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效能感、媒介使用和利益抗争方式
——基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研究
内容摘要:利益表达机制属于政治学中“权利”的范畴,本文在全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利用Binary Logistic回归,考察了“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媒介使用”对居民“利益抗争方式选择”的影响。研究发现,“内在政治效能感”对“制度性利益抗争方式选择”和“非制度性利益抗争方式选择”都有很大影响;而“外在政治效能感”对“利益抗争方式”影响力不足;“媒介的使用”对“非制度化的利益抗争方式选择”存在正向影响。
关键词:政治效能感、媒介使用、利益抗争方式
引言
近年以来,随着人们接触媒体的便利性和多样性,越来越多的个体和群体抗争事件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捍卫自己的利益。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其中既包括制度化的依法抗争-制度体系的逐步健全似乎意味着他们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用制度化维权方式(董玥玥,2011),1也包括非制度化的抗争形式-通过上访、群体事件和关系网络利益表达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姚望,2011)。2到底存在什么因素,影响着民众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分层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谢秋山, 陈世香,2014),3也有学者认为互联网的使用对利益诉求者个人方式的选择存在一定影响(陈云松,2013)4,美国社会学家詹姆士?戴维斯认为社会经济发展可以作出一定解释(王金红, 黄振辉,2012)。5从这一问题出发,本文通过分析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数据,来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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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的利益抗争方式的状况?在不同的群体之间,利益抗争方式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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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效能感是否影响到了中国民众的利益抗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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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的使用是影响了政治效能感和民众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问题
1.媒介使用(Media Use)
“媒介使用”的研究中,学者们进行了不同方面的研究。
卡茨(Karts,1974)提出在效果层面的“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人们是基于一定的目的去接触媒介,包括获取信息、个人整合和社会整合的需求。E·罗森格伦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提出“需求、个人内在和外在特性、周围社会条件”之间的相互作用,认为个人满足或不满足的结果最终可能反过来影响社会中媒介结构或其他社会、政治、文化和经济结构”(巴兰,戴维斯,2004).潘忠党教授把大众媒介传播的效果分为七个维度,其中包括改变“已有的态度、认知和行为”、“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郭力华,2010)6。
在媒介层面,媒介对于民众政治参与的影响主要在两个方面:政治信息的获取和政治信念的改变,信息的传递在不影响民众政治观念的前提下给他们提供决策信息,而后者则是民众政治态度的根本性转变(金雅然&钟笑寒,2014)7。个人对互联网上政治信息的使用可预测其政治知识的获取(韦路,2006),Str?mberg在对美国选民投票的研究中发现,广播提高了选民的投票率,Oberholzer-Gee and Waldfogel研究发现美国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的增加提高了西班牙人在选举投票中的参与比率。
对不同媒介的使用对于政治参与行为的影响来看,确实存在差异,韦路和张明新在对互联网知识沟的研究中认为,“电视新闻收看有着平衡人们知识差异的功能,与报纸阅读相比,它往往与人们政治知识获取的相关要弱”,而“对互联网的政治使用愈多的个人,则相对于其对互联网的政治使用更少的同伴而言,拥有更多的政治知识”(韦路,张明新,2006)。8 金雅然在对CGSS数据的研究中发现,“新闻节目有助于人们参加投票的实际行为”(金雅然,2014)
基于以上讨论,我们把媒介使用细分为:媒介使用时间、媒介使用中的新闻接触,以此作为媒体使用的不同维度来考察对利益抗争方式的影响。
2.利益抗争(Struggle of interests)的概念和分类
利益抗争属于抗争性政治的范围,抗争性政治已经成为利益抗争分析的总体框架。自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欧洲学者查尔斯·梯利作为抗争政治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在蒂利看来,抗争政治是指“发生在提出要求者和他们的要求对象偶尔发生的、公众的、集体的相互作用”(黄徐强,2013)9,基于对欧洲和英格兰的革命行动、农民起义、议会政治进行考察,从两个方面对政治抗争进行了分析:从宏观视野来看,工业化、城市化、民族国家的兴起以及资本主义的发展成为政治抗争的大背景;从微观机制来看,回应民众要求的政府、提出利益分配的民众,公共或集体的要求(Tilly,1984)10。蒂利的“政治抗争”这个概念的提出,吸引了国内外很多学者的目光,他们纷纷投入到本国情境下政治抗争行动的考察(Porta,2002;Orum,1999;Pual.1982;Tanow,2001;裴宜理,2008;陈锋,2014)。
