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故乡山东高密拟投资6.7亿元,弘扬红高粱文化;莫言作品的影视改编权正处于激烈争夺之中,他的签约公司还在预备上市;莫言研究会的理事成了商家抢手的位置;曾经授予他文凭的文学院以获诺奖为号召,提高了知名度、生源的扩大据称也在意料之中;莫言数年前创作的一部电视剧剧本手稿,有人出价120万元;即将出版的《莫言文集》,预计印刷上百万册,估计总额大约有7亿多元;以莫言名字为品牌的各种商品也在积极开发中,等等,等等。
一时间,莫言的名字与文化产业、甚至与资本市场联系起来,而且升值的前景似乎指日可待,尽管这未必是他的本意,但“被产业化”,或者“被想象中的产业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因一个人获奖而引发的产业化欲望可否持久,不得而知。不过,一个作家可以引来如此之多又如此饥渴的商业眼光,产业链条在许多商家和非商家的设计中还能一再延伸,衍生产品还被各方不断深入开掘,附加值效应正在持续产生,在促进文化产业化的今天,确实值得深思。
从莫言的“被产业化”中,不难发现,文化的产业化是多少人的梦想。大到一个门类,小到一个人、一部作品,都可以开发出无限的商机,形成一条产业链,带出一批衍生产品,而且与资本市场挂钩,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尽管莫言的被产业化还处于设计、想象的阶段,憧憬的成分更多一些,但在正阅读甚或尚未阅读文学本身的时候,先去考虑文学以外的效益,这表明文化的产业化诱惑正在超越文化自身。
近些年,文化的产业化是社会热门的话题,如何形成完整的影视产品产业链,如何开发舞台的衍生产品,如何催生旅游业更多的附加值,如何打造音乐产业,如何扩大动漫的升值空间,都是人们苦心思索的问题,种种理论探索、各类思考文章源源不断,在实践中也创造出可观的业绩。但是,真正能够理出头绪,在国际市场或者国内市场站稳脚跟的依然极其有限。
关键在于,很多人的文化产业化设计是三分钟热度,缺少可持续性;想象的成分太多,可操作性不足;文化产品的原创性匮乏,而包装却被过度重视;一哄而上、扎堆的比较盛行,独创的较少。
无论莫言能否“被产业化”,其文学意义是第一位的,获奖是因为文学,没获奖前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也来自文学,其他方面,包括形象、学历、经历、家世,还真没有值得“被产业化”的地方。这也告诉我们,人们对文化产业的关注,首先是文化作品本身带来的效应,没有优秀的文化作品,哪来发达的文化产业?所以,无论我们出自什么目的关注莫言,都要先关注他的文学,读懂他的作品,由他的文学价值来判断其社会含义、商业利益。脱离莫言的文学而去开发莫言,放大莫言,对莫言不公平,对莫言的文学不公平,对其是否可以“被产业化”也会失去准确的判断力,直至导入歧途。
文化的产业化不是一时的热闹,除了作品外,还需要精确的分析、智慧的策划、持久的推进,或许,多年以后,我们会醒悟,莫言文学的产业价值最后依然只在版权和销售,也就是文学作品本身的出版利润上,其他都是过眼烟云,因为莫言之前获诺奖的文学家还有许许多多,从他们身上获取前车之鉴,是产业化思考的基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