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朋友圈屏蔽部分好友现象看社交媒体中的社会自我与角色扮演
摘 要:作为新兴社交媒体的常用功能,微信朋友圈在许多人生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相当一部分人在发布朋友圈时曾经屏蔽部分好友。朋友圈屏蔽部分好友的原因主要存在冲突规避型、不相关型、形象塑造型以及功能型四种类型,社会自我与角色扮演在前三种类型中都体现出其重要性。此外,语态、符号体系与共享记忆是朋友圈扮演特定角色的主要载体,多重原因导致屏蔽现象存在着年龄差异。而由于朋友圈中的人际关系基于关系而非兴趣建立,总体来说是线下人际关系的延续,屏蔽现象本身是对现实生活中角色扮演行为的继承。
关键词:微信朋友圈 社交媒体 社会自我 角色扮演
一、现象描述:朋友圈及其屏蔽功能
朋友圈是腾讯微信被广泛使用的一个社交功能,于2012年4月19日第三次更新至微信4.0版本时上线,用户可以通过朋友圈发表文字、图片,或通过其他软件将文章、音乐、游戏等分享到朋友圈。如今,“刷”朋友圈(即查看好友此前发布的内容)已经成为上亿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生活的重要内容,而发布朋友圈也成为用户展现自我、分享生活的舞台。
然而,有时人们发布的朋友圈内容并不面向自己的全部好友。微信提供了“部分好友可见”或“部分好友不可见”的选择,可以使特定个人或特定群体无法看到这条朋友圈内容,即“被屏蔽”。
发布朋友圈屏蔽部分好友的极端情况是对通讯录好友进行细致分组。微信提供为好友添加标签功能,可以从身份职位、共属群体、关系亲疏等多个方面为好友添加标签,对好友进行多维度交叉分组,进而在发布朋友圈时快速设置特定某个或某几个组别可见或不可见。如今,发布朋友圈时屏蔽父母、师长甚至成为了许多年轻人不约而同的行为与心照不宣的常识。
访谈调查发现,大多数时候,屏蔽好友并不是恶性的“欺骗行为”,屏蔽并不意味着关系僵化或疏远。允许、提醒谁看,禁止谁看,常常是发布者在多个群体面前的社会自我发生冲突矛盾时,进行的自我形象管理与不同角色扮演。
二、理论概述:社会自我与角色扮演
威廉?詹姆斯在1890年的《心理学原理》一书中将自我分为物质自我、社会自我与精神自我,其中社会自我即“他由他的同伴得到的注意”。他人的注意与评判形成了一个人的“名誉”与“人格”,特定的人格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律,否则就会产生冲突,进而被社会所不容。
特别的一点是,威廉?詹姆斯在书中强调“一个人的社会自我的数目,同注意到他并在心上有个他的影像的人数一样多”。他认识到,一个人并非只有一个社会自我,他人对我们往往有着不同的印象和要求,迫使我们遵守不同的规律、做出不同的行为。事实上,这些印象和要求并非每一个都独立于其他,威廉?詹姆斯还认为,“心上有这种影像的人自然而然各归其类,我们实际上可以说其意见被一个人尊重的人有多少不同的集团,这个人就有多少不同的社会自我。一般的说,他对于这些不同集团的每个都表现他自身的一个不同方面。”这样,人们由在每个他人面前拥有不同的社会自我,转为在每个群体面前呈现不同的社会自我。所有的这些社会自我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完整人格,而每一个群体面前的社会自我只是我们人格的一个侧面。
不同群体面前不同的社会自我,实际上类似于“角色丛”这一概念的内涵。将“角色”这一戏剧用语应用于社会学理论始于符号互动论奠基人乔治?米德。而“拟剧论”的首创者欧文?戈夫曼在1956年《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提出,社会行为就是社会表演,社会成员在社会舞台上扮演着多种角色,使自己的形象服务于欲达目的。
