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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6年中國紙媒“校園欺凌”報道分析【3】

——以《南方都市報》《新京報》為樣本

楊  凱,翁淑霞
2017年07月31日14:21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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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方都市報》《新京報》“校園欺凌”報道特點分析

(一)報道類型平衡性與欺凌事件的關注度和影響力呈正相關關系

研究樣本從總量上看,報道類型呈多樣化,有消息、評論等。但就具體事件而言,報道類型呈現不平衡的特點。欺凌事件的關注度和討論度越高,報道類型越豐富﹔但如果欺凌事件是小范圍傳播,討論程度低,其報道類型就可能僅是通訊,或消息。

如《新京報》關於中關村二小欺凌事件的報道。2016年12月10日和11日,新京報官博發布相關消息,簡短介紹中關村二小事件、處理情況和官方回應,並轉載《京華時報》的報道《小學生遭同學用廁所垃圾筐扣頭》。12月12日報紙刊登通訊《海澱區教委:確保不再發生校園傷害》,內容涉及到教育部門、家長、校方的書面回應,並給出專家建議。12月14日刊登特稿《中關村二小:學生受傷害事件非校園欺凌》,涉及對當事人、雙方家長、老師和學校負責人的採訪,結合樓道監控視頻,大致還原事件。同時追問校園欺凌的界限、事件的處理難度以及反校園欺凌的薄弱環節。12月15日,刊登專訪《中關村二小兩學生家長已提交道歉信》,採訪了校長楊剛以及呂老師,告知事件的處理結果。同時還輔以相關時評,如《別總用成人視角看待孩子的世界》(12月15日)。最終報道官方舉措,如《全國重點督查中小學欺凌和暴力行為》(12月16日),《心理團隊進駐中關村二小》(12月18日)。

新京報對中關村二小事件進行了全面、持續、多類型的報道。事件發生第一時間以消息報道交代清楚中關村二小欺凌事件。隨著事態的發展以及通過採訪調查挖掘更多的信息后,記者用事件通訊將信息更為全面地呈現出來。同時,用評論表達多方觀點,形成社會輿論推動事態發展,敦促政府部門採取行動,最終報道結束。新京報採用與事件發展進程相契合的體裁和題材,符合讀者對新聞事件的認知過程。

但部分事件隻以消息或通訊的方式進行報道,如《3女生拳打腳踢1女生同學用手機拍攝》(南方都市報,2007-04-01),該事件的報道僅採用了通訊,直接將事件和看法整合在一起加以報道,沒有其他的評論稿件和調查報道,報道力度小,持續性低。

(二)報道客觀,無過多煽情夸張言語,注重數據分析

報道以消息性標題為主,大部分標題沒有使用感嘆號、問號和表示情緒的詞語。其次,大部分文章在關於“校園欺凌”事件的描寫上偏向簡略,並不會多次重復描述施暴場面。在事件報道中採訪事件相關人(校方、知情者、當事人及親屬)佔比重,多為直接引語,增強文章的信服力﹔同時報道中多採用陳述句,沒有過多華麗的修飾手法。報道在說明“校園欺凌”事件的嚴重性時,會引用相關數據增加可信度,如:“校園暴力事件呈上升態勢。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0年,17名小學生、224名初中生和494名高中生自殺,其中53%為男生”。(《韓5年逾700學生自殺》,新京報,2011-12-28)同時,報道中也採用新聞制圖的形式呈現數據,直觀清晰。

(三)報道注重人文關懷,體現媒體社會責任

在“校園欺凌”報道中,媒體具有較強的“把關”意識,對一些敏感和容易引起負面反應的信息進行了過濾。由於事件當事人大部分為未成年人,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考慮,刊登當事人的正面照片一般進行了打碼處理,或採用背影圖片,暴力血腥的圖片佔比低﹔同時報道中採用化名或僅透漏姓氏。另外,以事件當事人作為主要新聞來源的報道比重小,大部分報道對於欺凌過程的暴力血腥場面隻進行簡單概述,這可以有效規避“二次傷害”,同時照顧讀者情緒,正是媒體社會責任感和人文關懷的體現。

(四)注重群眾看法評論,指出“校園欺凌”背后的問題

在關於“校園欺凌”問題的報道中,評論佔比大。評論涉及的內容主要有:對於欺凌事件本身的議論﹔如何預防“校園欺凌”﹔欺凌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如:欺凌的界定不清導致法律上存在漏洞﹔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偏寬鬆,是否需要加強刑法﹔當前學校與家庭對於孩子性格培養,心理教育的缺失﹔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問題以及社會暴力對於未成年人的影響。這些探討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人們對“校園欺凌”的關注和反思。

