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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上的中国广播电视媒体合作历程

车南林 蔡尚伟
2017年08月09日13:03 |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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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带一路”自提出以来就得到了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广播电视媒体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内容之一,对促进沿线国家“民心相通”,构建新的世界舆论格局,发展文化产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梳理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广电媒体合作历程,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可助力中国与沿线国家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深化媒体合作。本文认为中国广播电视媒体与世界媒体的合作最早是从当前所说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始的,并且因为世界各国的竞争与合作,中国外交政策变化、经济与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沿线国家经济相对落后、社会不稳定、政策限制、媒体欠发达等因素,合作历程大致分为曲折开展期、恢复开展期、稳步发展期以及战略机遇期。

[关键词]“一带一路”;广电媒体合作;走出去;“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

虽然“一带一路”是习近平主席2013年才首次提出,但是中国广播电视媒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媒体却早已开展着多项合作,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在广播方面,最早的合作是1950年初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前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电台交换文艺广播节目。在电视方面,最早的合作是从人员技术培训开始的。1953年,中央广播事业局派遣了章之俭等十名技术人员远赴捷克斯洛伐克学习电视技术。这十名技术人员于1956年5月学成回国,并与清华大学无线电系电合作,共同研制黑白电视设备。此后,在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的重视和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北京电视台(今中央电视台)于1958年5月1日试播,9月2日正式播出。同年10月上海电视台成立,同年12月哈尔滨电视台成立。1959年到1961年前后,天津、广东、吉林、辽宁、陕西、江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四川、云南等地也相继建立电视台。1961年底,全国已建立电视台、实验台、和转播台26座。[1](p.249)由于电视台的陆续创办,中国媒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就增加了许多电视媒体的身影。总的来说,虽然由于世界各国竞争与合作格局不断演变,沿线国家经济相对落后、社会不稳定、政策限制、媒体欠发达等原因,广电媒体合作呈现相对曲折的情况,但是随着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改变外交观念,改革经济、文化体制等,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国家的媒体合作还是呈现合作范围逐渐扩大,合作方式逐渐增加,合作成效逐渐显现的趋势。另外,随着“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提出,中国广电媒体也在不断开辟合作新方向,基于此,合作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国家媒体合作的曲折开展期(1950-1978年)

(一)中国广电媒体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与沿线国家媒体开始合作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德国、意大利、日本三个帝国主义因二战分崩离析,英国、法国两大强国的力量严重削弱无暇顾及中国,而高居霸主地位的美国全球战略重点虽然在欧洲,但是先后在中国台湾、朝鲜、越南布置了三条针对中国的战线,并采用种种手段威胁、遏制新中国。[2](p.5)休养生息的苏联、东欧国家以及广大亚非拉国家虽然有着各自的困难,但对中国还是采取了比较友好的态度。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新中国奉行“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等政策,因此中国广电媒体也主要是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合作。1950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与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广播同行交换了文艺广播节目。这是中国广电媒体开展国际合作的开始。1953年5月7日,中国在布拉格同捷克斯洛伐克正式签订了中国同外国的第一个广播合作协定——《中国与捷克斯洛伐克广播合作协定》。此后,中国陆续同当前所说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广播合作协定。这些广播合作协定推动了双方媒体开始合作。进入20世纪60年代,随着苏联执行霸权主义政策,中国奉行“反苏反美”和加强同第三世界团结与合作的政策,中国广电媒体与第三世界的合作也开展起来。到1966年,中国广播电视媒体先后同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尼亚、苏联、阿尔巴尼亚、蒙古、朝鲜、越南、印度尼西亚、叙利亚、伊拉克等当前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媒体开展着交换节目、异地采访等方面的合作。

