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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治公共领域建构与演变【2】

袁侃
2018年12月18日09:10 | 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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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视法治公共领域的发展阶段

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公开审判正式开庭。在经历了长达两个多月的艰辛审理之后,于1981年1月25日正式予以了宣判。相关回忆资料显示,在这段公开审判的时间里,“人们都会早早吃好晚饭,守候在电视机旁,观看央视每晚7时的新闻联播,了解当天关于特别法庭情况的报道”[9]。

1980年7月,央视为了改变自身只有新闻报道没有评论探讨的话语传播格局,专门创办了一档名为《观察与思考》的电视评论栏目,其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治、文化、教育及社会道德等各个方面”,旨在“以当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为对象,进行较为深入地分析”[10]。节目播出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甚至有很多高校将其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教材[2]。

1994年4月1日晚间19:38分,在央视一套,又一档名为《焦点访谈》的电视评论栏目腾空而出。在不经意间,《焦点访谈》栏目也因其大量的涉法节目报道和栏目对社会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而在中国电视法治公共领域的建构历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触目惊心假发票》《雄县追车记》《巨额粮款化为水》《仓储粮是怎样损失的》等报道,直指当时社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话题,层层抽丝剥茧、揭露问题,最后引起了国家权力机关的高度重视,推动问题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了有效解决。

1996年5月16日,在央视内部几经曲折的独立电视法治栏目《社会经纬》以全新的面貌向全国电视观众予以呈现。该栏目仍以“普法”为主要节目宗旨,以法治题材为栏目主要内容,每周播出一期,每期时长45分钟,在观众中引发了较强反响,并带动了栏目收视率的明显提升[10]。

1999年1月2日,在央视一套的午间时段,一档名为《今日说法》的电视法治栏目正式播出,迅速引起了无数中国电视观众的广泛关注。可以说,在迄今为止数以百计的电视法治节目集群中,《今日说法》已经成为了电视法治节目最为主要的标志,其象征意义、话语地位无出其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进入了由速度型扩张向质量型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在此国家思维模式的驱动下,“全面依法治国”被作为国家“四个全面”总体战略之一,沿着“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法治中国建设道路,在继续推进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同时,更加注重在执法、司法等具体操作层面的建设,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更加全面有效地贯彻实施。

这一系列重要因素的变化,促成了中国电视法治公共领域在原有空间形态基础之上,不仅进一步创新了其话语平台、丰富了其话语表现形态,而且还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沟通体”话语趋势,将其开放性、平等性、公共性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适应这一形势,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相继推出了《小区大事》《我是大律师》《律师来了》等多档创新形态电视法治栏目。其中,《小区大事》将关注的目光投向社区这一社会的微观层面,以“记录”为主要的手段,真实呈现了一个又一个社区矛盾调解的生动过程,集中展现了法律素养提升背景下社区居民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下的自我管理自觉;《我是大律师》《律师来了》以“律师公益援助”为节目切入点,汇集了包括当事人、律师、评论员、观众、主持人等在内的不同参与主体,在开放、平等的电视公共谈话场中,以多角化的思维有力诠释了“法为绳墨”的精神要义。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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