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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微信“摇电视”的跨屏营销研究

冯美娜
2017年01月10日16:17 | 来源:人民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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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微信“摇电视”——这一媒介产业现象,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与核心。论文归纳了“摇电视”的兴起背景和应用情况,由此还原出“电视频道—微信端—广告主和品牌—‘摇电视’订制服务商”共同构成的营销链。在拓展与前瞻部分,本文认为:以微信“摇电视”为代表的互动式跨屏营销,未来将向T2O(TV to Online)模式延伸,激励消费行为;而文化层、技术层、法律层的问题是其必须清扫的主要障碍。

【引言】

2015年中央电视台羊年春节联欢晚会,令电视与微信“摇一摇”功能组合而成的“摇电视”概念渐入公众视野。2015年2月18日当晚,京东、微店、泰康人寿等品牌通过微信“摇电视”,向用户投放5亿元现金红包以及若干品牌礼券。在互联网唱衰电视、央视春晚口碑与好评度不甚满意的情况下,羊年春晚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收视成绩:多屏总收视率达49.61%,较2014 年提升1.2%;青年观众(15 岁到 24 岁)比例增至14.93%,较2014年增长8.6%;人均收视时常长达155.5 分钟,而2014马年春晚为 149 分钟。在这背后,是微信“摇电视”110亿次互动总量。 此后,“摇电视”成为日益常态化的跨屏营销方式。

在用户端,“摇电视”通过微信应用的“摇一摇”功能实现,该功能涵盖“人”、“歌曲”、“电视”三个板块,“摇电视”的实现依赖于“电视”分区。用户端“摇电视”操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电视收视过程中,通过电视屏幕动画提示或主持人口播,进入“摇电视”界面;二是进入微信“摇一摇”的“电视”分区,“摇电视”程序会自动识别当前收视的电视节目,也可查看当前正在互动、之后将要互动的频道和节目。

在互联网与智能终端组合式发展的今天,“摇电视”的兴起代表了跨屏营销、多屏分利的营销理念和方式。电视通过“摇一摇”红利回收收视,微信通过“摇一摇”吸引用户绑定在线支付,品牌通过“摇一摇”点对点地抵达观众,“摇电视”订制服务围绕“摇一摇”形成新的产业。围绕“摇一摇”,一个闭合的价值链正在形成。

【关键词】

微信 摇电视 跨屏营销

【正文】

一、兴起:跨屏营销的日益兴起

电视收视多屏分流的窘境,跨屏营销多方分利的优势,都促使电视端的频道与手机端的微信走向联合,让“摇电视”成为新的营销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微信“摇电视”的出现并不令我们太惊奇,正是因为它是跨屏营销崛起中的一个缩影。

(一)电视收视的多屏分流

新媒体时代,互联网与手机、电脑、平板等智能终端组合,越来越多地分流掉电视收视。纷繁多样的网络资讯与电视内容互为补充和替代。其中,网络视频与电视节目的相似性和替代性较高,而前者独特的时效性、便捷性、丰富性为电视媒介所不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5年7月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4.61亿,较2014年底增加2823万人;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为69.1%,比去年年底上升了2.3个百分点。其中,手机视频用户规模为3.54亿,与2014年底增长 4154万人,增长率为 13.3%;网民使用率为59.7%,相比2014年底增长3.5%。

移动互联网与智能终端的发展,即便观看电视制播内容,也不一定依赖于电视媒介本身。新媒体唱衰电视可能为时尚早,但电视媒介以一档节目、一部电视剧造就万人空巷的局面,很难复现。此情此景,电视收视既已多屏分流,由电视节目生发的营销理应“跨屏开花”。

(二)跨屏营销的多方分利

手机、电脑、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日渐丰富,使得接入互联网的设备日益多元,跨屏营销渐趋必然,为内容供应方、平台承载方、营销提供方等多方获利提供可能。在多“屏”之中,手机表现最为抢眼,截至2015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 2014年12月的85.8%提升至88.9%。在互联网接入方面,我国通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接入互联网的比例分别为 68.4%和42.5%,同比分别下降2.4%和0.7%,电脑端向手机端迁移趋势明显。 这与4G和无线网络普及、智能手机大屏化、应用体验提升密切相关。

由此,台网融合、大小屏互动为收视回流提供了参考方案,如“奔跑吧兄弟”等综艺节目借助微博热炒话题、“我是好声音”和“爸爸去哪儿”研发手机游戏等;微信“摇电视”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跨屏营销力争打通“大屏”与“小屏”两个屏、电视观众和新媒体用户两个群,同时为品牌与广告主、营销供应方提供新思路。

二、应用:从信息互动到营销途径

(一)信息互动:媒介与感官丰富互动形态

微信“摇电视”搭建节目与观众的互动平台,是初级的营销方式。互动并非网络空间的专利,电视、广播等媒介历来试图与观众建立互动,典型如热线电话、短信平台等途径。网络的实时性、信息评论及空间转载功能使互动成本降低、效果增强,观众得以在收看节目的同时进行评论,并“围观”他人评论寻求共鸣甚至激发灵感。

在“摇电视”搭建的互动平台中,手机操作的实时性、便捷性,以及摇动、触屏、游戏化界面调动的丰富感官,让互动体验较之以往大大提升。目前,湖北卫视、北京卫视、东方卫视等50余个频道借助微信“摇一摇”与观众互动,互动方式包括资讯获取、节目问答、线索征集、意见投票等,不一而足。举例来说,河南卫视《我是大赢家》通过“摇电视”,投票支持喜欢的主持人;广州电视台《第一现场》通过“摇电视”进行互动投票、新闻爆料;湖南卫视《我是歌手》也曾通过“摇电视”报名参与听众评审,为心仪的歌手投票。

(二)营销途径:电视、微信、品牌走向用户

节目与观众的互动是电视自我营销的一个环节,除此之外,“摇电视”也让微信、品牌走向用户,与之发生更多接触。于微信而言,作为“摇一摇”的平台载体,每一次“摇电视”都在巩固提升微信的使用黏度。“摇电视”蔚然成风,本身也和微信的高黏度密不可分,CNNIC数据显示微信的市场渗透率达65%,经常访问率为55.3%。 于品牌和广告主而言,“摇电视”逐渐引入“红包营销”,品牌及其提供的现金、卡券直达观众。

安徽卫视在“摇电视”互动营销中着力甚多,以此为例。安徽卫视全天不定时在屏幕右下方出现“摇一摇”互动图标,在约90秒的互动时间内,微信“摇电视”即可进入互动页面:通过答题、猜图、点赞,即可获得品牌礼券或红包;同时获得虚拟“金币”,积攒“金币”可以在“金币商城”兑换由安徽卫视联合品牌提供的奖品。

 

(责编:温静、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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