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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體時代“污名化”傳播的社會影響及危害

——以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為例

王榕   謝常青
2019年07月09日09:57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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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傳統媒體與網絡新媒體不斷融合的傳播環境下,重要新聞事件一旦曝光就會迅速躥升為熱點事件,在不斷發酵和眾人的熱議中形成復雜且多變的輿論走向。媒體傳播的“污名化”問題加劇了熱點新聞事件社會輿論的復雜性,並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認知,甚至產生了誤導和危害。本文以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為分析對象,探討媒體傳播“污名化”產生的社會影響及危害,進而尋求“去污名化”的途徑以及良性引導社會輿論的方法。

關鍵詞:融媒體﹔污名化﹔輿論走向﹔影響﹔危害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9)06-0000-04

一、前言

傳統媒體與網絡新媒體的不斷融合,帶來的是傳播形態之間產生的復雜的相互交融、滲透的關系。特別是網絡,作為一個復合性的媒介,承載著人際傳播、組織傳播、群體傳播、大眾傳播等多種傳播形態。從而網絡新媒體借助網絡的優勢進行的傳播活動就具有開放性的特點。這種開放性不僅是指人們能根據自己的喜好和需求獲取社會各個層面及領域的消息,還指的是人們在傳播活動中角色的開放性。在融媒體時代,人們可以作為受者接收消息並及時做出反饋,與媒體產生互動,也可以作為傳播者親身參與擬態環境的構造。人們不止可以生活在傳統媒體議程設置下所營造出來的擬態環境中,還可以更加准確地了解與把握現實環境,以便為自己的決策提供支撐條件。然而這樣的開放性也造成了熱點事件的輿論引導方面的困難,因為人人都可以隨時隨地根據自己的社會認知和價值體系對熱點事件做出反饋和意見表達。關鍵的問題是融媒體時代的開放性帶來從事傳播活動的低門檻,以及對傳播內容的低審核,這加劇了媒體傳播的“污名化”問題,產生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及危害。

“污名”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臘,是指身體上的一種印記,象征著恥辱和不好的名聲。而“污名化”概念是由美國社會學家戈夫曼於 1963 年提出,他認為“污名是一種社會性狀, 該社會性狀將使其擁有者,在其他人眼中喪失其社會信譽或社會價值”。媒體傳播中的“污名化”實則就是傳播主體對某一個人或某一群體的一種主觀的“貼標簽”行為,這些標簽總是帶有侮辱性和貶低性的。

傳統媒體主導傳播活動的時期,“污名化”傳播的主要原因是記者、編輯等傳播人員主觀意識上的問題,所造成的影響就是對受眾社會認知上的改變。但是在傳統媒體主導傳播活動期間,受眾無法將這種社會認知應用或再次反饋到傳播活動中,因此一定程度上影響和危害沒有十分嚴重。但是在融媒體時代,“污名化”傳播大多是由於大眾憑借認知中存在的刻板印象,通過網絡新媒體隨意地對一些消息進行傳播,或是對一些事件作出反饋。大量憑借刻板印象所傳播的消息是與客觀事實真相不相符的,因此會導致錯誤的輿論走向,最后造成的結果就是更加擴大了“污名”被知曉的范圍,使“污名”更加頑固。本文將通過回顧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分析融媒體時代媒體傳播“污名化”的社會影響及危害。

二、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報道過程概要和輿論走向回顧

2018年10月28日10時許,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上發生了一起公交車與私家車碰撞后,公交車沖破護欄墜江的道路交通事故。該公交車是由萬州區江南新區往北濱路行駛,當車行駛至萬州長江二橋橋上時,與一輛由城區往江南新區行駛的小型轎車相撞,隨后公交車失控沖破護欄墜入長江,小型轎車車輛受損。公交車墜江后經過救援打撈,最終造成15條鮮活生命的逝去。

在該事件受到社會關注后,據新浪輿情通統計,10月28日10時~10月30日9時期間,“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全網信息量為58.14萬條,微博信息量為54.57萬條,佔比為93.8%,由此引發的各種話題總閱讀量已超過3億[1]。

事件發展過程中,輿論走向發生過如下幾次明顯變化:

