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日电 据中国网信网今日消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经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遵守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