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混合剪輯作品著作權問題淺析【3】
——以彈幕網站混合剪輯作品為例
四. 視頻剪輯作品著作權問題較為合理的處理方式分析
(一).視頻剪輯作品著作權問題國外較常見處理方式
在互聯網的大規模音樂、視頻復制技術和方便快捷的網絡傳播渠道之前,視頻剪輯作品並沒有形成一個有代表性的現象。所以即使在國外,對於視頻剪輯作品的專門研究也屬於剛剛起步。因為這個現象的出現本身就是技術發展的結果。但是如果一個作品是屬於侵權還是合理使用沒有一個較為清晰的預期,會不利於該種作品的發展。
美國的著作權法一般使用四要素法來判斷,美國《版權法》對合理使用構成要素和判斷依據給出的界定如下:(1)作品的使用目的與用途性質﹔(2)關於版權作品的性質﹔(3)所使用部分的質和量與版權作品作為一個整體的關系﹔(4)使用行為是否會對該作品的潛在市場價值造成影響及多大程度的影響[13]。
2012 年,加拿大通過了《版權現代化法案》(Copyright Modernization Act),該法案對對合理使用制度進行了修改,增加了“用戶生成內容”條款。給了個人因創造新作品為目的使用公開發表的作品的權利[14]。綜合而言,對於這種新型的藝術創作,一般的處理原則是考慮作品是否具有創造性價值,在盡量保護原著作權人的基礎上,平衡在先權利人與視頻重新剪輯創作人的利益以促進社會文化進步。
(二)我國建議採用的較為合理的處理方式
我國目前的視頻分享網站的主要創作者(所謂“剪刀手”)都為個體創作者,他們與在先版權擁有者的大公司並不在同一地位,很難獲得大公司對作品的授權,同時,他們是將多個作品剪輯在一起,分別獲取授權更加困難。如上所述,法定許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方又不能完全使用於目前視頻網站的的剪輯作品創作,那麼應該如何在盡力保留視頻剪輯創作者的創作熱情的同時兼顧在先權利人的利益呢?
1.規范合理使用制度、擴大法定制度的范圍
我國著作權法在22條規定了12種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目前看這些范圍亟需得到規范和明確。對於評論類的作品,應該屬於合理使用中的情形,但是也應該細化引用的篇幅范圍,評論性的語言可以評論但不能使用侮辱性語言。
作為“剪刀手”的個人主體創作者,在獲得相應了相應收益的基礎上,應該可以使用在先作品,同時也應該支付報酬並尊重原權利人署名權等其他權利,法定許可使用的主體應擴大到個人,在保留現在的原權利人聲明不得使用之外的基礎上,廣播電台、電視台和教科書制作者之外的網絡視頻制作者同樣可以依靠法定許可使用制度使用在先視頻或音樂。
2.擴充完善視頻、音頻方面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制度
在錄音制品的法定許可領域,根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規定,著作權人可以選擇集體管理組織代為收取報酬,目前在音樂版權方面音樂著作權協會(音著協)代收雖然有各種瑕疵,但也是在良性發展的軌道上,如果視頻的版權也建立起著作權管理協會,視頻剪輯者有更大的可能為使用視頻付費和取得許可。
3.明確視頻網站的審查義務
在完善了以上合理使用制度和建立視頻著作權管理組織的基礎上,也應對視頻分享網站的審查義務做進一步深化規定。因為避風港原則,視頻分享網站並不被要求做上傳內容的實質審查,視頻網站將未獲得著作權授權的混合剪輯作品發布到自己網站上幾乎沒有成本。以B站為例,雖然也有上傳后不過審的情況,大部分的沒有獲得授權甚至沒有標注原作者姓名的作品都獲得了上傳放映。對於視頻重新剪輯類作品,隻要能吸引流量,擴大網站的知名度。也往往樂見其成而不進行嚴格審查。如果遇到在先權利人投訴,就將剪輯視頻作品下架即可,沒有進行嚴格把控的動力。在配套規定完善時,視頻網站應該有審查是否符合合理使用、是否尊重原著作權人的署名權和是否依托集體管理組織對原著作權人進行付費進行審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混合剪輯作品在實際生活中往往對原來的作品有一定影響。文藝批評類的可能會降低或影響他人對原作品的評價(如對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或第十放映室類型的批評或降低觀眾的評價或影響預期,降低電影的票房或收視率),完全重組類作品也可能造成對某些作品片段有負面印象,或者已經從重混作品中看過最精彩的片段(即所謂名場面)而不再觀看原作品。
綜上分析,對於文章前面的關於視頻剪輯作品疑問,可以做出如下的回答和處理:
