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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聲閱讀版權:網絡視聽產業發展制約性因素【2】

史霄鴻
2018年09月18日09:35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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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聲閱讀版權問題

因此,為了吸引更多受眾,平台企業將融資部分用於獲取有聲讀物的版權,甚至一度出現了得改編權者得天下的一邊倒的局面。但是有聲閱讀內容被訴侵權事件仍頻頻發生,並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自2012年以來,喜馬拉雅多次因侵犯版權遭到起訴,懶人聽書、優聽Radio、蜻蜓FM、酷我聽書等也紛紛因非法傳播有聲讀物和作品被告上法庭。可以說,版權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國內網絡視聽和有聲閱讀產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因素。

造成網絡視聽平台有聲讀物版權問題頻仍的原因由多方面因素造成:一是平台企業制作和傳播有聲讀物的版權意識較為薄弱。網絡視聽平台普遍以用戶流量為盈利模式基礎,相對忽視有聲類節目內容的版權審核,對有可能侵權的上傳內容採取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二是有聲閱讀市場秩序不夠規范。即便某企業握有作品的有聲改編權,並據此推出新的收費產品,出於盈利或吸引用戶流量的目的,其他平台或渠道也能夠通過極低的成本竊取產品,並進行二次非法流通或銷售。此類現象的屢禁不止,不僅影響了有聲閱讀產品帶來的收入,而且也打擊了相關企業購買正版版權的積極性,極易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后果。三是用戶生產有聲讀物過程中的法律意識淡薄。伴隨用戶生產內容在有聲閱讀產業的大量涌現,有聲閱讀產品的生產者不再囿於專業制作團隊和人員,普通用戶構成的這部分生產主體對作品有聲改編權及相關著作權法往往知之甚少,很大一部分訴之法庭的有聲讀物侵權案件都是由於普通用戶不了解相關法律而導致平台被起訴。按照對有聲讀物獨創性程度,原作品的機械音頻復制並未對原作品有實質性的改變,而原作品的人工朗讀復制和原作品的演繹等才享有有聲讀物的著作權。另一方面,按照《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在非盈利目的情況下,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這也使得絕大部分有聲閱讀生產者產生了誤解,認為隻要不用於盈利目的,二次制作和傳播作品無需得到著作權人的許可[4]。

四、網絡視聽平台發展策略

就有聲閱讀產業的自身發展而言,國內有聲閱讀市場和受眾都遠未成熟。與此同時,網絡視聽平台通過內容集成和版權採購等在有聲閱讀市場上佔有先發優勢,並在培育市場和受眾方面有發揮核心作用的潛能。從這一意義上來看,以網絡視聽平台為依托,改善有聲閱讀市場的侵權問題,是相對可行和較為理想的抓手。為早日實現產業放大效應,解決版權問題經營的相關問題,保持品牌優勢和影響力,網絡視聽平台應當從以下三方面入手,力求獲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多贏局面。

一是網絡視聽平台應主動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管力度,對有聲內容制作方採用更為嚴格的審查機制。除了確保內容符合國家廣電總局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特別針對有聲讀物類別中的上傳內容,進行更為審慎的改編權排查,一旦發生侵權事件,第一時間下架相關節目內容,並在平台進行通報批評,杜絕此類現象的反復發生。

二是網絡視聽平台應借力媒介融合,加大與文字內容授權方的合作力度,拓展公共文化服務的范圍,提升公共服務的社會效益。近年來,IP概念持續升溫,媒介融合也加速了倚重版內容的進程。網絡視聽平台企業應積極與地方公共圖書館、高等院校圖書館、出版類文化機構開展共建合作,為大眾提供免費的網上學習和再教育平台,成為構建文化資源共享工程的傳輸鏈。

三是網絡視聽平台應聯合版權管理、網絡運營、應用商店、支付等服務提供方和支撐方,形成多元合力,多渠道全方位杜絕有聲閱讀侵權行為,形塑良好的有聲閱讀產業生態。從目前的趨勢來看,版權內容的付費經營將是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網絡視聽產業的主要盈利模式。通過多方共同努力,維護和確保有聲閱讀文化產品的知識產權不受損害,也是關乎相關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長久之計。在此基礎上,有聲閱讀面向讀者的內容推薦應當轉換為智能化分發,設定一定的算法程序,根據用戶在后台的數據模型及興趣愛好,進行智能化、精確化傳播。例如,喜馬拉雅平台,就專門設立了“猜你喜歡”功能,能夠根據用戶的個人信息及搜索、收聽歷史,專門向用戶推薦其可能喜歡的有聲內容,從而完成個性化有聲內容的精准匹配。隻有平台真正找到用戶需求,向不同類型用戶推薦相對應的有聲內容,才能使用戶更為直觀的了解有聲內容的意義所在。

五、結 語

不得不承認的是,有聲閱讀可以隨時隨地收聽,不受時空的影響,能夠同時進行多任務處理。隨著智能時代的到來,各種聽書軟件層出不窮,讓用戶的選擇空間大為增強。再加上聲音的傳播能夠帶來更多層次的信息,使得文超越了文字層面,讓人展開聯想空間。隨著有聲閱讀的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有聲付費內容開始為大眾所接受,這也就要求不同聽書平台積極樹立自身特色,尋找自身優勢所在,真正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

數字文化體驗的革新正在不斷顛覆著消費者的視聽經驗,妥善解決有聲閱讀內容的版權問題,不僅是促進網絡視聽產業實現增速發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提升網絡文化產業治理能力、加快構建網絡文化產業治理體系、優化網絡文化產業生態環境的必由之路,同時也為為今后進一步對接國際網絡視聽產業和打開海外有聲閱讀市場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 楊煥昌.論有聲閱讀的推廣[J].晉圖學刊,2016(3):43-46.

[2] 諸葛寰宇.我國有聲書的發展困境和出路[J].現代視聽, 2017(9):80-82.

[3] 陳棟.數字有聲出版行業的發展瓶頸與破局[J].出版廣角, 2017(11):23-25.

[4] 傅淳.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在有聲閱讀領域的探索與實踐[J].中國廣播,2018(04):24-27.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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