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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廣播:聲音本位下廣播的“分眾進化”

郭  政
2018年08月16日09:43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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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廣播是聲音媒體,也是“人本”媒體。廣播在百年發展中,堅守聲音本位,實現了從聽眾細分到頻率細分、再到時段細分的頻率類型化、編排板塊化的“分眾進化”。分眾現象是廣播進化的內生動力源。滿足聽眾個性化需求的人本主義考量,一直推動著廣播內源式的創新建構。在跨媒體環境下,探討廣播的進化與發展,應注重廣播的聲音本位和人本特質。場景廣播的開發實踐,將成為廣播的再一次“分眾進化”。

關鍵詞:分眾﹔人本主義﹔聲音本位﹔場景廣播

中圖分類號:G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8)06-00104-02

隨著媒介技術不斷進化,傳統廣播向著新媒體、多媒體廣播形式不斷演進。在廣播“進化”過程中,很多對廣播內容和形式進行所謂“互聯網+”、“廣播+”的創新,都忽略了“+”號之前的主體部分——以聲音為架構的廣播主體。這使得本可以“解放雙眼”、“解放雙手”通過輕鬆聆聽方式獲取信息的聽眾,被過渡調動眼睛和雙手,身體器官不斷加負。因為聲音的傳播特征和認知特性,廣播比起其他媒體更具有“私享”性,也更加人本。探討廣播的進化與發展,應特別注重廣播的聲音本位和人本特質。在新的媒介環境下,場景廣播的開發與實踐,將成為在聲音本位下,廣播的再一次“分眾進化”。

一、對廣播“分眾進化”發展歷程的回顧

廣播的發展經歷了兩次“分眾進化”。第一次是根據聽眾細分,所進行的廣播頻率細分——這使得類型化廣播頻率得以發展。各個電台都將頻率專業化作為分眾時代的對策,我國廣播電台頻率專業化的相對格局業已形成,頻率的專業特色日益鮮明,廣播專業化正朝著強化頻率定位,細分受眾市場,確立目標聽眾的方向不斷深入[1]。

廣播的第二次“分眾進化”則是根據聽眾細分所進行的時段細分——這使得廣播頻率開始進入板塊化編排時代。我國的廣播頻率編排方式大多區分工作日和雙休日,以“5+2”的方式編排兩張節目表。以“深度時段細分”著稱的日本廣播多採用一周三到四張節目表的編排模式[2]。 當今很多電台頻率,會根據每日周期節律做到具有時段細分特征的板塊化編排。

廣播根據受眾細分所完成的兩次“分眾進化”,都是為了滿足不同聽眾的不同收聽需求和習慣。但是,廣播仍沒有做到聽眾或用戶的生活化細分。廣播應該從聽眾、用戶的生活碎片中找到突破口,開發聽眾或用戶在具體生活場景下的聽覺空閑,並讓聲音成為該場景下的背景和填充。

二、分眾——廣播進化的內生動力源

廣播的發展歷程就是一個不斷細分化、精准化的過程。其目的是要滿足具有不同需求的聽眾群和用戶群。由於人們具有不同的需求和習慣,人群的分眾成為了廣播進化的內生動力源,而分眾現象是在人們的自由認知和審美過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這在對廣播進化的觀察中不可忽視。

1.工業流水線的勞動力細分使認知與審美出現分眾。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生產分工細化及工作者技能的嫻熟、精細成為現代工業生產線特征。而由此帶來的則是生產過程中不同工種間的交流減少。這就導致了在社會化大生產過程中,個體按照流水線上的某一環節的相似勞動和對相似勞動效率的評判,產生了不同的價值評判標准。又通過同樣的勞動不斷實踐和強化,進一步使得具有共同價值標准的個體集群,進而形成了集群與集群間的區隔。最終,這種區隔的邊界越來越清晰,特征越來越明確,導致了群體中人們的心理甚至人格的集群和分眾。而認知選擇和審美評判,也因此分眾,出現多樣化、區隔化、網格化特征。這是人類勞動過程中必然形成的局面,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

2.自我實現的需要使人們的價值取向出現分化。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按人的需求層次分為生理、安全、愛與歸屬、尊重、自我實現等五個需求層次。從其中的第三個層次“愛與歸屬的需要”開始,即上升到了人的意識層次。人的認知和審美活動都屬於人的意識層次,而對於人的意識中的最高層次則是“自我實現的需要”。這一層次在認知和審美方面可被解讀為:個體在環境中所獲得的對自己認知結構、自我意識和審美價值的實在認同。此種需求是偏向主觀、個性化的。人的此種需求,也成為了人們在不斷的認知和審美實踐中出現取向分化、窄化的原因,最終使得人的認知選擇和審美評判出現區隔。而人的自我需求,是生而不同且與生俱來的,不同人群所具有的不同取向也便成為必然。

3.廣播傳播過程中的分眾形態:“個性節點”和“群體漣漪”。當代德國社會學家哈貝馬斯提出了社會學中的“交往行為理論”,他在其交往行動的論述中提出,交往行動是行動者個人之間的以語言為媒介的互動,行動者使用語言或非語言符號作為理解其相互狀態和各自行動計劃的工具,以期在行動上達成一致[3]。廣播傳遞的聲音信息,從傳者到受者完成一個節點的傳遞,並通過影響其認知和情感,引起其行為,受者將這些信息傳遞給具有同樣個性需求與價值觀的受眾,完成不同“個性節點”間的傳遞和積累。而互聯網是一種“高維媒介”,對於“個人”為基本社會傳播單位的賦權與“激活”是互聯網對於我們這個社會的最大改變[4]。信息流通過一個又一個節點被循環傳遞呈現指數型的輸出和積累——這便形成了“群體漣漪”,這也是廣播傳播過程中的“分眾”形態。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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