利益抗争作为抗争政治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国内不同领域的学者使用了不同维度来对它进行了界定(应星,2006;于建嵘,2003;曾繁旭,2015)。目前流行的界定有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抗争,或者叫做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利益抗争,比如国内学者谢秋山和许源源提出了体制内惯例化、体制外惯例化、体制内非惯例化、体制外非惯例化四个维度的标准(谢秋山、许源源,2012)。上个世纪90年代,基于对农民工上访行为的研究,李连江和欧博文以“依法抗争”的概念来描述民众积极运用国家法律规范和政府政策来对抗政府和官员对于自己利益侵害的行为。而学者于建嵘又提出了“依法抗争”的概念,认为“进行维权抗争行为的限度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他们无论开展宣传活动,还是上访报警,还是建立非正式的组织网络,都将自己的行动界定在’合法‘这个边界内“(于建嵘,2007)。应星再对于建嵘“依法抗争”的基础上,提出了“草根动员”的说法,他认为“于建嵘似乎过大夸张了农民抗争的组织性和政治性”。折晓叶认为除去集体行动、群体纠纷、公开对抗、分散的“日常抗争”之外,运用“韧武器”———一种既柔软又坚实的武器,采取非对抗性抵制方式(折晓叶,2008)11,这都可以被纳入制度化的抗争范围之内。
除此以外,学界还特别关注另一个概念,“非制度化”利益抗争,包括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关系网络表达、直接对抗等行为(刘勇,2010)12,Scott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弱者的武器”这个概念——出于弱势地位的人为表达他们的利益和诉求所采取的方式,其中包括“日常的反抗”和“公开积极的反抗”两种途径(Scott,1985)13,这两者都和“非制度化的抗争”存在很大的交集。而弱势群体由于社会结构、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社会转型、弱势群体自身困境等原因,社会弱势群体很容易非理性地选择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方式,从而寻求有关部门的关注(张黎,2011;)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对于行动这个人和社会而言都存在很大的风险,“体制外的集体维权抗争行动,则面对着强大的利益集团的阻挠,还存在着政治风险和集体行动的组织困境”(曾繁旭,2007)。
在本次研究中,我们采用“制度化抗争”和“非制度化抗争”这个框架来研究抗争性利益表达方式。
3.政治效能感(Political Efficacy)
政治效能感研究起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美国,作为影响人们政治行为的一个重要变量,从属于政治研究的范畴。然而不同学者对于政治效能感的内涵和外延有着不同的界定,比如“感觉说”,“主观能力说”和“形成说”14(李蓉蓉,2010)。最早也是普遍为后续研究者沿用的关于政治效能感的定义来自美国的坎贝尔教授:“个别政治行动对于政治过程确实有或能够有所影响的感觉;个人认为其政治行为对整个政治过程能够产生影响力的感觉或者信念”(Campell,Geraldgurin&Miller,1954:187)15。
随着政治效能感研究的深入,不断有学者对于坎贝尔的概念提出质疑,希望对此能有更多维度的考察。西方学者莱恩认为可以从心理认知层面提出两个维度对于政治效能感进行界定——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Braungar,1983:141-143)16。“内在政治效能感指的是自己认为可以影响政府的观念,外在政治效能感指的认为是政府会对自己的要求进行回应的感觉”(Pual,1983)17,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个观点所具有的两个结构向度或者多个结构向度能够反映政治效能感的复杂特性(Balch,1974;Stephen,1990:289-314)。在这些人当中比较有影响的是布莱克,他在美国抽取了1000名大学生证明这两个维度提出的合理性,并认为“内在政治效能感是个人认为可以影响政府的感觉,外在政治效能感则是个体相信政府当局会回应民众的感觉”(Balch,1974)。在这个基础上,还有学者认为应该增加低三个维度:集体政治效能感,即由于个体从属于团体,团体本身就有能够一起组织及采取行动以达成特定目的的一种信念。但是目前大部分的研究还是基于莱恩的双维度界定的方法,本研究也采用内在政治效度和外在政治效度对政治效能感进行界定。
4.政治效能感、媒介使用与利益抗争方式的关系
关于政治效能感与利益抗争方式的关系而言,已有的文献涉及很少,笔者在文献搜索的过程中发现,只有个别学者部分论及了政治参与的特殊形式—利益抗争行为和政治效能感的关系。学界更多地是讨论政治效能感和政治参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如Almond与Verba基于基于一项跨国研究发现,“认为政治能力愈高者,在政治涉入与行为上也表现的愈积极,愈关心政治事务”(Almond&Verba,1963),Shaffer对美国总统选举进行研究,认为选民政治效能低是导致选举投票率低的原因之一(Shaffer,1981)。国内学者李蓉蓉在对农民政治效能感对政治参与行为影响的研究中,发现“了解型政治效能感对于政治参与及其类型的影响最为显著,这说明了解型政治效能感在农民政治态度中作用巨大”。石瑛在讨论政治参与的基础上,认为“具有较高政治效能感的公民比政治效能感低的公民会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政治活动,形成比较高的政治参与度”(石瑛,2012)18.利益抗争作为政治参与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目前的研究中涉及不多,只有学者谢秋山在基于对CGSS2010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考察了政治效能感和中国居民选取利益抗争方式之间的关系,在检验假设的基础上,得出“外在政治效能感’对于居民选择抗争性利益表达方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谢秋山,许源源,2014)的结论.
