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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电视新闻语言特点对播音创作的启示

芮 辉
2016年06月28日11:28 | 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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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视新闻播音是指电视新闻播音员以有声语言、体态语、服饰语和表情语等为主要创作手段所进行的,通过电视媒介把新闻稿件表达传播出来的播音创作活动。播音首先是语言的艺术,电视新闻播音是以有声语言为主要创作手段,对电视新闻语言(文字语言)“形之于声”的再创造。因此笔者尝试从语言学的角度对电视新闻语言的特征进行分析和梳理,弄清电视新闻语言的类型与特点,从而为电视新闻播音创作实践提供启示并发挥指导作用。

关键词:内容决定;报告;传播消息;语句陈述;电视媒介特性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06-0128-02

一、电视新闻语言首先具有语言的共性:内容决定性

语言的内容决定性是指:语言的形式取决于语言的内容,是内容选择形式,而非形式选择内容。语言的这一特点具有普遍意义,正如诗歌的内容决定诗歌的形式,小说的形式取决于小说的内容,散文有散文的语言特点,历史小说有历史小说的写作方式。电视新闻语言也有着独一无二的语言特征。电视新闻语言的形式,也必然首先取决于电视新闻的内容,脱离电视新闻内容而去追求播音有声语言的形式美感,无异于空中楼阁。美国波裔学者科尔西布斯基在其《科学和明达》一书中认为:只有当人类能够充分运用他们的能力时,才可能实现明达和成功的生活。在语言学上,这种“能力”是指人类熟练自如运用语言的能力,也就是说:要让心里所知道的和口中说出的尽量与“事实”相吻合,这里的“事实”也就是“内容”。

电视新闻语言的内容决定性在播音创作上具体表现为:电视新闻的播报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中,其首要前提是要与新闻的内容相适应。不同内容、不同类型的新闻稿件要采取不同的播报和表达方式,作为一个播音创作者,不能以不变应万变,而应随机应变。播音实践中容易形成的特有的所谓“播音主持腔”现象就是一种典型的不从内容出发,只注重某种僵化形式的“懒惰”现象。现在的各级电视媒体的新闻频道所播出的新闻节目一般都是由多个栏目或者版块构成的。从形式和内容上来做一个初略的分类,大体可以分为:时政新闻栏目、民生新闻栏目、新闻评论节目、汇编新闻栏目、服务帮忙类新闻节目等。各新闻栏目或板块的内容特色鲜明:时政新闻节目版块主要是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各级领导人所参与的会议活动、政府动态等所谓“硬新闻”;民生新闻节目则相对侧重民生、社会事件等所谓“软新闻”;汇编新闻节目主要是本传播区域外其他电视媒体的新闻集纳;而服务帮忙类栏目则主要侧重于为电视观众排忧解难、回答疑问。不同类型新闻栏目和版块,要求播音创作者从具体的新闻内容出发并采取相应的播报方式。例如:时政新闻节目一则格调严肃、信息量大的政治题材新闻就要采取偏“规范正统”的方式,而不能去戏说调侃,削弱它的内容;同样民生新闻栏目的一条信息量偏小、题材社会化的新闻或者互动板块的一条观众来电回复,也会促使你不得不采取偏“轻松自然”的方式去表达,与观众仿佛面对面的沟通。总而言之,新闻播音工作者应形成从内容出发的创作作风,做到这一点尤为重要。

二、电视新闻语言具有:叙述方式的报告性

语言类型的划分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和方法,按照语言的叙述方式来区分语言的类型也是语言分类的一种思路。按照这样的分类方法,对于新闻播音创作,同样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可以让播音创作者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美籍日本学者早川按照语言的叙述方式将语言分为:

1.报告(reports):一种可以查证的叙述。

2.推论(inferences):从已知推测未知的叙述。

3.判断(judgments):对事物或人的行为表赞成或不赞成。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报道”(陆定一语)。事实的真实性是新闻的三要素之一。新近发生的事实是一种可以查证的确定真实,而对未知的推想和揣测是不确定的。因而即使基于客观事实之上的合理推论或揣测也应当尽力避免和弱化,不能让它妨害了新闻的真实性,更不能占据新闻主体[1]。不仅如此,新闻中的观点和倾向的表达应该用事实说话为主,“跳出来宣言”式的判断性语言是新闻工作者应尽量摈弃的。《纽约时报》的马凯说的好:“事实是看到的,解释是知道的,而意见是感到的。”所以电视新闻语言按照叙述的方式来进行分类,应该以“报告”为主,具有“报告性”。

电视新闻语言叙述方式的报告性表现在播音有声语言创作的形式手法和风格上主要体现为:朴实大方的语言风格。可信的新闻必然是朴实的新闻,而非故弄玄虚的新闻[2]。作为一种可以查证的叙述和表达,体现在有声语言的表达上,要尽力在表达方式和技巧上体现新闻的真实性,播音创作者必须做到语言的朴实大方、真切自然、平等交流,摈弃娇揉做作、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自说自话,才能让受众更好地信任和接受,从而达到良好的媒体传播效果。

三、电视新闻语言具有:语言功能的传播消息性

著名语言学家维特根斯坦在其《哲学的调查》一书中强调了语言的功能性,概括起来可以将语言的功能分为三大类:

1.传播消息:又称报道性的功能(informative function)。

2.表达感情:所谓“诗言志”的文学语言。

3.指导行动:倡导或禁止做某一行为的命令性语言。

按照语言的功能性来进行分类,我们不难发现:电视新闻语言的根本目的和功能还是在于迅速、生动、有效地传递新闻信息,满足电视受众的信息需求。电视新闻节目当然也表达情感,但它的情感表达是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信息本身所蕴涵的情感,而不是脱离新闻信息所蕴含的事实与内容的单纯情感表达;电视新闻节目的“指挥行动”功能也是通过对信息的取舍和传播信息的态度方法等方式实现的,因此笔者认为:电视新闻语言的功能性不同于电视文艺节目语言“诗言志”般的文学语言,也不同于“硬梆梆”的指挥行动式公文语言,它的“表达感情”和“指挥行动”功能居于相对“隐性”位置。电视新闻节目以“传播消息”为主要功能,具有“传播消息性”。

电视新闻语言功能的这种“传播消息性”必然会从本质上对播音创作提出自身的要求。从新闻播音创作实践层面可以体现为:感而不入、理性客观的表达方式。以有声语言表达感情,特别容易陷入“见字生情”的情绪化误区,有声语言的“感情泛滥”只会使新闻显得虚假和煽情;而以居高临下的态势命令别人,以“高八度”的腔调指挥别人更不是新闻的本性,也不符合传播规律,根本上也实现不了新闻导向的作用。新闻播音有声语言以“传播消息”为主要任务,表达感情:感而不入、充分酝酿、控制自如;表达倾向:以事实为依据、理性客观才符合一名新闻播音工作者的自身角色定位。

(责编:霍昀飞(实习)、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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