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使全媒體傳播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1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體學習中,習近平總書記把脈媒體融合,強調“要從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的高度,加強網絡內容建設,使全媒體傳播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互聯網時代,視頻化、移動化、智能化已成為媒體融合發展的大勢所趨,全媒體傳播展現出“新鬆恨不高千尺”的旺盛生命力。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02億,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7.88億。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和移動設備的快速迭代發展,“兩微一抖”已成為大眾傳播時代的社會符號,呈現出“人人都有麥克風”“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新型傳播格局。
互聯網創造了一個信息無比豐富的網絡空間,但這裡卻並不天然是一方“淨土”。事實上,在傳統的由主流媒體構建的傳播格局中,新聞信息的採編發全過程普遍要經過規范的審校程序,但在全媒體傳播時代,為社會篩選信息的媒體中介在流程機制上被削弱。而由於網絡所具有的虛擬性、開放性、跨時空性,用戶在網絡上的言行更加隨心所欲,容易逾越法律和道德的限度。任其發展,網絡中存在的虛假、詐騙、攻擊、謾罵、恐怖、色情、暴力內容勢必對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產生極負面的影響。
此外,隨著互聯網媒體屬性越來越強,網絡已不僅是新聞、信息、思想、觀點的集聚地和交匯處,更是一種話語交鋒的空間和權力博弈的“場域”,其背后承載著各種類型的文化價值觀念、意識形態與政治傾向等。正如美國著名學者J.希利斯·米勒所說,“媒介就是意識形態”,這使得網絡空間和全媒體傳播的治理更具有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重要意義。正因如此,在不久前召開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要持續鞏固壯大主流輿論強勢,加大輿論引導力度,加快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推進依法治網。”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就會損害人民利益。我們既需要揚長避短,激發全媒體傳播的巨大創新潛力,為人民群眾帶來更方便、快捷、多元、高質的信息服務﹔更須堅持底線思維,加強網絡法治建設和輿論引導,確保網絡信息傳播秩序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為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建設發展提供穩定的輿論環境。
“法者,治之端也。”如果說用戶需求是推動全媒體傳播發展的動力機制,那麼法治就是確保其行穩致遠的平衡機制。從技術本身來看,互聯網是中性的,網絡空間生態的好壞取決於我們的治理效度,我們要揚長避短地使用互聯網這柄“雙刃劍”,提高用網治網水平,把黨管媒體的原則貫徹到新媒體領域,將所有從事新聞信息服務、具有媒體屬性和輿論動員功能的傳播平台納入管理范圍。唯有如此,才能使互聯網這個最大變量變成事業發展的最大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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