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传媒>>最新资讯

央视回应"CCTV车贴"从未授权 追究使用者法律责任

林野

2013年12月20日07:29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央视回应“CCTV车贴”:从未授权使用标识

针对有电商网站出售“CCTV车贴”一事,昨日,CCTV发现之旅频道在其官方微博发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频道标识。该频道负责人表示,中央电视台对车身标识使用有严格的规定,未经授权使用将追究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近日,一种“CCTV车贴”在网上销售火爆,有购买者留言称曾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我说我是央视的,急着采访。交警只说了句下次注意,就让我走了。”(本报昨日报道)

昨日,就此事,CCTV发现之旅频道在声明中称,频道VI(视觉识别)系统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电视台的相关要求执行,频道从未授权任何个人、商家和合作伙伴使用频道名称和VI标识用于制作车身标识以及采访车证等物品。

“我们也不知道商家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我们的VI(视觉识别)标识,我们从未对此做过授权。”央视发现之旅频道负责人表示,频道目前没有一辆车使用这样的车贴和采访牌。

对于央视其他频道的标识使用情况,该负责人称,据他了解,一般只有转播车上会使用,个人使用的情况没有见到过。

“购买者购买的用途我们无从知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些带有央视Logo的标识和印刷品容易给人造成官方行为的错觉。”该负责人说,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CCTV-发现之旅频道标识印刷、出售及宣传的个人和商家,目前CCTV发现之旅频道已委托律师进行取证,并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分享到: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