1、對女司機穿高跟鞋駕駛且逆行的強烈批駁﹔

2、對公交車司機駕駛技術的批評,甚至質疑司機通宵唱歌疲勞駕駛

3、對公交車上女乘客的潑辣無理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的討伐

4、對公交車上其他乘客面對沖突無所作為,“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沉默狀態的批判

在輿論走向的變化過程中,反轉最為明顯的是由最初對“女司機”的輿論譴責到黑匣子公布后對“女乘客”的輿論討伐。

三、“污名化”傳播的社會影響及其危害

1、形成受眾對“女司機”的刻板印象及其誤解

在舊媒體時代,媒體通過議程設置來營造擬態環境,一般“污名化”傳播是通過在一段時間內頻繁報道而達成的。早期的“女司機”形象還不是具有詆毀性的形象,只是在司機多為男性的時候,為了突出司機是女性的特別,加上了性別作為定語。但是在早期的報道採訪中,記者發現交通事故發生多是因為女司機駕駛技術不夠熟練等,因此相關的新聞報道數量不斷增加。頻繁的報道導致人們對於女司機的認知固化,認為凡是女司機的駕駛技術、性格等方面都不如男司機,是“馬路殺手”。這種對於女司機的污名化從舊媒體時代就已經出現,並且在一定范圍內促使部分受眾形成了對“女司機”這個形象的刻板印象。

在融媒體時代,由於舊媒體時代的污名化傳播,一些傳統媒體的記者和編輯等自身就有對“女司機”的刻板印象,因此仍然會有誤解女司機的傾向,並且在報道中體現出來。同時,如今網絡新媒體主要以發布消息及時便捷而受到大眾的喜愛,而且媒介經營主要是自負盈虧。所以為了追求速度來吸引受眾,為了增加流量來盈利,網絡新媒體往往採用自認為是社會普遍看法的刻板印象對事件進行報道。在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中,在看到紅色轎車的司機是女性,並且有圖片顯示她穿著高跟鞋時,就有媒體先入為主,認為該事故就是女司機的過錯,最終報道出“女司機逆行”、“女司機穿高跟鞋駕駛”等這樣的事故原因。這種對“女司機”的錯誤認知,就像沉默的螺旋中增勢的一方,逐漸壓制另一方最后被大家認同和接受,造成了對女司機群體的誤解。在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中,直接導致了事件中的女司機在遭遇事故后還最先受到輿論譴責,無辜地陷入輿論的漩渦。

2、形成錯誤輿論,為輿論大反轉埋下引線

融媒體時代帶來的傳統媒體與網絡新媒體的融合,使得一些傳統媒體開辟了網絡上的傳播平台,比如人民日報、新京報等傳統的紙媒,都在微信、微博上創辦了自己的賬號來傳播和發布消息。另外,普通的大眾擁有了發表意見的平台,傳播消息的平台,他們可以通過一些社交化媒體如微博、微信等平台發布消息,形成UGC。在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中,網絡上最先傳播的關於事故的照片、視頻等就是普通大眾上傳的。隨后的新京報微信公眾號最先發布出事故原因是女司機逆行的報道,許多微博大V也緊隨其后紛紛聲討女司機的行為。這些“污名化”的未經審核的信息一發布就在融媒體的時代背景下迅速地以多種傳播形態和傳播方式傳播開來,從而就引發了輿情討論的一個高潮。無數網友激烈地抨擊女司機的行為,發表自己的憤懣以傳達自身對公交車上乘客生命逝去的惋惜。緊接著女司機風波逐漸平穩后,重慶青年報的微博又發出了公交車司機K歌軟件賬號顯示其徹夜K歌的信息,又一次錯誤地引導了輿論走向。無論是對女司機還是對公交車司機的輿論抨擊,這兩次輿情發展的高潮都在黑匣子公布后証實是錯誤的輿論走向,造成了對無辜受害者的傷害。事件最后以黑匣子打撈出水,展現出事件真相而告終,事故原因實際是女乘客與公交車司機發生沖突,從而引發了慘劇。回顧整個事件的輿論走向,可見不符合事實的“污名化”報道而引發的錯誤輿論,為輿論的大反轉埋下了引線,導致了事件輿情發展過程中的起起伏伏。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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