(二)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媒体合作因中苏关系恶化、“文革”影响而受挫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苏两党分歧加剧,两国关系开始恶化。1960年7月,苏联在一个月之内撤走了在华工作的全部1390名专家,撕毁了两国签订的343份合同和合同补充书,废除257个科技合作项目,大幅度减少成套设备和关键部件的供应。給中国的建设事业和科研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中苏关系公开破裂。[3](p.216)中国广电媒体与苏联及东欧国家媒体的合作也因中苏关系的恶化乃至中断而受到严重影响。表1也显示,从1960到1971年,中国没有与苏联及东欧的国家签订一个媒体合作的相关协定。另外,自1966年5月“中央文革小组”成立开始,中国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中国广电媒体在“文化大革命”错误思想影响下与他国的合作也受到严重影响。比如,1966年到1971年之间,中国几乎中断了同20个国家签订的合作协定或合同,广播电视界无一人出国访问。虽然在文革期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依然向个别国家寄送相关作品,但是因指导思想的偏差,合作效果极差。以当时的北京电视台为例,“文化大革命”中,北京电视台的出国片工作在极左思潮的影响和林彪、“四人帮”的控制下,奉行所谓“以我为主”、宣传对象“以左派为主”的错误方针,出现了宣传“以我为中心”“打到一切”的极左思想和自吹自擂、强加于人的严重情况,解说词里常常使用一些空洞的政治口号和不切实际的“豪言壮语”。对外寄送节目,不看对象,不问国情,一律寄送大量的宣传“文化大革命”的电视新闻片,致使有些国家接受不了,将原片退回;有个别国家不仅拒收,甚至提出抗议。[4](p.80)

(三)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部分国家媒体围绕签订的合作协定等重新合作

这一时期,虽然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但中国政府、管理单位以及媒体等还是与沿线部分国家签订了利于双方持续合作的广播电视合作协定、协议等。这标志着我国广播电视界与外国广播电视机构之间的合作有了较大的、富有成果的发展。中外广播电视合作协定的主要内容是节目交换、在双方国庆时举办专题庆祝节目、广播电视和代表团互相访问等。[5](p.1044)

表1:1953年到1978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合作协定、协议一览表①、

中国广播电视媒体与沿线部分国家的媒体围绕着上述签订的各项合作协议,开展着播出新闻专辑、采访、交换节目等各项合作。以当时的北京电视台为例,该台不定期地播出了苏联中央电视台、捷克斯洛伐克电视台、波兰电视台、匈牙利电视台、罗马尼亚电视台、保加利亚电视台等通过航空邮递来的《苏联新闻》《捷克斯洛伐克新闻》《波兰新闻》《匈牙利新闻》《罗马尼亚新闻》《保加利亚新闻》等外国新闻专辑,以及少量的专题报道片和歌舞片,同时也向协议国家寄送各种艺术性的电视、电影,电视剧本,京剧、歌剧片段等。1961年,北京电视台开始与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即埃及电视台)交换电视节目,1964年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中央电视台交换电视节目等。北京电视台派出记者赴缅甸、老挝、罗马尼亚等国采访,拍摄了一批反映这些国家人民生活和斗争的电视纪录片;1963年11月10-20日,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派出报道组采访在雅加达举行的第一届新兴力量运动会。这也是北京电视台第一次派记者到国外报道体育活动。[6](p.1089)同时,中国广电媒体与各国之间代表团互访等合作也逐渐开展。比如1954年7月6日-9月5日,以中央广播事业局副局长温济泽为团长的中国第一个大型广播代表团一行18人访问团访问了苏联;1961年5月9日-27日,以苏联国家电视委员会主席卡夫坦诺夫为团长的广播电视代表团也访问了中国。[7](p.1088)进入70年代中期,虽然文革的影响依然存在,但是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国家媒体的合作还是围绕着签订的协议等开展着。尤其是在76年拨乱反正之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中央三台)等广电媒体也逐渐开始与文革前合作的相关媒体重新合作,同时也开始与此前从未合作过的国家的媒体开展合作。总的来说,虽然中国媒体本时期与沿线各国媒体的合作还是属于比较浅层次的,但也为未来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提供了一定的经验。

二、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国家媒体合作的恢复开展期(1979-1992年)

