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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与传播学“联姻”中的功利因素

王建峰
2019年12月20日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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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部学刊》

摘要:以新闻学与传播学在中国学界的争论为起点,通过考察传播学在美国与新闻学结合的历史背景,发现两个学科的“联姻”有着明显的功利特征,正是这种功利性的结合为将来的学科之争埋下伏笔。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迁,这种外在的功利性因素也在发生变化以致弱化,新闻学当前面临的最大的危机已经不在学术方面,而是来自于不断陷入困境的新闻业界。文章因此提出应当回到普利策、布莱尔等新闻学构想的方向,将新闻学与众多社会学科甚至媒介技术相结合,而不是仅限于与传播学的融合,这样才能有助于新闻学重新找到其定位,实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功利性;新闻学;传播学;定位

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的确是一个老话题。随着施拉姆于1982年访华,传播学紧跟着一涌而来,中国新闻学界对这一新兴学科曾抱有很高的热情和期待,迅速接纳并助推了传播学的快速发展。然而令新闻学者未想到的是,在经过十几年的学科融合之后,开始传出“传播学取代新闻学”的声音,在学科转向上,也是传播学压倒了新闻学。2001年,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发表文章,直言对传播学“侵入”新闻学的不满,两个学科积累已久的矛盾正式浮出水面。随后,不断有学者加入讨论,从对李希光观点的激烈批评,到之后试图实现两个学科的和解,讨论的主题均是围绕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关系展开,但至今两者的关系也没能理清,遑论和解。在当下新闻业发生巨变、传播格局异常复杂的背景下,准确理解两个学科的关系,已成为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绕不开的关键一步。

理解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新闻学的核心课程是什么?新闻学的未来是否真的在传播学?仅仅以传播学有利于新闻学的发展为理由,从而主张让传播学进入新闻学教育核心课程的观点,难免会失之偏颇。因为不仅是传播学,其实大多社会科学乃至人文学科都在为新闻学提供营养,但在新闻教育中只能作为新闻学的辅助学科而存在。关于后一个问题,如果不回到新闻学与传播学结合的历史背景下去认识两者结合的真实动机,提供的答案又难免会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因此,本文通过考察传播学在美国与新闻学结合的历史背景,探讨其“联姻”中的功利因素。

一、新闻学与传播学在美国的功利性结合

梳理美国的新闻与传播学史可以发现,类似于在中国发生的这两个学科之争,其实早在40多年前就已在美国的大学内上演过。那场争论被称为“绿眼罩人”与“卡方人”之争。争论双方这样称呼对方,传达的当然不是恭维,而是互相不认可。“绿眼罩人”认为,新闻教育的主要功能是培养学生在报道、写作和编辑方面的实践技能,他们嘲笑传播学者,认为他们与培养未来的新闻记者毫无关联;而“卡方人”认为新闻学者不懂学术,只是职业教育者。

围绕传播学与新闻学的关系,无论在中国学界还是美国学界发生的争论都表明,这两个学科尽管共存于同一个机构,但学科互动并不顺畅甚至产生矛盾,在相互认可上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些矛盾、问题的根源在哪里?这就要求我们回溯历史,去观察两个学科究竟是如何走到一起的。

在美国传播学史上,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1943年,施拉姆离开位于华盛顿的战时新闻局,返回衣阿华大学。他是从这所大学的文学院去的战时新闻局,但是等再回到衣阿华,他却不想再回到文学院了。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施拉姆从前的博士生导师正是文学院的院长,而两人已经关系破裂。学校的管理层为把施拉姆留在衣阿华大学,便将正处于空缺状态的新闻学院院长一职给了他。这是不同寻常的,因为施拉姆并不具备多少新闻经验,而当时这被认为是聘任新闻学教授的基本条件。施拉姆正在追求一种更加广泛的传播学观点,他本人也以为只是暂时留在新闻学院。在被任命为新闻学院院长之前,学校还曾为他提供过其他行政位置的选择,包括衣阿华大学图书馆馆长。如果施拉姆接受这个职位,传播学就有可能出自图书馆学和信息科学了。

