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网信网今日正式公布,《规定》共六章二十九条,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七条指出: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境内外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企业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当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规定》第八条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