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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稿”現象的著作權侵權認定研究【2】

顏希文
2018年09月18日09:34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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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場景”元素相關的著作權獨創性認定問題

另外,“場景”也是誤導普通受眾對抄襲定義的一大因素。舉個簡單的例子,根據歷史史實改編的文學作品,因為有遵循史實的必要,這類文學作品在劇情上大多是類似的,但是這並不妨礙其著作的獨創性權利,因為對於相同的情節、內容或思想,通過不同的表現手法、不同的敘述技巧、人物場景的設計安排,都會使作品大相徑庭。這裡的史實可認為是作品中的“場景”元素,歷史朝代的服裝發飾、人物稱謂、流行語等“場景”往往是同類作品的必要表達。從“場景”元素的獨創性來說,其本身也不具備獨創性的標准要求。

對此,現以近期熱議的洗稿糾紛案“周沖的《郭襄與張三豐:你的風陵渡,我的鐵羅漢》一文涉嫌抄襲六神磊磊的《一百年,你的風陵渡,我的鐵羅漢》一文”為例,分析洗稿行為中的獨創性。

兩篇文章從標題上來看,乍看相似,但是其實質是否相似,需要進一步的對比分析。一般來說“洗稿”類的實質性相似判斷,需要特定的專業鑒定人員才能客觀上查明作品之間的相似性,不能按照“構思或靈感”相似而對其作出抄襲認定。本文認為上述案例的兩篇文章並不構成著作權侵權。原因有二:其一、相似部分的獨創性歸屬問題。從文章屬性上來分析,兩篇文章都是對小說原作品的續寫,圍繞金庸《倚天屠龍記》作品中的某個劇情場景展開續寫。不得不說,讓人產生“似曾相識”感覺的並非兩篇文章的相似,而是受眾對金庸原作品《倚天屠龍記》的熟知。如前文所述,金庸的《倚天屠龍記》在此屬於兩篇文章的場景元素,不論是其中耳熟能詳的人物名稱、性格或特征,還是地點、情節發展,都應在此兩篇文章的獨創性討論中予以排除。雖說一百個人眼中有一百個哈姆雷特,但是在作者給出了一個既定的故事走向的條件下,讀者受眾得出相類似的想法的可能性是極大的,如同電影影評下大多數人針對同一個場景得出類似感悟,因為這是作者在創作時便會引導讀者作出某個方向的思想判斷,能得出類似感悟是很正常的。當然,除場景元素以外的文字表達,都應被認可其作品的獨創性。其二、文章立意及寫作目的問題。《郭襄與張三豐:你的風陵渡,我的鐵羅漢》以郭襄一生空守、張三豐百年苦等的故事為基礎,以情為線,通過細膩、感慨的文字表達,表達作者對愛情苦等的嘆息。《一百年,你的風陵渡,我的鐵羅漢》則是以汽車推廣為文章的立意,強調張三豐立業的艱辛與百年堅守的努力,類比張三豐的堅毅與汽車品牌的堅持。即使立意雷同但是表述不一致都難以構成著作權侵權,更何況上述兩篇文章的立意及寫作目的都不同的,更是不言而喻了。

四、總 結

結合以上兩個案例,我們可以認清著作權保護的是客觀載體的文字表達,不應以帶有個人偏見與思想道德的眼光去看待著作權。著作權的權利是一種壟斷權,若保護思想,就會導致思想的壟斷,但是無形的思想是自由的,無法獨佔或被獨佔。維護客觀表達的著作權才是不造成權利濫用、滋生腐敗的最好武器。我們應該正確認識思想表達二分法,並理解為什麼國內外立法都採用了思想表達二分法的法律原則。隻有掌握了“洗稿”現象的著作權侵權認定准則,才能更有效地維護著作權人應有的權利。

本文的意義在於,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提高原創作者的權利意識,普及相關受眾的著作權法律知識,提倡以防御性保護措施與侵權行為發生后的積極維權的方式相結合,最大程度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的維權方式。當知法守法都深入到每個公民心中,洗稿現象便會逐漸減少。知識產權權利維護,不僅僅是立法機構、審判機關、執法部門的責任,也是公民對人類智慧結晶知識產權的尊重認可的體現。

參考文獻:

[1] 張文德,葉娜芬.網絡信息資源著作權侵權風險分析——以微信公眾平台自媒體“洗稿”事件為例[J].數字圖書館論壇,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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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龔凱杰.死了都不賣[Z].中國:loveinthere.com,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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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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