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反腐报道娱乐化倾向探究——以《人民日报》与财新网为例【2】
2.框架分析
表3 人民日报反腐报道框架总结
(二)财新网反腐报道框架分析
1.基本情况
在2011年至2015年全部构造月中,笔者共检索出57篇以“反腐”为主题的报道。其中绝大多数报道的篇幅在1000字以上,少数特写长达一万字。这表明在最近5年期间,“反腐”的确是财新网的一个重要报道议题。
表4 财新网反腐报道的篇幅分布
其中出现人物个体形象的有19篇,出现人物群像的有14篇,其余24篇为会议记录、政策评价、制度建言等。
在全部报道中,共有25篇明确提到了贪腐官员的级别,其中包含16名省部级官员,6名厅局级官员、2名处级官员和1名科级官员。反映出在“虎”与“蝇”之间,主流媒体明显更注重对前者的报道。这是由于“打老虎”往往更具社会影响,容易吸引受众的注意力。
表5 财新网反腐报道中的官员级别分布
而在明确指出问题官员名姓的33篇报道中,共有27篇提到了具体问题,其中3篇涉及贪污、3篇涉及受贿、2篇涉及失职渎职,3篇涉及滥用职权、4篇涉及作风问题,剩余14篇报道只归结为严重违纪违法,给读者极大的想象空间。
表6 财新网反腐报道中的官员级别分布
在稿件来源方面,财新原创报道为39篇,转载自新华网的报道有7篇,其余10篇来自人民日报、中央纪委网等媒体或网站。
在信息来源方面,其中48篇报道的信息来源为官方声明,占全部报道的84.2%,这体现了我国媒体在反腐报道方面极为谨慎小心的一面。
2.框架分析
由于近年来反腐行动波及范围极广,反腐报道覆盖的角度也极其多元化,这使得归纳框架变得极富挑战性。仅从反腐报道涉及的领域来看,就包含了政府、军队、企业、媒体等各个领域。目前牵涉到的政府部门包括发改委、铁道部、商务部、审计厅、银监局、安监局、民航局、能源局和纪检等。除此之外,以中移动为代表的央企和以央视为代表的媒体则成为反腐行动扩大之后的新看点。
在对全部样本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将反腐报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破”,即把腐败官员和腐败行为作为报道中心;另一类是“立”,即对有关部门深入反腐、加强廉政建设进行报道。前者以消息和特写为主,后者则以消息和评论为主。
在对腐败官员进行个案报道时,财新有两个常用的“模板”。第一个套路是:指出级别——同类比较——介绍政治生涯——回顾其就“反腐倡廉”所作发言。在掌握材料不足、处理结果未明的情况下,财新记者常选择上述框架来进行报道,表面上不带有感情色彩,但实际上是对腐败官员言行不一的讽刺和嘲笑。套用一个网络流行语,就是“打脸”。第二个套路为:介绍早年成就——描述腐败过程——总结。这个框架往往用于对技术官僚、学术官僚的报道中,表达对一批腐败官员“滑向深渊”的痛心疾首。
在第二类报道中,财新报道的重点可以分为“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追究违纪违法行为”。
表7 财新网反腐报道框架总结
除了上述表格中归纳出的框架外,在财新网的反腐报道中还有一类非常特殊的类型,可以称作“犯罪分子反腐”,包括“小偷反腐”“情妇反腐”“骗子反腐”等。由于这类故事天然带有趣味性,所以常有记者使用传奇、志异的模式来撰写报道。对老百姓来说,为官不仁比小偷小摸要可恶得多。因此,“小偷”“情妇”“骗子”在这类事件中都好似披上了英雄的外衣;而官员的落马则经常被理解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对比《人民日报》和财新网,可以看出相较于前者,财新网更关注人物的发展轨迹,注重“故事”,同时有少数报道带有“小说体”的色彩。这与财新网的市场化定位是密不可分的。
(三)总结
对反腐报道的归因分析是媒介框架丑闻性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在Weiner(1995:37)的归因理论中,将失败的发生归结为两种主要因素: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可控因素主要是指个人能力可以控制的因素;相反如果某失败被认为是超出个人能力控制范围内的原因所导致的,比如社会因素、制度因素、他人原因或个人能力问题,将被认为个人对此事件不应该负责或者负很小的责任,引起他人对此人的情感反应是同情,相应地也不会诉求此人受到惩罚。Weiner认为对某事件的归因结果决定着他人对某人的评价以及对某个失败行为的态度。
根据Weiner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使失败产生的不同评价和后果,并结合我国反腐报道的框架分析,本文将反腐报道中涉及的原因分析归纳为三个变量考察:个人原因、制度原因和其他原因。
个人原因是指媒体在框架反腐案件原因时,把腐败产生的结果归结落马官员个人因素。如当事人的疏忽大意、贪恋钱财、自律性不够、法律观念不强、抵制不住诱惑、虚荣心驱使等。制度原因是指媒体在报道贪腐原因时,把腐败产生的结果主要归结为当事人所处的制度环境。认为制度因素是导致丑闻发生的主要因素。其它原因,则指媒体在报道时,把腐败产生的结果归结为人个原因、制度原因之外的因素所导致,比如他人的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
根据对人民日报和财新网共122篇文章的框架分析,我们发现,在反腐报道中,财新网倾向于从微观角度切入,介绍落马官员的政治生涯,着重描述其在工作中渐渐偏离廉洁执政,贪恋钱财,抵制不住诱惑,从而走向渎职违法的犯罪道路。从归因框架上看,在报道中财新更倾向于强调贪腐发生的个人原因,而较少将批判上升到制度层面。而《人民日报》对反腐报道的归因框架选择则有较大不同。在报道官员落马案件时,《人民日报》较少描述案件过程及官员具体的腐败渎职行为,如收受贿赂、作风不正等,而仅呈现司法部门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此外,《人民日报》较少就贪腐案件的官员个人论个人,而是以之为切口,将批评与反思上升到制度层面,得出“加强制度建设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扎紧制度的笼子”、“标本兼治,治标是为了治本”等结论。这种制度性的反思体现出《人民日报》作为党报的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这样一种批判也是共产党执政过程中的自我反思在其宣传领域的具体体现。
总体来看,作为国内政治新闻的重要原创平台和输出平台,《人民日报》和财新网在反腐报道上并没有太多的娱乐化倾向,那研究者们观察到的反腐报道娱乐化现象缘何而起?为了探究这一点,我们采用焦点小组访谈法,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10位同学就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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