在媒介使用对于抗争利益诉求方式之间的关系来看,目前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很少,学者陈云松通过对CGSS2010年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互联网的日常使用可以扩大城市中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互联网的使用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意味着拓展利益诉求渠道是消除社会冲突的重要途径之一”(陈云松,2013)。
从文献的梳理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政治效能感对于民众的政治参与存在产生了显著的影响,除此以外,它也对政治参与方式—利益抗争的选择也具有正面的作用。而媒介使用的选择也对政治效能感和利益抗争产生了不同的作用。
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以下几个假设:
H1:个体的政治效能感影响到了其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在制度性抗争和非制度性层面,政治效能感的不同方面存在不同效应。
H1a:内在政治效能感对制度化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有正向作用
H1b:外在政治效能感对制度化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有正向作用
H1c:内在政治效能感对非制度化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有正向作用
H1d:外在政治效能感对制度化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有正向作用
H2:媒介使用影响到了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
H2a:媒介使用量对制度化利益抗争方式有正向作用
H2b:媒介使用量对非制度化利益抗争方式有正向作用
二、研究方法
1.数据
本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来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a general social survey,缩写为CGSS)2010年的调查数据,该调查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和数据中心”执行并搜集数据,通过定期、系统地收集中国人与中国社会各个方面的数据,总结社会变迁的长期趋势,CGSS数据已成为研究中国社会最主要的数据来源,广泛地应用于科研、教学、政府决策之中。数据向社会完全开放。本次调查采用多层分层抽样调查方法,覆盖全国100个县(区),加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5个大城市,样本量为12000,包括住户成员情况、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里健康、经济态度和行为评价、社区生活与治理、农村治理七个部分.
2.变量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利益抗争方式,根据前面对于利益抗争的界定,本文把它分为划分为“制度化的利益抗争”和“非制度化的利益抗争”两个类别。
在CGSS2010的调查数据中,有两个题项(1)请您回想一下,在过去一年中,您是否受过到政府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的不公正对待?在这项研究中,这是一个二分变量,并且和问卷的选项一样,“有”赋值为1,“没有”赋值为2。我们选取答案为“有”的样本,也就是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的个体,以便能够研究居民的制度性抗争和非制度性抗争行为,经过数据筛选以后,我们共得到810个符合要求的样本。(2)您或您家当时采用了以下哪些解决途径呢?这是一个多项选择题,我们在对题项进行重新编码,把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裁决或复议、单独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投诉(包括单独上访)、联合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投诉(包括集体上访)、寻求非政府组织的帮助、寻求工会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帮助、向新闻媒体投诉纳入制度化的利益抗争方式;为了统计分析的需要,凡是在其中任何一个选项上回答为有,我们就将其编码为1,否则为0。而非制度化的利益抗争方式包括把事情曝光到网上、找关系去施加压力、私下报复,未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与对方直接正面冲突,包括忍了算了、暴力冲突和其他。和上面一样,凡是在这些选项中回答为有编码为1,没有即为0。所以在我们的研究中因变量包括两个:“制度化的利益抗争方式”和“非制度化的利益抗争方式”。
(2).自变量
A.政治效能感: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
在学界研究的主流中,都比较注重把政治效能感划分为“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两个维度,以测量对于政治参与行为的不同影响。在的研究中,我们也采用“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对政治效能感进行分析。