四、存在的不足以及改進建議

(一)改善深度報道數量少的現狀,努力挖掘深度

當前媒體“校園欺凌”報道中深度報道比重太少。而深度報道更能反映社會現象的廣泛程度、背后成因和影響的強弱,引發公眾思考。2012年度普利策新聞獎公共服務類獲獎者《費城問詢者報》關於校園暴力的報道可借鑒。

1.廣泛深入調查,建立“校園欺凌”的數據庫

《費城問詢者報》15名記者用一年時間廣泛深入調查建立起數據庫。該數據庫涵蓋費城268所公立學校在5年期間發生的從搶劫到強奸的30,000多起校園暴力事件,以及相關的校園錄像、庭審案卷、報警電話錄音、警局備案資料等。採訪對象包括案件當事人、當事人父母、知情者、政府官員、法律專家等,同時對當地一萬余名教師進行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問卷調查[4]。依托大量一手材料構成的多種形態的新聞事實,為記者按照報道主題和需求提取和組合材料提供了方便。

2.建立專業的採編團隊,重視“融合新聞”

《費城問詢者報》校園暴力報道由全媒體編輯和制作人統領的15位記者和技術人員花一年時間完成。全媒體編輯和制作人預設新聞框架,記者彼此互相配合,按照框架進行信息搜集採訪填充框架。報道通過多種媒介形態展現了校園暴力事件中當事人及見証者的講訴和故事,以及教育者的反思。比如通過視頻講訴核心人物的關鍵故事和暴力場面,新聞制圖反映暴力事件發生的頻率和范圍,圖像記錄學生受到暴力事件的無助絕望,讀者還能夠通過互動信息,如利用地圖和搜索系統找到每個學校暴力事件的數量,類別及產生的影響和防止校園暴力的措施等[4]。這些嘗試突破了傳統報道對時空的限度,延伸了報道的廣度和深度。此外,在互動信息中受眾可按自身需求和興趣,篩選組合自己信息,形成自己的“融合報道”。這樣的融合報道不僅全面、深入,而且對受眾起到了切實的幫助作用。

(二)報道注重短期效應,應加強后續追蹤報道

媒體“校園欺凌”報道普遍呈現出這樣的模式:欺凌事件被曝光,媒體追逐熱點,呈現一種短期爆發的狀態。如中關村二小欺凌事件發生后,《新京報》在進行欺凌事件報道的同時也報道像日本愛子公主遭遇欺凌,上海學生家長毆打7歲男孩等欺凌案例,相關評論看法也穿插其中。但隨著官方發布聲明,事件得到處理后,報道便結束,之后的事態發展沒有下文。媒體有必要建立有效的后期追蹤機制,將事件后續發展告知受眾。如受害者的心理狀態恢復情況,學校的相關舉措是否有效預防欺凌事件的發生,欺凌者的行為舉止是否得到正確教育引導,欺凌行為的預警措施是否有效等。后續追蹤報道不僅可以持續維持社會注意力對這一問題的重視和關注,同時可以促進問題的進一步解決。

(三)部分報道追求刺激效果,應增加媒體職業道德素養

研究樣本中有少部分報道刊登了現場暴力血腥的圖片,同時對於一些欺凌現場的描寫過於具體,這容易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也易使讀者產生不適感,更有甚者可能導致模仿行為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助長“校園欺凌”的滋生。因此,媒體在報道欺凌事件時要“過濾信息”,增強職業道德素養,發揮報道的正面效應,告知真相,緩解群眾恐慌,探究背后深層次原因,比如當前我國在法律上的不完善,學校家庭教育對孩子品德教育,健全性格培養的不到位,引發社會深思。呼吁社會採取行動,避免悲劇重現。

五、結 語

總體說來,當前媒體的“校園欺凌”報道類型多樣﹔通過多方面信息源的引用以及圖片,較為全面進行事件報道﹔注重公眾意見,有利於引發社會討論,形成輿論﹔通過分析“校園欺凌”背后問題,使人們對當前的法律、教育、社會問題進行反思,推動了社會的發展。但同時媒體也需要對“校園欺凌”報道中的不足進行反思和改進,以期更好地發揮社會責任,促進校園安全和青少年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1] Olweus, D.Bullying at school: 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Can Do[M].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 1993:9.

[2]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EB/OL].[2016-5-10],http://www.edu.cn/edu/zheng_ce_g s_gui/ zheng_ce_wen_jian/zong_he/201605/t20160510_1395832.shtml.

[3] 中國校園欺凌調查報告[EB/OL].2016-12-15,http://gongwen. cnrencai.com/diaochabaogao/115523.html.

[4] 李青藜. 論《費城問詢者報》校園暴力報道的公共健康框架[J]. 中國青年社會科學,2013(1):123.

(責編:馬瀟(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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