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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6年中国纸媒“校园欺凌”报道分析【3】

——以《南方都市报》《新京报》为样本

杨  凯,翁淑霞
2017年07月31日14:21 | 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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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方都市报》《新京报》“校园欺凌”报道特点分析

(一)报道类型平衡性与欺凌事件的关注度和影响力呈正相关关系

研究样本从总量上看,报道类型呈多样化,有消息、评论等。但就具体事件而言,报道类型呈现不平衡的特点。欺凌事件的关注度和讨论度越高,报道类型越丰富;但如果欺凌事件是小范围传播,讨论程度低,其报道类型就可能仅是通讯,或消息。

如《新京报》关于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的报道。2016年12月10日和11日,新京报官博发布相关消息,简短介绍中关村二小事件、处理情况和官方回应,并转载《京华时报》的报道《小学生遭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12月12日报纸刊登通讯《海淀区教委: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内容涉及到教育部门、家长、校方的书面回应,并给出专家建议。12月14日刊登特稿《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事件非校园欺凌》,涉及对当事人、双方家长、老师和学校负责人的采访,结合楼道监控视频,大致还原事件。同时追问校园欺凌的界限、事件的处理难度以及反校园欺凌的薄弱环节。12月15日,刊登专访《中关村二小两学生家长已提交道歉信》,采访了校长杨刚以及吕老师,告知事件的处理结果。同时还辅以相关时评,如《别总用成人视角看待孩子的世界》(12月15日)。最终报道官方举措,如《全国重点督查中小学欺凌和暴力行为》(12月16日),《心理团队进驻中关村二小》(12月18日)。

新京报对中关村二小事件进行了全面、持续、多类型的报道。事件发生第一时间以消息报道交代清楚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随着事态的发展以及通过采访调查挖掘更多的信息后,记者用事件通讯将信息更为全面地呈现出来。同时,用评论表达多方观点,形成社会舆论推动事态发展,敦促政府部门采取行动,最终报道结束。新京报采用与事件发展进程相契合的体裁和题材,符合读者对新闻事件的认知过程。

但部分事件只以消息或通讯的方式进行报道,如《3女生拳打脚踢1女生同学用手机拍摄》(南方都市报,2007-04-01),该事件的报道仅采用了通讯,直接将事件和看法整合在一起加以报道,没有其他的评论稿件和调查报道,报道力度小,持续性低。

(二)报道客观,无过多煽情夸张言语,注重数据分析

报道以消息性标题为主,大部分标题没有使用感叹号、问号和表示情绪的词语。其次,大部分文章在关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描写上偏向简略,并不会多次重复描述施暴场面。在事件报道中采访事件相关人(校方、知情者、当事人及亲属)占比重,多为直接引语,增强文章的信服力;同时报道中多采用陈述句,没有过多华丽的修饰手法。报道在说明“校园欺凌”事件的严重性时,会引用相关数据增加可信度,如:“校园暴力事件呈上升态势。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17名小学生、224名初中生和494名高中生自杀,其中53%为男生”。(《韩5年逾700学生自杀》,新京报,2011-12-28)同时,报道中也采用新闻制图的形式呈现数据,直观清晰。

(三)报道注重人文关怀,体现媒体社会责任

在“校园欺凌”报道中,媒体具有较强的“把关”意识,对一些敏感和容易引起负面反应的信息进行了过滤。由于事件当事人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刊登当事人的正面照片一般进行了打码处理,或采用背影图片,暴力血腥的图片占比低;同时报道中采用化名或仅透漏姓氏。另外,以事件当事人作为主要新闻来源的报道比重小,大部分报道对于欺凌过程的暴力血腥场面只进行简单概述,这可以有效规避“二次伤害”,同时照顾读者情绪,正是媒体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的体现。

(四)注重群众看法评论,指出“校园欺凌”背后的问题

在关于“校园欺凌”问题的报道中,评论占比大。评论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对于欺凌事件本身的议论;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欺凌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如:欺凌的界定不清导致法律上存在漏洞;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偏宽松,是否需要加强刑法;当前学校与家庭对于孩子性格培养,心理教育的缺失;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问题以及社会暴力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这些探讨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人们对“校园欺凌”的关注和反思。

