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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儀式觀視野下精神自我的建構研究

——以《歌手》為例

袁愛清 趙丹陽
2019年03月18日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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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愛好者》2019年2月

【摘要】精神自我作為個體最高層次的需求,一直成為人類研究的熱點。精神自我與所處的時代密切相聯,凸顯出很強的文化烙印。互聯網時代是一場無劇本演出,詹姆斯·W.凱瑞的傳播儀式觀對建構精神自我具有很強的解釋力。綜藝節目《歌手》順應移動互聯網時代特征,把傳播視為儀式,該節目通過競賽機制、建立文化符號空間來渲染儀式感,從而達到認同、喚醒及建構過程。

【關鍵詞】傳播儀式觀﹔精神自我﹔歌手

2012年起各類綜藝節目爭相播出,其中歌唱競技類節目是綜藝節目爭奪賽中的重兵之地。“真人秀節目的特色主要體現在傳播主體的多元組合性、受眾參與的高度互動性和傳播環境的‘虛擬’真實性三個方面。”[1]近期的研究關注到了互聯網、大數據等相關技術背景,但對綜藝節目的分析較少關注到自我層面。網絡綜藝節目受到好評,在於其關注到了將群體“分眾化、精准化乃至個性化”[2],網絡綜藝符合互聯網邏輯。互聯網思維就是要關注並重視個體的存在。

《歌手》到現在已經播出六季了,即使有《中國好聲音》《蒙面歌王》《跨界歌手》等節目的包圍追擊,但《歌手》仍然在每季開播時都能吸引大量眼球。《歌手》順應移動互聯網時代特征,把傳播視為儀式,而非信息的簡單傳遞,是參與而非被動接收信息,是意義互動而非勸服,是心靈交會而非控制操縱,是共享信仰的表征而非傳播行為。詹姆斯·W·凱瑞提出儀式傳播思想,對我們如何看待傳播、技術、新聞等問題具有啟發性。本文試圖通過對在網絡平台上播出的節目安排、網友評論和彈幕的分析,來解釋該節目建構儀式和參與者建構精神自我的問題,更進一步透視在泛娛樂化時代下人們思考自我的路徑。

一、理性的思考:傳播儀式觀下的精神自我

(一)傳播儀式觀

傳播儀式觀並不是詹姆斯·W.凱瑞的個人發明,該視角深受杜威和芝加哥學派的影響。實証主義哲學家杜威寫道,“溝通之果實會成為共同參與、共同享受,這是一個奇跡”[3]。杜威提出社會就存在於傳遞與傳播中。[4]詹姆斯·W.凱瑞指出杜威在兩種不同的意義上使用傳播一詞並提出了傳播的儀式觀。他認為:“傳播的‘儀式觀’並非指訊息在空中的擴散,而是指在時間上對一個社會的維系﹔不是指分享信息的行為,而是共享信仰的表征。”[5]國內對於傳播儀式觀的研究始於丁未翻譯的《作為文化的傳播》。周鴻雁將儀式觀進一步發展為媒介儀式,他認為“媒介儀式是圍繞關鍵的、與媒介相關的類別和邊界組織起來的形式化的行為”[6]。劉建明表示儀式傳播外延更為寬泛,涵蓋傳播的儀式觀。[7]

筆者綜合以上學者觀點,認為傳播的儀式觀是信息在時間上對社會的維系、參與者參與、分享信仰表征,並實現心靈交會的一種文化視角。

(二)媒介是建構精神自我的延伸

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將經驗自我分為物質自我、社會自我和精神自我。精神自我是指“個體的心理能力或性情”。[8]精神自我是個體心理的延伸。加拿大傳播學者麥克盧漢主張媒介延展人的感官。凡是能夠延展人們感覺或感官的事物都是媒介。在此廣義定義下,觀看節目也是一種精神自我構建的過程。《歌手》將認同該節目、熱愛音樂、專業、有正能量精神的人聚集在一起,這在一定意義上劃分了圈內人和圈外人的界限。網友們建立各種群聊、貼吧,尋找志同道合的朋友的同時也是為了尋求身份認同,這種認同來自於他人與自我的共同認知。

《歌手》每季播出十多期,保証了一定的時間跨度,觀眾與選手在同一時間共同參與展演、構建儀式。象征性互動理論提出共通的意義空間。觀眾、選手、參與者可以共享歌手精神的前提是對節目中的符號具有大體一致的理解。《歌手》中的參演歌手音樂功底深厚,他們演唱的歌曲涉及各種音樂種類。參與者若是不理解各種音樂符號的意義,那麼將會出現儀式的斷裂。觀眾在音樂與燈光下與選手進行心靈交流、精神互動。選手與參與者共建舞台,一起共享信仰與精神。

