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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微博管理对中国的启示

蔡之国 卢婷婷

2013年05月15日14:31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摘 要:微博是媒介时代的双刃剑,它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传统意义的权力关系,释放了民间话语,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侵害他人隐私、损害公共利益、成为谣言滋生的温床等负面效能。正因为如此,微博应该实名制注册还是匿名性管理,一直是近年国内争论的热点。我们不妨借鉴海外微博管理的经验,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起既保障公民话语权又能对微博进行管控的新机制。

关键词:微博;话语权;网络管理

作为一种交互性新媒体技术,微博已然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即时性交流平台。不过,媒介时代的微博,无疑是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使传播由单向走向互动,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迅捷地传播或接收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分散了传统意义上的权力关系,释放了民间话语,甚或加速了社会民主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匿名、自由、双向互动的微博又使得信息内容繁富芜杂,泥沙俱下,甚或暴露出侵害他人隐私、损害公共利益、成为谣言滋生的温床等等负面效能。正是基于微博的双刃剑式效能,对微博的管理和控制成为了当下网络管理和控制的热门课题。无论是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的管理若干规定》,还是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都意图强化对网络的管控。不过,对微博的管理和控制,不能简单应对,而分析和借鉴海外微博管理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则是实现我国微博有效管理和控制的一大捷径。

一、网络实名制的正负效能——以韩国为例

网络实名制,指的是网民必须用真实的身份证明申请网络账号并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或进行其他活动,如电子邮件、上传照片、网络游戏等的制度。韩国因其实行实名制而在国际互联网管理领域独树一帜,我们不妨以其为例分析网络实名制的正负效能。

韩国网络实名制始于2003年3月,其目的是减少网络语言暴力、虚假信息的泛滥、个人隐私的损害以及不正当地人肉搜索等。韩国国内因网络流言牵涉的一系列事件,特别是韩国影视明星崔真实的死亡,更是进一步催化了实名制的扩散。2008年年底,韩国《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修正案正式发布,将网络实名制扩大到日用户数量超过10万人的所有网站运营商。韩国通过立法管理和教育内化等措施而实行的网络实名制,其最大意义在于树立起网民的社会责任和自律意识。首先,网络实名制,有利于责任到人,网络欺诈、诽谤、人身攻击等问题有所减少。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会通过网络注册的实名迅速识别身份、责任到人,有利于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管。例如,社交网站因为实名制的实施,减少了人与人之间欺诈行为的发生,提高了网络交友的可信度。其次,网络实名制,也使韩国的购物网站和企业网站实现了最大效益。企业网站通过身份证号码对顾客进行信息分析,建立客户数据库,有助于展开针对性营销[1]。再有,网络实名制还为治理青少年“网络中毒”等社会问题提供了“技术保障”。例如韩国网站系统能够迅速识别出上网人的年龄,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网民,则会采取限制游戏时间、减缓网游速度甚或自动断开链接等强制措施,此举受到广大青少年家长的支持[2]。

不过,韩国的网络实名制也受到各方面的挑战。一是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效果受到质疑。首尔大学的研究表明,实名制后的诽谤跟帖数量比实施前降低了1.7%;信息通信部的研究也表明,恶意帖仅仅减少2.2%。不仅如此,网络论坛参与量则从实施前的平均2500人下降到800人[3],数据表明实名制的实效并不明显,而参与人群则急剧下降。二是个人信息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实行网络实名制后的韩国成为黑客攻击的主要对象。2005年1月,一份网罗99名韩国一线明星隐私的“X档案”在网上迅速传播;2007年8月,一家电信公司盗用顾客资料的情况多达730万件,占韩国当年1444万网民的一半以上;同年9月,有人通过网络盗用卢武铉的名义申请大选选举人;2011年7月,实名制社交网站Cyworld和NATE网被黑客攻击,3500万用户的个人真实详尽信息被泄露……大量隐私信息的泄漏,可能导致电话诈骗、发送垃圾邮件等非法行为,引发网民的不安。三是没有韩国身份证的外国人不能注册登录韩国网站,这让很多人对此颇有非议。

或许,网络实名制的负面效能引发了人们的反思。2012年8月23日,韩国宪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决,裁定网络实名制违宪,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将根据判决修改相关法律,并废除网络实名制。

二、匿名制的正负效应——以美国、德国为例

匿名性指的是网络使用者可以凭借代号暂时隐匿部分或全部在真实世界的身份和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学历、职业、社会地位乃至气质、人格、自我等[4]。在美国,匿名发言权是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不受政府非法干预;在德国,不仅叫停了因违反德国相关保护互联网匿名权法律的Facebook,还对希望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如德国内政部长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等人强烈进行了抨击。匿名制的微博,构建起虚拟的公共空间,消解或部分消解了现实权力关系构建的社会地位,每个人,不分肤色、年龄、国籍、民族、地位,都可以在这一公共空间自由、平等地发布信息,表达自己的情感、态度,这也使契柯夫的名言——大狗小狗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成为了现实。不仅如此,匿名制还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匿名制的政治表达完全迎合了受众担心遭遇政治风险的顾虑,成为实现政治主体自主表达的“保护膜”[5],激发了民众民主监督的热情。

