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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如何“坑人”

2013年05月23日09:00    来源:经济日报    手机看新闻

  “人活百岁不生病,一粒胶囊的巨大威力!”

  “10分钟止痛消肿,30天铲除各种风湿骨病不再复发!”

  ……

  这样的广告语一般人不会相信其真实性,但对于一些“病急乱投医”的患者,这种具有煽动性的广告语却有极强的诱惑,他们很可能本着“暂且一试”的态度去购买食用这些“药品”或“保健食品”。而这一试,不仅上了这些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当,还可能贻误疾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透过这些天花乱坠的说辞、令人眼花缭乱的包装,让我们揭开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真实面目。

  功效:

  肆意夸大 信口开河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披露了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监测发现的部分典型案例。其中充斥着大量肆意夸大产品功效、信口断言产品疗效的言语。

  4月25日,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保健时报》刊登的靖仁堂阿尔法亚麻酸胶囊保健食品广告中,赫然以“人活百岁不生病”为大标题,还宣称这是“一粒胶囊的巨大威力”。

  实际上,阿尔法亚麻酸的确具有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病,有效改善心脏供血功能等作用,但绝非广告中所宣称的“13大功效快治慢性病,一粒胶囊定乾坤”。

  另外,“保健食品”不等于“药品”。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而药品则是用于治疗疾病,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允许有一定的副作用。可见,保健食品绝对不能代替药物。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利用“以食代药”的说法蒙骗消费者,不仅不能治好病,还可能会使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假证:

  擅自冒用他人名义

  为误导消费者,达到蒙骗消费者的目的,不少虚假违法广告都打出了“权威”部门、“权威”专家、消费者现身说法的幌子。

  4月25日,保定广播电台新闻广播播出的参鹿扶正胶囊药品广告宣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工商管理局特批全国5万名患者开展药品验证活动”。

  4月26日,江西一家报社主办的《新参考文摘》刊登的“桂圆琼玉颗粒药品广告”,利用医疗机构名义证明,宣称:“北京协和、上海同济等各大医院临床验证,3个周期治脱发,生黑发,总有效率96.3%”。

  4月26日,辽沈晚报抚顺版刊登的“草原铁骨丹那如三味丸药品广告”宣称:“国内数百位专家验证:草原铁骨丹疗效太霸道,只要按疗程用药,风湿骨病治一个好一个”。

  ……

  我国《广告法》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不得含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内容,也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上述广告明知故犯,刊登这些广告的媒体明知故纵,均可谓“利欲熏心”。

  坑害:

  一老一小两类人群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养生,尤其是老年人,易被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症所困扰;而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很多家长有强烈意愿给他们吃一些促进智力发育的保健品,治疗或减轻近视等病患。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多数把老人和孩子锁定为牟利的目标人群。

  4月26日,六安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广告专题片“拨云复光散药品广告”,把患白内障的老人作为目标,广告当中出现多名患者讲述使用效果,宣称“滴舌头治眼病,一副药见光明”、“当场滴当场见效”、“无需开刀做手术白内障连根除”。

  5月1日,山西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的广告专题片“阿瞳视力训练恢复仪医疗器械广告”,就利用家长和学生讲述使用效果,还以儿童名义介绍医疗器械,宣称“15分钟视力提高两行,长期使用低度近视摘掉眼镜,中高度近视提高视力”。

  这些违法违规的广告都已受到严肃查处。“老年人防范意识较低,而对于儿童近视等病症,家长往往‘求医心切’,上了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当。”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负责人说。

  为此,“要集中力量,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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