仅从这一历史细节来看,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结合似乎有着很大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传播学并不一定要在新闻学院诞生。可是随着施拉姆在衣阿华大学新闻学院开创传播学课程,这一学科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被众多大学的新闻学院所广泛接受,说明这两个学科的结合的确是有它的历史原因。当时的历史背景是美国大学新闻学院正面临着生存危机,它需要借助其他学科来提高自身的学术地位,而传播学也恰好需要一个落脚点。因此新闻学与传播学是带着各自的功利目的走进同一个学院,尽管这种结合并不是学科发展的自然选择和出于学科融合的需要。关于这一点,这一段话说得足够直白:“一个传播研究机构可以发挥源泉的作用,以提高新闻学院的威望,要不新闻学院就可能因为新闻培训这一公认的职业学校的性质而被其他领域的教授看不起。”

新闻学在美国大约形成于20世纪初,虽然进入美国大学教育,但该学科因其职业教育的属性,一直都处于能否立足于大学的不确定之中。为解决生存危机,新闻学界的有识之士把如何提高新闻学的学术地位作为最为紧迫的探索。这其中有两位杰出的代表人物,一位是约瑟夫·普利策,另一位是维拉德·G·布莱尔。普利策希望把新闻提高到一个学术性专业的层次;布莱尔坚信,“除非新闻学强调它的基础在社会科学之中,通过与社会科学的联合课程授予博士学位,否则,新闻学院就不可能在威斯康辛这样的研究型大学里生存下去。” 可见新闻学的学术地位当时是新闻学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但是从布莱尔培养博士生的情况可以看出,新闻学的独立学术性研究地位并未得到足够认可,因为那些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生大多是以新闻学为副修,博士称号也归在其他学科名下,比如政治学、社会学博士等。于是,以此为方向改造新闻学院的努力遭遇瓶颈,它急需借助外力将其打破,以便为新闻学院在大学中赢得一席之地。正是在这个时候,施拉姆带着他成形的传播学观点回到衣阿华大学。

新成立一个学科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在20世纪40年代,传统社会科学格局已经成型且日渐稳定,任何新生学问基本都可纳入已存在的社会科学范畴之内。也就是说,虽然施拉姆有他成熟的传播学观点,但很难凭一己之力创立一个独立的传播学院。在他之前,从事传播研究的几位先驱人物只是在这一领域短暂停留,最后又全部回到各自的母学科。比如,拉扎斯菲尔德回到了社会学,拉斯韦尔和霍夫兰分别回到了政治学和心理学。持有大传播观的施拉姆是没有母学科可回的,依附于任何一个成熟、强势的学科,都意味着传播学将难以独立存在,对他来说最为理想的选择是“借壳生蛋”。施拉姆终于在新闻学院找到了这只“壳”。

尽管新闻学与传播学这两个学科的结合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因素,却不应忽视其他促成其结合的条件。传播学研究的是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新闻是信息的一类,自然属于传播学研究的范畴。而且传播学中分量很重的大众传播学,就是以新闻媒体为研究对象,所以传播学选择新闻学院有其合情合理之处。总之,历史的各种外在因素将这两个学科推到一起,让它们存在于同一机构并机械融合。正是以这种方式,新闻学解决了生存危机,传播学也得以诞生。当然,这也导致了两者的持续纷争。

二、超越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之争

回到当下,基于功利性因素结合的新闻学与传播学,该何去何从?是进一步融合,还是分离?中国新闻与传播学界主张进一步融合的意见占据了主流。问题在于,能否融合?如何融合?

在新闻与传播学融合的问题上,支持的人多,但拿出方案的少。有的学者批评新闻学与传播学融合不够,新闻传播学教材是简单的“新闻学+传播学”,即“新闻五性+传播理论”,可谓“水是水,油是油”。 “新闻传播学”虽然在中国是一级学科,但这一学科的建制,并没有改变新闻学与传播学无法实现有效融合的尴尬局面。即使仅从其学科定义来看就存在重大缺陷,几乎全部丢弃了新闻学的核心内容,更接近大众传播学,而忽视了新闻学的核心关切。这是不是说明这两个学科本身就无法融合,甚至在定义上都无法做到统一?所谓“水是水,油是油”,是不是因为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确正如水和油,本质上就不能相融?这种不相融或许解释了被外界功利性因素推到一起的两个学科,为何争论不断。正如黄旦教授所说,“新闻传播学”的名称糅合并确立为一级学科,表面上的隔阂得到了消除,内在的张力却并没随之而去。陈力丹教授也认为,将新闻学与传播学简化为“新闻传播学”,如果说是一种学科的整合,也仅有词汇上的意义。