(三)傳播儀式觀與精神自我的關聯

節目中所宣揚的歌手精神不僅改變了人們對專業演唱的認識,也改變了人們對自我的認知。儀式觀認為“傳播是一種現實得以生產、維系、修正和轉變的符號過程”[9]。節目中經常涉及不同的改曲風格,有些音樂風格是較少出現在國內的。我們通過觀看節目了解相關的音樂知識。節目中參演歌手、選手不斷表現出歌手的精神。人們認同並宣揚這種精神也是因為歌手將這種對音樂的熱愛和精益求精的精神與中國傳統精神相互融合。觀眾以前總是認為我們與專業歌手有距離感,但是《歌手》節目組把他們的前台后台同時展現在我們面前,這轉變了人們對專業歌手的刻板印象。傳播是“一種以團體或共同體的身份把人們吸引到一起的神聖典禮”[10],《歌手》把所有的人吸引到這場儀式之中。

精神自我把物質自我、社會自我連接起來,而這三者與儀式觀緊密相關。物質自我最核心的部分是身體,而身體的律動是音樂很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選手與參與者在音樂旋律中揮動雙手、歡呼、跳動。社會自我指的是“個體從同伴們那裡得到的認可”[11],觀眾觀看節目代表了對選手的認可,觀眾發表評論獲得他人點贊或評論也是認可。選手與參與者在節目中相互認可。參與者在儀式中反思自我、思考自我,內部的思想之流重塑自我。精神自我的構建需要一定的時空跨度,互聯網技術超越時空讓世界上各個角落的網友可以共聚一堂參與儀式。

二、精神自我的構建:打造儀式、文化與空間

《歌手》作為一檔競技真人秀節目,具有很強的娛樂性,似乎與儀式活動的庄重感相矛盾。但是通過分析節目,發現該節目在設置和表達方式方面具有很強的儀式感、參與感。《歌手》在電視上首播后,每周六零點網絡平台更新,人們通過網絡齊聚一堂(有小部分觀眾在場),追求心靈上的碰撞。

(一)媒介儀式:競賽、征服與加冕的糅合

儀式事件具有威嚴性、令人產生敬畏心理的原因在於儀式的規則或程式。規則保証了儀式的正常進行。節目雖然是事前策劃好的,但總會出現脫軌情況,這時需要觀眾、參與者與選手一同上演無腳本劇本,共同推動儀式的展演。

“競賽……它們是有規則的冠軍之戰。它們能召來千百萬的觀看者。”[12]《歌手》有嚴格的競賽規則,排位賽與踢館賽交錯。優勝劣汰是競賽的本質。選手參加比賽不僅是為了游戲,更為贏得冠軍之位。選手、參與者和觀眾作為演員,已經事先知曉節目的程式和規則。為了儀式的順利進行,每個人照規則要求演好自己的角色推動劇本發展。

競賽要遵從規則,而“征服往往是要打破規則”[13]。規則保証了儀式的順利進行,但當出現僵局時英雄人物往往會打破原有規則,而用個人魅力和決心精神征服觀眾。《歌手》第六季中,Jessie J因為身體問題無法參與演唱打破了節目的賽制,於是節目組制定了新的競演規則。觀眾與參與者在腳本突變的情形下隨機應變實現儀式的完美謝幕。征服並非劇本擬定,競賽和加冕是有規則限定的,而征服大多出現在表演的高潮部分。媒介有提高社會地位、賦予對象合法性的功能。選手參與比賽是為了奪取冠軍之位,而冠軍一詞本身就帶有權威性。加冕不僅授予了選手地位的權威性,更為他們未來的發展提供了其他路徑。競賽也改變了人們對音樂的刻板印象,讓我們對追求音樂的人有了更深的了解。

(二)文化展演:象征意指符號的借用

每期《歌手》的播出都是一場音樂文化展演,選手、參與者與觀眾在展演中交流與分享。音樂主要是通過視覺符號與聽覺符號來構建精神自我的。精神自我必須依托於符號才能被我們所接受和認可。

《歌手》充滿了各色的象征符號,有實物象征,如舞台、樂隊、伴舞、服飾等﹔有行為象征,如音樂劇式的表演、彈奏鋼琴、站板凳等﹔有語言象征,各色的音樂類型與各國的音樂﹔有顏色象征,如節目選用了大量的顏色,舞美絢麗。節目與觀眾通過各種符號進行互動,實現了節目精神的順暢共享。視覺裝置藝術在節目中主要表現在服飾、身體與表演場景這三個方面。每一個歌手根據他所演唱的曲風,搭配不同的服飾和妝容。他們用情感與專業在演唱,在展演中與觀眾共享信仰,這是對專業音樂精神的繼承。

