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的照片被一网站用来做宣传,并被指整过容,演员孙菲菲向美悦网主办方爱丽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爱丽公司)提起侵权诉讼。朝阳法院昨天发布消息,一审判决爱丽公司向孙菲菲作出赔偿。
孙菲菲称,爱丽公司在其经营的门户网站www.27.cn上,擅自利用自己的肖像照片,用作整形类医疗项目的商业宣传,同时,该网站还发布了指认自己曾整容的大量文章,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还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孙菲菲要求爱丽公司立即删除该网站上自己的照片及文章,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8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对此,爱丽公司称网站上的内容是由网友发布,公司在接到原告的通知函后,便删除了所涉及的图文。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爱丽公司是美悦网的主办方,该网站的整形美容版块2010年5月至2012年3月间,刊载“孙菲菲惨露胸贴整容风波再起”“孙菲菲整容过犹不及老态倍出”等多篇文章或配图(其中部分已删除)。法院判令被告在其网站赔礼道歉,删除相关照片和文章,并赔偿孙菲菲经济损失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