关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美国学者凯利有着清楚的论述,他不赞同将新闻学与传播学放在一起来谈。在他看来,新闻学是一门独特的社会实践学科,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诞生,因此不能与其他相关但彼此独立的社会实践学科相混淆。新闻学必须在教育和实践中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新闻教育必须将新闻学本身作为目标。对此,凯利还有一段非常形象的表述:“新闻在哪里产生,以何种方式产生是很重要的,但不能据此将新闻本身与媒体和传播混为一谈,否则就是将关于鱼的故事和鱼本身混为一谈了。”复旦大学郑北渭教授也曾用类比论及两者的关系,“传播学之与新闻学或许有点类似艺术哲学的美学与艺术的关系那样”。

近年来在新闻与传播这两个学科关系的讨论中,我国学者在更多将焦点放在两者的差异上,看到新闻学与传播学的融合之难。黄旦教授是其中既看到属性差异,又试图打破差异,提出实现两个学科真实融合完整思路的代表。在他看来,新闻学始终框定在职业之中,是顺着新闻职业所搭建的一套操作知识体系,它的目的是研究和指导如何做好新闻,属于规范性学科,而传播学则属于经验性学科。然而在“网络化关系的视角”下,当新闻学从职业和专业机构的眼界向“人类传播实践”打开,新闻业是“人类传播平台范畴”中的一个部分,那么,新闻学转换的就不只是一个眼光,同时也就是要改变自身的“规范”性质,成为与传播学一样的经验描述性学科。同时,“这也可以使原来新闻学——规范性学科和传播学——经验性学科并存而不合的新闻传播学,在性质上趋于一致,新闻传播学成为名副其实的一个整体”。

应该说,黄旦教授提出的这一思路具有理论启发意义,新闻学从规范性学科向经验性学科的转向也被看作是跨越新闻学与传播学“天堑”的可行之路。但不是所有学者都相信这道“天堑”是可以跨越的,因为“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研究逻辑”,“新闻学面对的是人类对世界的感知,其核心命题是人类社会的民主治理如何更有效;传播学则试图揭示生命世界的合作沟通机制,回答社会是如何运行的问题”。

回到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的现实语境下,两者的融合呈现出另一番景象,并非理论界所期待的方向。根据钟新的两篇访谈,在英国,新闻学与传播学开设在不同的学院,界限严格;在美国,两者的界限则并不是那么严格。在当下媒介融合的背景下,新闻教育正呈现出与技术结合的新特点。有的新闻教育机构更为重视与新媒介技术的结合,注重培养熟悉多媒体平台特点、熟练运用多媒体技术的新型媒介融合应用型人才。有的则将新闻与计算机科学相结合,发展数据新闻,为学生提供新闻与计算机科学相互交融的学习体验。

这一景象背后需要关注的是新闻与传播学走到一起的功利因素的变化。首先,新闻学当前面临的最大的危机已经不在学术方面,而是来自新闻界。随着新闻业面临的困境加深,提供岗位不断减少,新闻业是否还需要新闻学这门学科成为摆在新闻学院面前一个最为紧迫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培养出更加符合新闻业需要的高素质新闻人才,帮助新闻媒体提高内容竞争力这一条途径,而传播学对此帮助有限。因此,新闻学需重新审视自身的学科属性,回归新闻学的真实定位。

在这样的背景下,思考新闻学定位的出发点需要回到新闻如何才能更为准确、真实地反映现实,在公共传播的新语境下找到其独特的价值,即为公众提供行动参考的价值。应该说,帮助新闻记者理解传播规律的传播学对体现这一价值有其贡献,但是远远不够。所以说,新闻学不应再纠结于究竟要与传播学实现分离还是进一步融合的问题,而是回到体现公共价值的原点,以更为开放的视野追求新闻学与众多人文社会学科以及新媒体技术的结合,从而更为准确地理解社会和更为有效地传递信息,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普利策、布莱尔等新闻先驱有关新闻教育构想的跨时代回应。

