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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再现与凝视【2】

赵佳佳
2018年06月28日14:21 | 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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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反思

(一)传播仪式观的消解

传播仪式观最早由詹姆斯·凯瑞提出,他在1975年《传播的文化研究取向》和1977年《大众传播与文化研究》两篇论文中集中阐释了传播的仪式观。他指出:“传播是一种共享,并不是指智力信息的传递,而是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够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6]他强调要对传播进行重新的思考:传播更多的是一种仪式,而不是传递。在此基础上凯瑞进一步将传播分为两种,一种是仪式的传播观,一种是传递的传播观。按照凯瑞的思路,传播研究就是要考察人们说什么,做什么,想什么,为什么这样,其实质就是研究其生成的文化。文化是复杂的,并不能简单地通过功能主义掌握。传递观下的传播更注重效果,而忽视了文化中的细微之处,不能完全地把握传播的实质,而仪式观下的传播更注重文化和传播中的细节之处,关注的重点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情,而不是出自民族中心主义的俯视、猎奇,触及到了传播的实质。

在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中传播的仪式观是很显著的。一家人会在国家的重要时刻坐在一起去看同一个节目,如奥运会,春晚等。当听到国歌响起,看到国旗升起,大家都会很激动,这本身就是一种仪式。在传统媒体占优势的时代,读报纸、听广播和看电视都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和仪式。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私人领域不断公共化,传播的权利不再属于某个有权威的人或组织而是日益扩展到草根阶层,普通受众热衷于通过网络平台在网络空间中描述自己的私人事件,分享自己的世界观,或在别人公开化的私人事件中发表自己的观点,或在开视频时使用弹幕功能,将视频与个人的事件,个人的观点联系在一起。正如赫伊津哈的“游戏说”所述,受众在参与互动时,主观上是一种游戏的心态,抛弃了原有的宗教仪式中的肃穆与庄重,而是从一种娱乐化的姿态去传播,可见传播的仪式观正在日渐消解。而传播仪式观的消解使传播在网络文化的狂欢中失去了自控性,这些在网络中狂欢的人乐此不疲地侵犯他人隐私,制造病毒,传播色情,成为网络犯罪的主体。还有一些人失去了理性,成为乌合之众,在网络上掀起民粹主义、泛道德主义等极端思想。

(二)网络空间中公私边界过多内爆

“内爆”这个词最早由麦克卢汉提出,按照麦克卢汉的话来说,全球已自我内爆,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在虚拟空间中,它的“超真实”是靠图像符号的自我衍生来完成的,而这种符号的自生性就形成了“内爆”。在互联网普遍普及的今天,私人领域不断公共化,公私边界正在变得前所未有的模糊化,网民讨论的问题兼具公共性和私人性,因此互联网公私边界的内爆其实不可避免,但是过度化的内爆则必须引起重视。公私边界的过多内爆主要表现在在网络这个公共空间中,公共问题日益缺乏,私人问题日益增多,私人领域的事件不断的公共化。互联网上的公众关注更多的是公众人物的私生活,公共空间成了一个公开个人秘密或公开他人秘密的地方。它的存在局限于公众对私人感情承认的公开展示。鲍德里亚说:“我们生活的世界,资讯越来越少,意义越来越少。”这种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如不加以调整定会导致意义的虚无和崩塌。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使隐私显性化成为常态,社会网络同质增强、个性弱化,自我认同危机显现,私人领域公开化使得具有个性的个体日益标签化,表浅化。这种网络生活实质上是一种伦理的错差,网络中个人生活与集体行动游离紊乱,网络运行机制表现为去中心化,去本质标准,去大事化叙事的特征,社会规范日益模糊,生存规则也不断被网络空间裹挟与夹逼。

(三)网络空间中符号的异化

符号的异化是网络技术异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时符号也成为网络技术对人异化的主要工具与方式。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图像也不断发展,同时也制造出真假虚拟的网络符号,人们日益变成了这些符号的奴隶,在网络上不断接收和传递图像符号,他们无力对自己负责,也无力对他人负责。这种符号的异化首先表现在人们日益沉溺与网络,并在网络中迷失自我。很多人觉得网络就是一切,网络为我们构建了一个理想的乌托邦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们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因此很多人就会沉浸在这样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明知是沉迷而宁愿沉迷,他们以一种我行我素的姿态在网络中生活,回到现实会弱化自己的社交能力,不愿意与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进行交流,从而形成了孤僻冷漠的心理,甚至做出一些反社会的举动。符号的异化在另一方面还表现在网络中的公众失去了自控性,他们在网络中摒弃道德规范,做一些逾越道德底线的事情,如传播病毒,色情等,他们以这为快乐,明知道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事情,却依旧乐此不疲。

四、结 语

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的公共化成为常态,本文主要从现象层面揭示了私人领域的公共化,这一现象如果继续发酵必将会带来更大的社会问题。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的今天,众声喧哗背后就是社会责任被罔顾的事实。前有罗一笑事件,后有红黄蓝事件,都是在事情还没有明晰化之前就有各种自媒体账号纷纷进行所谓报道,将自己的观点强行抛到公共空间,进入公共的视野中,他们所谓事实和真相只是在情绪影响力下所叙述的冰山一角。在这个大家都将个人事件,个人观点强行插到公共空间,而受众获取信息又主要通过社交媒体获得的互联网社会,公众的事物越来越少,私人领域的事件则以强大的阵容涌入公共领域。公私领域界限过度内爆,传播的仪式观也日益消解,人们成为符号的奴隶,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空间中大肆叫喧着。为破除这些壁垒,我们有必要反思如何才能做到私人领域与网络空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研究与思考如何营造出一种公私领域平衡的均衡态势。

参考文献:

[1] Jurgen Habermas.The Public Sphere: An Encyclopedia Article,1964.

[2] 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48.

[3] 陈龙.大众传播学导论[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6:215-223.

[4] 王怡红.“得一门而入”—对话研究及其方法论指向[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5.

[5] 郑洁.网络社会的伦理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20.

[6] (美)詹姆斯·凯瑞著.丁未译.作为文化的传播[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7] 师增志.沟通与对话:公民社会与媒体公共空间——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机制的理论基础[J].国际新闻界,2009:12.

[8] (德)尤根·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0:2.

[9] 杨冬霞.从“窥私欲”看媒体的新闻报道[J].经营管理者,2010(10):254-254.

[10] (加)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北京:商务印书,2000.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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