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原平方:新媒体传播需要专业把关、依法把关
如果说70年前社会心理学家卢因研究的是家庭主妇在购买食品中的“把关”作用,那在鱼龙混杂的互联网传播环境下,只有符合社会共同价值标准及社会规范的信息才能进入作为媒介的信息渠道进行传播。也就是说,网络传播也需要“把关人”的存在。具体而言,《规定》对于互联网信息的“把关”什么、谁可以“把关”及怎么样进行“把关”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详细】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宋建武:新规修订立足于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
“在遵循旧规的基本精神和原有原则的基础上,新规对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做了一定的外延和解释。”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使得新闻媒介传播渠道、工具、手段不断发生变化,改变了原有《规定》主要立足于“门户网站”时代的制定背景。【详细】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推动互联网新闻信息市场规范化管理
从整体上看,新的《规定》是对网络主权原则的有效落地,也是对网络安全问题的具体化,可以看作是《网络安全法》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一项细则,“它的实施将有效加强国家对新闻事件发布流程的监管,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渐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形成良好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详细】
·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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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新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分为六章,共二十九条,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还剑指标题党、非法网络公关、水军等网络乱象。时隔近12年后为何要进行修订?与2005版的规定相比,有什么新变动?新规施行后,将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带来哪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