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署開展年度報紙核驗 7月3日前完成
●7月3日前完成
●停刊、休刊報紙等重點核驗
●建立重點監管報紙檔案
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下發《關於開展2018年度報紙核驗工作的通知》,啟動2018年度報紙核驗工作。
《通知》要求,在7月3日前完成核驗工作。重點核驗的內容包括10項:報紙主管主辦單位對出版單位是否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的職責,是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要求﹔報紙出版是否堅持正確出版導向,做到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報紙是否刊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規定禁止刊載的內容,是否刊載妨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和違反社會公德的內容﹔報紙出版活動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是否存在一號多版及出賣、出租、轉讓刊號、版面、報紙出版許可証等問題,是否存在未備案休刊或休刊超過180天等問題﹔報紙出版質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是否存在編校差錯率高、編校質量低下問題,是否在各級編校質量檢查、報紙審讀中被通報﹔報紙採編人員是否存在新聞敲詐、制造虛假新聞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報紙單位駐地方機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報紙出版單位及主管主辦單位在改革、改制后,資本結構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資本成分﹔報紙變更許可登記是否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報紙是否做到對所辦新媒體統一管理,確保正確導向,是否堅持“一個標准、一把尺子、一條底線”,嚴格審核把關﹔報紙刊載廣告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是否被市場監管部門及新聞出版管理部門通報、處罰。
《通知》強調,要全面檢查所轄報紙的出版導向、出版質量、經營發展等各方面情況。同時,重點核驗長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備出版條件的報紙﹔近年來宣布停刊、休刊的報紙﹔長期存在違規問題的報紙﹔存在內容導向問題、傳播有害信息的報紙﹔群眾集中反映存在新聞敲詐、虛假新聞等問題的報紙﹔編校質量低下、編校差錯突出的報紙。
《通知》要求,建立重點監管報紙檔案,建立數據核驗制度,加強對報送數據准確性的檢查,對緩驗、不予通過核驗、主管主辦單位主動停辦的報紙嚴格規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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