(一)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媒体在中国外交策略及国际形势变化中恢复合作

1978年12月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对外改革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会后,中国的外交战略、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等都有的新变化。中国的外交战略从“一条线”“一大片”向“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部分参与国际社会”的转变,对中国广电媒体与世界各国媒体的合作都有新的指导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广电媒体与世界各国媒体合作的范围总体上扩大了,也逐渐恢复了同苏联及东欧国家广播电视界中断了近20年的交往。另外,以1989年东欧剧变到1991年年底世界上两大超级大国之一的苏联解体为标志,延续四十多年的冷战格局结束了,因美苏争霸而长期存在的世界大战危险也基本消失了,国际局势进一步趋向和平。面对这样的国际形势,进入改革开放第二阶段的中国对外方针政策和总体外交部署也有了新的变化。由于以“稳定周边,开展睦邻外交,团结第三世界,打破西方制裁”方针为指导,以中国与老挝、蒙古、印尼、新加坡、越南等国关系正常化为背景,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国家媒体,尤其是与第三世界国家媒体在业务合作方面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当时,中国广播电视以友好访问、业务交流、经贸活动等各种形式出国访问的团组主要是前往周边国家及第三世界国家,即今天“一带一路”沿线的很多国家。

(二)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国家媒体因经济与文化领域变化而获得合作实效

这一时期,中国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等都发生了许多的变化。这些变化也带来了新闻传播领域的变化。在1978年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8家中央新闻单位试行企业管理的报告之后,这8家媒体逐渐开展广告等经营活动。1979年也被称为了中国广告“元年”。80年代中期,国家对新闻单位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各种媒体开始多种经营或成立公司。此后,中国广电媒体与部分国家媒体的合作也逐渐出现了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谈判现象,为后来的多样化合作提供了基础。另外,随着中国逐渐开放,同世界各国签订的利于新闻、出版、科技、教育、体育、旅游等方面的合作文化协定更多。因此,中国广电媒体与世界各国媒体合作更加频繁,其国际合作的道路也逐渐体现出来。总的来说,中国广电媒体不仅增加了合作国家、扩大了合作范围,还深化了合作深度,提高了合作能力,更讲究合作实效,比如中央电视台1986年与巴基斯坦合拍了电视剧《路之情》和《纽带》,获得了观众良好的口碑;1990年与泰国正大集团开始联合制作的大型栏目《正大综艺》,更是成为了当时最红火的综艺栏目。

(三)中国广电媒体与沿线国家媒体围绕着新增的合作协议等开展多项合作

中国围绕着外交政策的变化与沿线国家签订的广播电视合作的相关协议、协定等数量有所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从1979年到1992年,中国广播电视部、中央三台等同巴基斯坦、土耳其、塞浦路斯、科威特、印度、埃及、匈牙利、伊朗、捷克斯洛伐克、苏联、波兰、保加利亚、罗马利亚、蒙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朝鲜、越南、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沿线国家至少签订了33个关于双方广播电视合作的相关协定、协议、备忘录、会谈纪要等②。其中,1984年,中国同土耳其、塞浦路斯第一次签订广播电视合作协定;1985年,中国同印度、伊朗、埃及第一次签订广播电视合作协定。还值得一提的是,仅1992年,中国与各国签订的八个广播电视合作协议中,7个均是与当前“一带一路”国家签订的。围绕着这些新增或者重新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国媒体逐渐恢复与沿线国家媒体异地采访、交换节目等方面的合作,比如中国国际广播电台1982年前往柬埔寨进行战地采访,1986年与菲律宾、土耳其、泰国、伊朗、埃及等交换了节目;中央电视台1984年与罗马尼亚、朝鲜等国家电视台交换了节目。同时,中国广电媒体还与匈牙利、埃及、马来西亚等国的媒体进行了人员交流、技术培训、高层互访等方面的多项合作。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合作都有序开展,但是中国与柬埔寨、阿富汗、伊拉克、朝鲜等国的媒体也因为柬埔寨问题、阿富汗问题、中东局势问题、两伊战争问题、朝鲜问题等而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责编:马潇(实习)、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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