1.對於視頻剪輯作品創作是否需要經過原權利人的許可應分類討論。評論分析類的剪輯作品可以適用細化后的合理使用,此類不需要原權利人許可﹔對於完全再創作類的,應該在建立影視版權管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基礎上適用法定許可使用,此類除原權利人在先除外的情況之外,也不需要原權利人許可。
2.未經原權利人許可而擅自利用他人作品創作的混合剪輯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應該給予肯定的回答。未經原權利人許可的剪輯作品,如果屬於法定許可和合理使用的范圍,即是合法的作品,應該受到保護﹔如果超出了法定許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范圍,其超出使用范圍的部分應受到侵權責任追究。但它本身的創作仍因有新穎性而受著作權保護,。
3.如果視頻混合剪輯作品獲得收益,原權利人是否有權從中獲得收益的答案應該是肯定的。對於再創作類型的作品,原著作權人可以通過影視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獲得收益。收益的獲得需要更細化的視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管理規定細則。
4.重新剪輯視頻制作人是否擁有新的著作權,能否授權他人使用自己的重新剪輯作品或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重新剪輯作品也應得到肯定。因重新混合剪輯作品加入了作者全新的創作,應該屬於與原作品完全不同的作品,重新剪輯作品應該有屬於自己的著作權。
五.研究視頻重新剪輯作品的意義
如果在保護原作品作者合法利益的基礎上,支持以非營利為目的或者讓原著作權人可以得到收益的重新混合剪輯創作行為,對繁榮市場,鼓勵文藝創作都有相當積極的正面意義。它不僅能減少創作成本,促進資源的充分利用,更將促進社會文化的繁榮,進而帶動社會的進步。重新混合不同作品並剪輯可以說是一種分享經濟,能更好的增強民主社會的文化活力[15]。(Edward Lee,2010)。彈幕網站和視頻重新剪輯作品都屬於新生事物,有助於社會文化的繁榮和創新。對原著作權人的權利保護與社會文化生活的繁榮之間要兼顧效率與公平。
參考文獻:
[1]韓超.網絡出版版權保護問題探析——以百度視頻侵權案為視角[J].學理論,2014(3):142.
[2]劉曉通.彈幕網站視頻版權保護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以幻電公司與中影北京分公司糾紛案為例[D].西南石油大學,2017(5):1-3.
[3]黃慧.論重混創作行為的著作權法規制[D].四川師范大學,2018:7.
[4]周艷敏,宋慧獻.滑稽模仿與版權保護——由《無極》與《一個饅頭的血案》談起[J].法學,2006 (6):23.
[5]田陽陽.重混創作的著作權難題及其解決[D].西南政法大學,2018(4):5.
[6]李甜甜.網絡環境下的影視作品合理使用分析[D].黑龍江大學,2018.
[7]Katharina Freund Copyright negotiations andstrategies in the fan-viddingcommunity [J]New Media & Society, 2016 - journals.sagepub.com P7 DOI: 10.1177/1461444814555952
[8]張玉.重混作品的著作權研究[D].蘭州大學,2018:20.
[9]易磊.對我國當前合理使用修改的思考——以德國“合理使用”為視角[J].電子知識產權,2019(2):7-9.
[10]Richard H. Chused The Legal Culture of Appropriation Art: TheFuture of Copyright in the Remix Age[J] Tul. J. Tech. & Intell. Prop., 2014 – HeinOnline:164.
[11]羅靜.美國版權法中法定許可制度的審視——兼論我國《著作權法》相關條款的修訂[J].湖南大學學報,2013(11):154-156.
[12]董天策,邵鑠嵐.關於平衡保護二次創作和著作權的思考——從電影解說短視頻博主谷阿莫被告侵權案談起[J].出版發行研究,2018(10):75-78.
[13]張冠男.內容碎片化傳播的版權問題探究[J].出版廣角,2016(4):50.
[14]劉藝工,楊士虎.加拿大知識產權法概論[J].社科縱橫,2013(5):58.
[15]Edward Lee Remixing Lessing A Journal of Law and Policy for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2010(6):50,52.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