與信息公開:危機傳播中的政府、媒體與公眾[M]. 北京: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 2010.

[5] 唐緒軍等.新媒體藍皮書:中國新媒體發展報告2016[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6.

[6] 陸學莉.反轉新聞的敘事框架和傳播影響[J].新聞記者.2016(10):41-49.

[7] 竇豐昌.媒變:中國報紙全媒體新聞生產“零距離”觀察[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2016.

[8] 謝科范等.網絡輿情突發事件的生命周期原理及集群決策研究[J].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4):482-486.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傳媒推薦
  • @媒體人,新聞報道別任性
  • 網站運營者 這些"紅線"不能踩!
  • 一圖縱覽中國網絡視聽行業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