1957年,默顿在《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中提出“角色丛”之说,突出了角色的复杂性。当一个人进入一种新的地位,通常不只是获得单一的角色,而是获得一个角色丛,以满足不同人的不同期待。默顿的角色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与戈夫曼的拟剧论有相通之处,对不同他人不同期待的认识则是对威廉?詹姆斯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同时,默顿强调,角色丛是伴随社会地位而来,对不同角色的产生来源给出了解释。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与媒介形态的演变,社交媒体日益兴起,或多或少地替代了传统面对面社群在人们生活中所占的部分。社交媒体中的社会自我与角色扮演有着新的特点,微信朋友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对于人们在使用微信朋友圈过程中呈现的角色扮演特点及与线下社会的联系和区别,学界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如聂磊等人的《微信朋友圈:社会网络视角下的虚拟社区》对朋友圈中社会关系与群体身份有所探讨,而谢梦瑶的《社会角色扮演视角下的微信朋友圈“分享”行为研究》参考社会角色理论和戏剧理论,研究用户在朋友圈平台中的社会行为特征,发现用户在朋友圈中的社会角色扮演行为呈现巩固角色和上升角色两种类型。
三、现象分析
(一)四种原因类型
就直观经验而言,发布朋友圈屏蔽部分好友的现象在生活中十分常见。为进一步了解、分析此现象的普遍性、频率及原因,本研究对其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在问卷调查结束后挑选特定个体进行访谈。
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10份,收回有效问卷204份,样本合格率97.1%。在204份合格问卷中,151位受访者表示曾在发布朋友圈时屏蔽部分好友,占比74.02%,表示从未有此行为的占25.98%。
关于屏蔽行为的频率,在表示曾屏蔽部分好友的151位受访者中,选择“只屏蔽过一两次”“屏蔽好友比较频繁”“几乎每一条都会屏蔽”的分别占69.54%、25.17%和5.29%。
此外,本次问卷调查还涉及屏蔽部分好友的原因。经过对受访者回答的分析统计,原因分为冲突规避型、不相关型、形象塑造型、功能型四种类型,分别占比40.35%、58.74%、49.65%、1.32%(非单选)。
1、冲突规避型
说明的原因体现冲突规避意图的受访者占到了40.35%(非单选)。通过访谈得知,此类朋友圈内容以情感宣泄为主,发布者想要表达对某个特定群体或个人的愤怒、不满、蔑视,同时希望在情感倾向和价值判断与自己相同的朋友中寻求支持与安慰,又担心引起与当事者的矛盾冲突,因此将宣泄对象(及其关系亲密者)屏蔽。有趣的是,此类朋友圈中很大一部分会在发布者情绪平静后被删除,往往体现的是一种短期性、非理性情绪表达。
2、不相关型
说明原因体现此意图的受访者占据最大比重,达到58.74%(非单选)。受访者往往根据好友添加来源和共属群体对好友进行分类,向特定类别发送与之相关内容。此类朋友圈内容面向的是特定群体,因此被屏蔽的也是群体而非个人。好友分组凭借客观依据,不涉及主观喜恶判断。
如果说冲突规避型是在欺瞒某人的同时散播对其不利的内容,带有恶意性质,不相关型则避免用无关内容打扰别人,总体来说出自善意。
3、形象塑造型
说明原因体现此意图的受访者占49.65%(非单选)。形象塑造型屏蔽是由于好友分属不同群体,由于种种原因,自己在不同群体面前展现出的是不同的行为方式与性格特征,从而形成彼此迥异的社会自我,招致不同群体对自我的不同期待。当这些期待之间发生冲突时,通过屏蔽部分群体,避免违背其期待,以维护自己在每个群体面前合乎规范的形象。最常见的屏蔽父母、师长常属于这一类型。
前三种类型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这也是问卷中将此问题设置为多项选择而非单项选择的原因。冲突规避型可以理解为维护在当事者面前的形象——虽然发布者常常不承认这一点,而内容的不相关也常常与形象的不相符相连。同一行为可能体现受访者内心的多重目的,对于此问题来说,受访者的主观认知判断比行为本身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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