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網絡輿論與媒介審判的審視
——基於社會歷史和認識論視域的探究
摘 要:網絡媒介的自身特性和中國現實語境共同影響下的網絡輿論在構建社會公共話語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它提高公共事件公眾參與度的同時也引發了“網絡媒介審判”的弊端。針對中國語境下的審判模式的規避之方不能局限於媒介和司法范疇,其本質反映了發展轉型期間中國社會歷史問題和公眾認識論問題,必須深入到民主法治進程和公眾心理訴求的內在機理,提出更為深遠根本的規避舉措。
關鍵詞:網絡輿論﹔網絡媒介審判﹔社會歷史﹔認識論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9)03-0000-03
一、總覽:國內網絡輿論的現狀格局
輿論,是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裡,公眾對特定的社會公共事務,公開表達的,基本一致的意見或態度。[1]網絡輿論的洶涌,已成為時代的重要標志之一。在傳統媒體格局下,公眾發言的渠道相對匱乏,具有“即時性、互動性、身份公開與匿名性並存”的網絡一出現便成為公眾最便利的發言平台,網絡輿論也呈現“井噴態勢”。“國內的網絡輿論承載著極大的民意表達與傳播功能,成為民意的最大‘出口’,甚至在某些議題上是‘唯一出口’。”[2]網絡空間既是公眾形成合力試圖改變現實議程的“高壓鍋”,也是社會情緒的“減壓閥”﹔既是公眾盡情抒發己見的“烏托邦”,也是存在諸多弊病和丑惡的“反烏托邦”。
網絡雖然使媒體從“神壇”走向“民間”,較少地受政府或“把關人”的控制,但這並不意味著黨和政府對網絡媒體的放縱。在“黨和政府主辦的媒體必須姓黨”等方針下,國內網絡平台的內容范圍和價值取向都受到規約。同時,黨和政府對網絡輿論也有相應的關切回應,鼓勵公眾通過網絡合法地表達訴求。
然而,“網絡為公眾利用新媒體參與公共討論提供了一個更加開放、自由的平台,一方面這有利於公眾和媒體進行輿論監督,另一方面也為媒介審判現象滋生提供了溫床。”[3]網絡輿論針對社會熱點事件尤其是司法事件進行監督時,公眾和媒體本身就常常帶有強烈的主觀意圖,易形成許多流言蜚語,甚至是污言穢語。網絡輿論是一把“雙刃劍”,在輿論監督促進司法的另一面,是將國家與人民賦予的言論自由與監督權異化為“網絡媒介審判”。在“群情激昂”的輿論氛圍中,“高壓鍋”成為對司法判決的攻擊,“減壓閥”成為暴戾情緒的宣泄,理想中公眾理性討論、尋找共識的“烏托邦”,現實下卻是公眾跟風宣泄、媒體職能錯位、法治遭到褻瀆的“反烏托邦”。
二、洞悉: 從“中國的社會歷史和公眾心理訴求”看網絡媒介審判
媒介之所以具有“審判”之力,不僅在於媒體背后的政治力量或經濟支撐,根本來源於強大的公眾意志。媒介審判的實質是——“代表社會公共意志的輿論與代表社會公正的司法之間的沖突。”[4]有學者認為:“媒介審判這一新特征是我國特殊社會轉型時期公民民主意識覺醒的結果。社會矛盾諸多,社會主義民主進程難以同步跟進,於是公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呼聲就越來越高。”[5]
這為我們提供了一種社會歷史的視角:從2003年“網絡媒體元年”后,網絡媒介審判的事件遠如孫志剛事件、藥家鑫案,近如賈敬龍殺人案、刺死辱母者案,無不聚焦於復雜的社會問題,誘發點多為公平正義。官與民、富與貧、強與弱、收容所制度、拆遷問題……無不觸碰到了中國社會長久以來的痛點。除了輿論監督制度本身的建設空白,處於急速發展轉型期的中國,還面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社會治理與經濟發展問題。網絡媒介審判是轉型期必然出現的發展問題,它絕不僅僅是“新聞”和“法律”的問題,其所觸及的痛點實則深入中國政治、經濟、法治等方方面面。
這些問題痛點也與中國公眾長期的心理訴求緊密相關。大多數網民“審判”的出發點是為了弘揚正義、懲奸除惡,“網民的反應是有正義感的人所應該表達出來的態度,証明了社會道德與良知的底線仍在。”[6]中國公眾素有仇官仇富的深層心理,出於對和平正義的普遍愛好,當無法通過制度化渠道表達不滿時,自然會通過新聞媒體表達公眾意志。在網絡時代,其結果必然是在網絡上從道德的角度為貧弱之人打抱不平——“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法不責眾”、“殺人償命”——這些思想根植於中華民族的公眾意志中,成為普遍的文化情結。
“我國是一個具有悠久的人治歷史的國家,千百年來,人們總是不斷地期盼有獨特的人格魅力和超凡的決斷能力的清官來維系他們對社會的信心的底線。在現代法治社會裡,清官政治已經失去了生長的土壤,但是公眾的‘清官意識’卻並沒有就此泯滅……從這個意義上說,‘媒介審判’是現代法治社會裡由新聞界和公眾共同制造的人治的神話。”[7]慕明春教授的這段話,已然開始從民族文化心理的范疇審視網絡媒介審判的根源,由此可以開辟出研究網絡媒介審判的全新角度——“認識論”視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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