三、普利策、布莱尔的新闻学方向

普利策作为一位著名的新闻从业者,他对新闻教育的贡献是开拓性的。这位新闻教育的先驱早在1892年就提出愿捐赠一所新闻学院,在遭到哥伦比亚大学拒绝之后,他又转向哈佛大学,并与当时的哈佛大学校长提出了他成形的新闻学教学计划:“强调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方面的课程,辅之以新闻技巧方面的课程。”最后,普利策捐赠的新闻学院却又落在哥伦比亚大学。他在《北美评论》上的一篇文章里,解释了设立新闻学院的初衷:“培养出好的记者,让他们办出更好的报纸,以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普利策最早形成了成熟的新闻学教育理念,身为报人,他却未能将其真正付诸于教育实践。倒是布莱尔,这位美国新闻学教育的先行者和开拓者,受到普利策的启发,在新闻教育的实践中本着“新闻学是一门社会科学”的观点,通过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结合使新闻学更具学术性,并以此改造新闻学院。布莱尔具有办报经验,在威斯康辛大学教授新闻学,之后任新闻学院院长,他在该校将理想中的新闻学教育推行开来。布莱尔认为,“新闻记者不仅要被培养得知道如何写新闻,而且能够理解他们所报道的那些事件由以生成的社会。”

“理解事件由以生成的社会”可以被看作是这两位新闻先驱对于新闻教育构想的核心。应该说,施拉姆最初其实也是这一教育理念的继承者。1942年衣阿华大学新闻学院在与施拉姆接触时,曾要求他提交一份新闻学教学大纲的描述。施拉姆这样写道:“我希望看到的新闻学院将不会像其自身那般软弱,而是像这所大学一样强壮。不是一群教师和学生坐在这所大学的边缘地区,摆弄着他们的小玩意,在文章第一段中拼凑着关于谁、什么、哪里和何时的情景描述——不是那样。”同时,他还设计了本科生的新闻课程,它由四分之一的新闻技能课程与四分之三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课程组成。因此,罗杰斯认为施拉姆是在呼吁一种布莱尔式的教学方式,因为他的课程比例与布莱尔的完全一致。

然而,施拉姆来到衣阿华新闻学院后开创大量大众传播学课程的实践证明,他的蓝图绝不仅限于新闻学,甚至重点不在新闻学,而是传播学。施拉姆此后无论是在衣阿华大学、伊利诺伊大学,还是斯坦福大学,都专心推动传播学的研究,尤其是他在斯坦福期间,斯坦福大学支配了美国传播学领域,最终传播学进入新闻学院,并渐有压倒新闻学之势。

需要看到这样一个事实:新闻学与传播学的一拍即合,并不是普利策、布莱尔理想中的新闻学的发展方向。诚然在普利策、布莱尔的时代,传播学还未出现,后人很难猜测两位先驱对这门学科的态度,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普利策、布莱尔的出发点始终是新闻教学,最终目标是培养出高素质的新闻人才;施拉姆的出发点则是传播学,它不以培养新闻人才为学科使命。罗杰斯也指出布莱尔与施拉姆的观点之间存在一个重大区别:前者强调新闻学的本科生教育,后者侧重博士层面的教育和研究,即传播学研究。尽管普利策、布莱尔和施拉姆都致力于提高新闻学的学术地位,但普利策、布莱尔的努力并未突破新闻学的框架,而施拉姆不仅偏离了新闻学的框架,甚至最终完全转向了另一个学科。

回归普利策、布莱尔的方向即是重新把“理解事件由以生成的社会”作为新闻学的核心关切。当下传播格局的复杂程度远超普利策和布莱尔时代,新闻记者真正认识所处外在环境的难度也更大,加之新闻业正处于变动的历史节点上,因此新闻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回归“理解事件由以生成的社会”的方向是新闻学对此挑战做出回应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进一步去探究何为真相、如何才能获得和展现真相,并最终体现新闻学对于新闻业以及整个社会的独特价值。

参考文献:

[1](美)罗杰斯.传播学史[M].殷晓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2]陈力丹.新闻传播学:学科的分化、整合与研究方法创新[J].现代传播,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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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Carey,J.W.,李昕.新闻教育错在哪里[J].国际新闻界,2002(3).

[6]郑北渭.美国新闻教育的演变和特点[J].新闻大学,1983(6).

[7]黄旦.整体转型:关于当前中国新闻传播学科建设的一点想法[J].新闻大学,2014(6).

[8]胡钰,虞鑫.构建中国特色新闻学: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J].国际新闻界,2016(8).

[9]吴飞.何处是家园?——传播研究的逻辑追问[J].新闻记者,2014(9).

[10]郑敏,章于炎.媒介融合时代美国密苏里新闻教育的变革与创新[J].国际新闻界,2014(4).

[11]白净.美国新闻与传播教育改革及创新[J].新闻记者,2015(7).

作者简介:王建峰(1978—),男,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研究方向为新闻理论。

(责编:段佩伶(实习)、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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