在CGSS调查数据中,提出了10个题项来测量政治效能感,包括(1)政府的工作太复杂,像我这样的人很难明白(2)我觉得自己有能力参与政治(3)如果让我当政府干部,我也完全能胜任(4)像我们这样的人,对政府的决定没有任何影响(5)政府官员不太在乎像我这样的人在想些什么(6)我向政府机构提出建议时,会被有关部门采纳(7)我觉得我对政治的看法常与别人不同(8)政府官员会重视我们对政府的态度和看法(9)党组织愿意吸纳我这样的人入党(10)我对于政府部门的建议/意见可以有办法让领导知道。问题的答案分别为(1)完全不同意(2)不同意(3)无所谓(4)同意(5)完全同意。
由于题项1、4、5与其它选项方向相反,所以必须对这几个选项进行正向赋值转换,再通过SPSS17.0对11个选项进行因子分析,发现第1、2、3、7、10选项之间的Cranbach’s Alpha 系数为0.674,具有较高的内在一致性。而第4、5、6、8、9选项之间Cranbach’s Alpha为0.663.我们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经最大方差旋转法提取两个因子,命名为“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前者包括选项1-5,后者包括选项6-10.我们通过对每五个选项得分相加来测量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
B.媒介使用量: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使用
a.媒介使用的频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
媒介使用的频率为定序变量,在CGSS调查中采用的是(1)从不(2)很少(3)有时(4)经常(5)总是五级量表来测量居民在过去一年中对新媒体(网络媒体和手机)和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的使用状况。
(3)控制变量:人口学、社会态度、政府信任
除了以上政治效能感、媒介使用和政治身份三个变量以外,本研究还引入了经济地位、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政治身份
引入模型的性别变量分为男和女,这是一个二分类变量,分别编码为1和2.年龄和政治参与行为之间也是存在关系的,“年龄和政治参与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中年人政治参与意愿最强”(张蓓,2014)19。在本次研究中,将年龄和年龄的平方项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年龄的平方项除以100。经济地位在相关研究中也是抗争性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经济地位越高的人越倾向于制度化的抗争方式,在CGSS中我们采用个人年收入来作为经济地位的测量题项,并将其作对数转化。许源源在研究中发现,与非农业户口相比,农业户口选择非制度性利益抗争的可能性更大(许源源,2012),在本次研究中,户口类型变量为定量变量,为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将其分别赋值为1和2。受教育程度是定序变量,小学及以下=1,中学=2,高中=3,大专=4,本科及以上=5。是否属于政治组织是影响民众利益抗争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中,政治身份的衡量标准是是否党员,这是一个二分变量,选项中党员赋值为1,其他情况赋值为2。
三、研究发现
1.统计模型的构建和统计
由于因变量为二分变量,在统计分析的时候我们采用二元Logistics回归模型作为统计的工具。本文的研究的目的有两个(1)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验证个体的政治效能感是否影响到抗争利益方式的选择,以及在对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两种抗争方式选择的影响上是否存在差异(2)媒介使用是否影响到利益抗争方式的选择。在这两个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我们构建了两组组嵌套模型(Nested Model)来验证这种影响。
首先建立基准模型1,将人口统计学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和年龄的平方和\100、年收入对数、户口类型、教育程度纳入模型中。在模型1的基础上,政治效能感(包括内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纳入其中,建立模型1a;最后将媒介使用以及它和“政治效能感”的交互项纳入,建立模型1b。具体的模型表达为:
这一组模型中,P代表居民有参与“制度化利益抗争方式”的概率,1-P表示居民“没有选择制度性利益抗争方式”的概率。在模型1中,a代表截距,代表没有将“政治效能感”和“媒介使用”纳入模型前,也就是未控制“政治效能感”和“媒介使用”对模型的影响之前,居民人口统计特征的影响,包括性别、年龄、年龄的平方和除以100、政治身份.在模型1a中,是控制了“政治效能感”、“人口统计学特征”和“政府信任”以后,人口统计学特征的主效应;代表政治效能感的主效应。在模型1b中,控制了“政治效能感”、“媒介使用”、“政府信任”三个变量之后,“人口统计学特征”的主效应;代表“政治效能感”的主效应;代表“媒介使用”的主效应;代表是“政治效能感”和“媒介使用”的交互项的主效应。
根据同样的模型构建原理,建立模型2,模型2的结构和意义和模型1完全相同,除了因变量中的P代表“选择非制度化的利益抗争方式”的概率。对假设的检验
在数据统计的的过程中,我们使用了SPSS17.0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工具。在统计结果的中,我们使用了显著性系数、系数、标准误、卡方值、对数似然比等系数标准来考察我们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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