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記者証換發延期至5月31日 湖北至疫情解除后2個月
新版新聞記者証為紅色封皮,封面凹燙印亮金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和“新聞記者証”中英文字樣。
人民網北京3月31日電 3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在中國記者網發布2020年第1號公告《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延長新聞記者証換發工作期限的公告》(簡稱《公告》),《公告》稱,新聞記者証換發工作結束時間由原定2020年3月31日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湖北新聞記者証換發工作結束時間延期至疫情解除后2個月)。換發期間,舊版、新版新聞記者証並行使用。
2019年11月25日,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於2019年全國統一換發新聞記者証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從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統一換發全國新聞單位的新聞記者証。換發工作全部通過中國記者網的網絡系統進行。2019年版新聞記者証由國家新聞出版署統一印制,不收取任何費用。《通知》明確,報紙出版單位、新聞性期刊出版單位、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電影制片廠、納入新聞記者証核發范圍的14家中央主要新聞網站等具有新聞採編資質的新聞單位,可按程序為2019年新聞採編人員崗位培訓考試成績合格或具有新聞、播音主持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新聞記者申請換發新版新聞記者証。待換証工作結束后,再按程序為符合條件的新聞採編人員申領新版新聞記者証。
以下為刊發在中國記者網的公告原文:
國家新聞出版署公告
2020年第1號
根據工作安排,新聞記者証換發工作結束時間由原定2020年3月31日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湖北新聞記者証換發工作結束時間延期至疫情解除后2個月)。換發期間,舊版、新版新聞記者証並行使用。請社會各界積極配合持証記者的採訪工作。如對持証記者有疑問,可通過中國記者網“新聞記者証查詢”欄目進行查詢核實,凡是在中國記者網能查詢到的新聞記者証均為有效採訪証件。
特此公告。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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