隨著互聯網的影響,前台與后台相互融合、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相互疊加。節目中不僅展現了選手前場的演出,也播出了選手在后台的生活,正如戈夫曼所寫,“許多關鍵性的真相存在於互動的時間與場合之外或隱匿於內”[14]。觀眾通過前后台的觀演來深入了解歌手,前台與后台界限的模糊,競演歌手將更加多元的一面呈現給我們。在節目中我們甚至看到了提詞器,這是該檔節目播出以來第一次將提詞器拍攝出來讓我們看到。原本屬於后台的事物被搬到了前台,我們看到了真相。

我們生活在一個“景觀社會”,跨越物質消費轉向符號消費。居伊·德波認為,“由景觀豐裕提供的虛假選擇,發展成了強烈忠誠於數量瑣事的虛幻品質的斗爭”[15]。我們消費的不僅僅是商品,更是其所代表的品質。《歌手》一直在重復分享熱愛、專業、鍥而不舍的精神。波德裡亞提出“無論是在符號邏輯裡還是在象征邏輯裡,物品都徹底地與某種明確的需求或功能失去了聯系”[16]。符號消費追求的是精神上的滿足,而由符號組成的儀式滿足了人們的某種精神需求。

(三)網絡空間場域轉向:從祛魅到復魅、從在場到身體的缺場

互聯網建構了一種祛魅與復魅轉換的空間場域。在互聯網時代,我們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觀看已播出的視頻,互聯網的這種特性在某種程度上瓦解了儀式感。但是,互聯網在瓦解儀式的同時也在構建儀式,人們會為彌補儀式缺失感而特意參與儀式活動。《歌手》將人與情景聯系起來,它為我們重構了新舞台,我們親身參與表演,實現了真正的互動。表演由雙方共同完成,一方是台上的表演者,一方是台下的觀眾。在傳統的大眾傳媒時代,人們大多處於不在場狀態,較少能與節目直接互動﹔如今互聯網打破了這種局面,我們直接進場。互聯網改變了我們的在場方式,我們身體缺場但仍可以制造在場情景。我們為了在同一時間共同參與節目、為了與他人共享某種信仰、為了及時與他人保持一致,會在一個共同時間共聚一堂參與表演。

觀眾主體立體式參與展演,在濡化中建構精神自我。觀眾是儀式順利進行的構成部分。觀看該節目的觀眾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核心觀眾和邊緣觀眾。核心觀眾是該節目的穩定觀眾,他們與節目的互動讓這場儀式得以進行。在節目錄制過程中,主體的立體式參與隨處可見。現場的互動包括選手與選手間的互動、歌手與現場觀眾的互動。他們發表自己的看法,參與這場表演。網友雖然不能親臨現場,但可以在自己的終端上發表言論、發送彈幕。參與者因為音樂走到一起,建立了一種基於興趣或信仰的社群關系。

該節目主要面向90后、00后的觀眾,沒有互聯網這個平台,擁有相同志趣的人是很難建立長久的關系的。《歌手》構建並維系了熱愛音樂的一類群體,建立並鞏固了社會關系。傳播的儀式觀起到在時間上維系社會關系的作用,而節目的每次播出都是在不斷強化社會關系的黏性,並且這種關系會隨著節目的播出卷入越來越多的人。微博等平台不斷爆出節目引爆點,引發網友再次關注,在鞏固新網友的同時也在吸納更多新力量來參與表演。

三、精神自我的延展:認同、引領與自我意識的操演

(一)精神共享中的相互認同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成為歌手的門檻有所降低。霍克海默和阿道爾諾提出的文化工業概念認為,現在的文化都是機械的復制品。而這檔節目讓人們認識了真正的歌手,他們為了追求音樂鍥而不舍、他們對音樂熱愛、痴迷。《歌手》這檔節目的播出讓觀眾看到了歌手專業、鍥而不舍、充滿正能量的精神,觀眾與選手進行精神交流,改變了觀眾對專業歌手的刻板印象,實現了對歌手的認同。尋求認可的過程是相互的,包括對他者的認可和對自我的認可。

“個體經驗到他的自我本身,並非直接的經驗……是從同一個社會群體其他個體成員的特定觀點”[17]來看待自我的。中國的歌手很少有機會同台競演,他們局限在自己的圈子裡。我們作為觀眾參與表演,是對他們的認可﹔觀看節目是對節目價值取向的認同。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加強了競演歌手對自我的肯定。