不过,匿名制在给人们自由平等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效能。首先表现为匿名制可能引发欺骗甚或是犯罪行为。匿名制给追查、确认欺骗或犯罪行为当事人带来了困难。德国内政部长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证实,网络匿名制为扰乱社会秩序、散布极端主义谣言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黑客、病毒、色情、欺诈、诽谤等也是利用网络匿名性特点而将邪恶的火焰从虚拟世界引向现实世界的例证。其次,匿名制下的网络社会,容易引发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虚拟网络环境的一种延伸,一定规模的、在网络上发表的一些有违伦理道德或触及人类底线的事件所发表的言论,往往已经超出正常的评论范畴,不仅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恶意诋毁式的人身攻击,甚至从虚拟社会转移到现实,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挖地三尺式的“人肉搜索”,侵害了他人的隐私,并极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心理、精神等各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再有,匿名制的微博容易成为谣言的滋生地。匿名制的正负面效能,在美国和德国的微博世界中的案例不胜枚举。

三、国外微博管理对中国的启示

实名制,“看似美丽,其实不过是个‘毒树之果’,看似诱惑垂涎,其实比曼佗罗花还毒。网络实名制……会大大削减虚拟世界带给网民的自由与快感,造就一个现实不自由、压抑的网络社会翻版。”而匿名制在给人们自由表达、参与社会管理、推进民主政治的同时,也酿成的网络谩骂、滋生的谣言、网络的欺诈甚或犯罪以及网络暴力等,无数媒体、公共利益与公民权利屡受其侵害。韩国实名制以及美德两国匿名制的微博管理呈现出的正负效能告诉我们,对微博的治理,缺乏的不是规制的手段,而是对互联网未来发展以及我们采取手段的深入认知。尼葛洛庞帝曾经指出,数字化必将出现改变人类生活结构的特征——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以及赋予权力[6],这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向。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必然要释放权力宰制下被抑制、被忽略的民间话语,赋予社会每个人监督社会、参与社会的权力,而一旦强制推行实名制,在法律不健全以及权力与关系无孔不入的中国,必然将微博赋予举报信的性质,而成为现实世界的“翻版”。不过,匿名制也会使得微博传播的信息传播泥沙俱下,正如罗曼罗兰所说的:“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以行!”影响社会的和谐。为此,需要对实名制和匿名制的优势与弊端进行综合考量,并结合中国国情,才能将微博的双刃剑式效能完全转化为正力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代码是微博管理的首要考虑因素

互联网世界的架构是代码,即建构互联网世界的程序和协议。代码决定了网络行为的可规制性,也是网络行为最为重要的规制手段,它能够通过网络基本结构的改变,将某些规制性要求暗含到协议或者程序当中,达到实现网络治理的目标,如兼顾保护隐私和可塑性身份认证成为登录网络的基本要求,进而对登录客户进行规制等,既规避了实名制可能导致的个人信息的泄露的弊端,也避免了匿名制无所规制和约束的自由性,使微博在正面效能方面运作。这既是实现微博正力量的首要考虑的因素,也是对互联网进行管理的必要观念。

(二)增强政府对互联网规制的能力

微博是依靠互联技术建立起来的交互性新媒体,政府可以通过对互联网的规制来约束和监督微博,避免负面后果。一方面通过代码重整,即针对互联网核心层(比如改变TCP/IP协议)的改变或者代码调整,即针对互联网应用层(如各种软件、操作系统等)进行代码改变,来实现“他是谁”、“他做什么”以及“他来自哪里”的查询。

另一方面,也应通过法律制度以及条文条例等来直接对互联网企业进行约定和规制。这在权力膨胀以及强化人际关系的中国,后者更为重要。

在这一方面,国外能够给我们很多启发。如,美国司法部要求国会修改相关的计算机欺诈法案,以起诉那些在网络上提供虚假身份等信息来伤害他人的人;印度修订《信息技术法》,规定印度通信与信息技术部有权查封网站和删除内容,网站运营商须告知用户不得在网站发表有关煽动民族仇恨、威胁印度团结与公共秩序的内容,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欺诈信息的个人处以罚金或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7]。

(三)强化网民的自律

韩国实名制管理最大的益处不是对于网络安全系数指数的提高,而是培养了韩国网民的自律性。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对微博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关键,既要对其进行教育,让其明确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他人隐私等信息给他人、社会带来的伤害,还要让其知晓一旦国家采取网络实名制,其话语权将被大大框限,不利于个人话语权的表达。因此,应该用好微博,用自身行为构建起一个民主自由的网络公共空间,实现公民言论自由、网络监督以及民主法治进程的双赢。

(作者简介:蔡之国,男,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信息与传播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电视艺术与新媒体研究;卢婷婷,女,扬州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电视艺术与新媒体研究。)

参考文献:

[1] 唐美丽,曹凯.韩国网络实名制对我国网络管理的借鉴[J].情报杂志,2010(12).

[2] 陶丹.韩国互联网实名制管理的特色与启示[J].中国记者,2012(1).

[3] 张真理.“韩国实名制兴废”的启示[J].网络传播,2012(2).

[4] (美)曼纽尔?卡斯特著.夏铸九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5] 徐振增.民主政治视野下的网络实名制[J].河北法学,2012(9).

[6] (加)埃里克?麦克卢汉,(加)弗兰克?秦格龙.麦克卢汉精粹[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

[7] 薛国林.国外微博管理经验借鉴[J].人民论坛,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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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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