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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人,2020年上半年这些业内大事你知道吗【3】

2020年07月11日09:42 |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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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规已实施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施行

3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施行。《规定》作为我国网络生态治理方面的首部综合性专门立法,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网络行业组织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不良信息等。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实施

5月1日起,重新修订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开始实施。《制度》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范围、报表和指标等进行了四方面的调整,并强调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坚决杜绝数据作假、信息造假。

·《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施行

5月5日起,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制,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出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实施

6月1日起,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规定,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等,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等等。

■这些行动要知晓

·全国“扫黄打非”办开展“新风”集中行动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于4月至11月大力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新风”集中行动,“新风”集中行动坚持以互联网为主战场,以深入推进“净网2020”“护苗2020”“秋风2020”专项行动为抓手,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新闻敲诈和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侵权盗版行为等四类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扫除”。“净网2020”专项行动上半年共查办各类案件1800余起,取缔非法不良网站1.2万余个,处置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840余万条。

·国家网信办启动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

4月24日起,国家网信办组织各地网信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聚焦突出问题,压实主体责任,加大惩治力度,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网站平台、网络账号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向社会公众通报处置结果。

·国家网信办启动2020“清朗”专项行动

5月22日起,为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国家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8个月的2020“清朗”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全面覆盖各类网络传播渠道和平台,集中清理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将出重拳、用真招,对有令不行、顶风作案的网站平台依法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开展网络直播专项整治行动

6月5日起,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

·“剑网2020”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6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十六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于6月至10月开展,针对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视听作品版权、电商平台版权、社交平台版权、在线教育版权和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等5个重点领域。

(文字综合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信网、中国记协网等)

(责编:杜佳妮、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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