對於觀眾而言,可能從不了解歌手到進場后熱愛這種專業精神。我們對自己的身份進行了認可,對自我進行了重新的審視后實現了對自我的進一步確認與認同。“人們抗拒個人化及社會原子化的過程,他們喜歡聚集在社群組織中,經過一段時間后,逐漸產生歸屬感,最后,變成社區及文化的認同。”[18]節目組建立官方微博、網友們建立自己的討論圈子、觀眾在終端寫評論發彈幕,這種網上的大型互動實現了真正的互動與參與,讓專業信仰繼續鞏固強化。他們在評論中尋求志同道合的朋友、祈求內心的安定,即使發言后無人回復,但看到他人的言論與自己觀點一致或相符時,也會獲得對自我身份的認同。

(二)現實與虛擬變幻中的精神引導

互聯網時代打破了虛擬與現實、時間與空間、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界限,我們在建構自己的同時也在建構世界。在互聯網時代,人們的身份與所處的情景無限疊加。人們的出場不存在劇本,人們在疊加的情景下對自我身份產生認同危機,自我意識出現混亂。《歌手》建構了一場儀式,不斷分享相同的精神信仰,人們在這場儀式中尋求精神領土、確定自我身份。

儀式的真實性與虛擬性並存。虛擬性是指儀式的程式,真實性是指參與者的真情實感。在《歌手》中我們看到了明顯的剪輯色彩,每個鏡頭都有很強的目的性。我們觀眾看到的每一場精彩絕倫的比拼都離不開提前預設的劇本,甚至觀眾的反應也早早寫在了劇本上。同時,線上的觀眾沒有親身到現場感受,這種觀眾不在場卻可以和在場者一同構建這場盛大儀式,這也是虛擬性的一種表現。無論是選手還是觀眾(現場與線上),我們各自做好儀式活動中的角色,並且在構建並維系這場儀式中獲得了情感上、精神上的滿足。這種情感上的補償或滿足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歌手》節目充斥著真與假的變幻。

歌手身上有著對自己所熱愛的音樂的痴迷、鑽研精神與敢於做出改變的精神,這種精神特性契合了我們年青一代勇敢追夢、對熱愛之事鍥而不舍的心理。節目的觀眾大多數是90后、00后,他們是童年的消逝的經歷者,生活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網絡直播時代,這種時空交錯感壓縮了他們的童年期限。觀眾觀看表演也是在尋求精神自我。《歌手》強大的精神渲染力會把我們卷入這場音樂盛典,我們在不知不覺中與選手實現了情感共通。

尼爾·波茲曼認為娛樂至死,但是可以發現綜藝節目也有精神引領的功能。選手演唱的歌詞中不乏拼搏、追夢、堅持的正面信息。觀眾在聽選手唱歌時會鼓掌、流淚、歡呼,這是對自我的一種激勵。我們將自己沉浸在表演中,從他者故事情節中尋求自己的影子,將選手的精神力量施加到自己身上。

(三)鏡像界面中的他者欲望對自我的夾持

拉康論述鏡像階段時提到他者欲望影響對自我的認識,人們會因為他者欲望逐漸忘記自己真正的需要。正如廣告一樣,廣告制造出了許多額外的無用的欲望。我們的欲望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人的欲望,而我們卻自以為這是我們自己的欲望。在節目中,選手真實情感的表達喚醒了我們的自我意識。

我們由自然人轉變為社會人,這個社會化過程必然影響對自我的約束。當網友看到台上選手唱歌時的投入與真情時,會產生一種沖擊感。觀眾通過收看節目進行自我疏導。觀眾聽選手唱歌並與選手進行精神交流,在交流中實現情感共鳴、精神共振。我們擁有同樣的信仰,選手就是我,代替我在台上完成表演。很多欲望是由他人制造出來的,例如人們對金錢、權利等功利主義的追求。在這個過程中,人們失去了自我。這檔節目將歌手生活的另一面展現出來,他們身上的特質在讓我們感嘆的同時也引起了我們的反思。觀看參與者表演節目的同時也是在自我審視。

在《歌手》這場儀式中,所有參與者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自我意識喚起、身份相互認同以及精神共振后的心靈指引,在近乎朝聖中獲得精神上的愉悅與滿足,最終實現精神的自我升華。但我們也不要忘了尼爾·波茲曼的告誡:娛樂不是生活的全部。情同此理,構建自我也不止這一條路徑,真實的生活包含著更為豐富的內涵。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媒介賦權’視野下新生代農民工向上流動的引導機制研究”(編號:17BXW057)﹔江西省人文社科基金項目“網絡語境下老年群體幸福感與信息需求的傳播機制研究”(XW162006)的階段性成果﹔江西師范大學博士啟動基金課題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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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愛清為江西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趙丹陽為江西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碩士生)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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