四、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建议

(一)改善深度报道数量少的现状,努力挖掘深度

当前媒体“校园欺凌”报道中深度报道比重太少。而深度报道更能反映社会现象的广泛程度、背后成因和影响的强弱,引发公众思考。2012年度普利策新闻奖公共服务类获奖者《费城问询者报》关于校园暴力的报道可借鉴。

1.广泛深入调查,建立“校园欺凌”的数据库

《费城问询者报》15名记者用一年时间广泛深入调查建立起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费城268所公立学校在5年期间发生的从抢劫到强奸的30,000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以及相关的校园录像、庭审案卷、报警电话录音、警局备案资料等。采访对象包括案件当事人、当事人父母、知情者、政府官员、法律专家等,同时对当地一万余名教师进行关于校园暴力问题的问卷调查[4]。依托大量一手材料构成的多种形态的新闻事实,为记者按照报道主题和需求提取和组合材料提供了方便。

2.建立专业的采编团队,重视“融合新闻”

《费城问询者报》校园暴力报道由全媒体编辑和制作人统领的15位记者和技术人员花一年时间完成。全媒体编辑和制作人预设新闻框架,记者彼此互相配合,按照框架进行信息搜集采访填充框架。报道通过多种媒介形态展现了校园暴力事件中当事人及见证者的讲诉和故事,以及教育者的反思。比如通过视频讲诉核心人物的关键故事和暴力场面,新闻制图反映暴力事件发生的频率和范围,图像记录学生受到暴力事件的无助绝望,读者还能够通过互动信息,如利用地图和搜索系统找到每个学校暴力事件的数量,类别及产生的影响和防止校园暴力的措施等[4]。这些尝试突破了传统报道对时空的限度,延伸了报道的广度和深度。此外,在互动信息中受众可按自身需求和兴趣,筛选组合自己信息,形成自己的“融合报道”。这样的融合报道不仅全面、深入,而且对受众起到了切实的帮助作用。

(二)报道注重短期效应,应加强后续追踪报道

媒体“校园欺凌”报道普遍呈现出这样的模式:欺凌事件被曝光,媒体追逐热点,呈现一种短期爆发的状态。如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发生后,《新京报》在进行欺凌事件报道的同时也报道像日本爱子公主遭遇欺凌,上海学生家长殴打7岁男孩等欺凌案例,相关评论看法也穿插其中。但随着官方发布声明,事件得到处理后,报道便结束,之后的事态发展没有下文。媒体有必要建立有效的后期追踪机制,将事件后续发展告知受众。如受害者的心理状态恢复情况,学校的相关举措是否有效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欺凌者的行为举止是否得到正确教育引导,欺凌行为的预警措施是否有效等。后续追踪报道不仅可以持续维持社会注意力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同时可以促进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三)部分报道追求刺激效果,应增加媒体职业道德素养

研究样本中有少部分报道刊登了现场暴力血腥的图片,同时对于一些欺凌现场的描写过于具体,这容易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也易使读者产生不适感,更有甚者可能导致模仿行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校园欺凌”的滋生。因此,媒体在报道欺凌事件时要“过滤信息”,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发挥报道的正面效应,告知真相,缓解群众恐慌,探究背后深层次原因,比如当前我国在法律上的不完善,学校家庭教育对孩子品德教育,健全性格培养的不到位,引发社会深思。呼吁社会采取行动,避免悲剧重现。

五、结 语

总体说来,当前媒体的“校园欺凌”报道类型多样;通过多方面信息源的引用以及图片,较为全面进行事件报道;注重公众意见,有利于引发社会讨论,形成舆论;通过分析“校园欺凌”背后问题,使人们对当前的法律、教育、社会问题进行反思,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同时媒体也需要对“校园欺凌”报道中的不足进行反思和改进,以期更好地发挥社会责任,促进校园安全和青少年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Olweus, D.Bullying at school: 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Can Do[M].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 1993:9.

[2]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EB/OL].[2016-5-10],http://www.edu.cn/edu/zheng_ce_g s_gui/ zheng_ce_wen_jian/zong_he/201605/t20160510_1395832.shtml.

[3] 中国校园欺凌调查报告[EB/OL].2016-12-15,http://gongwen. cnrencai.com/diaochabaogao/115523.html.

[4] 李青藜. 论《费城问询者报》校园暴力报道的公共健康框架[J].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3(1):123.

(责编:马潇(实习)、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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