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题是“创新驱动,造福人类——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宏大的命题,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承办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新媒体发展论坛聚焦在网络内容的治理方面,将建立更加可信的互联网作为论坛探讨的主题。
信息是互联网提供的一切功能与服务的载体,互联网的本质就是信息的自由流通。而互联网之所以具备颠覆传统、改造现实的作用,归根结底是因为数以亿计的网民伴随信息自由流通而进行的传递、表达、汇聚等行动。但是由于网络空间信息生产和传播主体的素质参差,相关法律法规尚存漏洞,网民频繁受到虚假信息、恶意谣言、网络欺诈等现象的困扰,互联网信息自由流通的正面属性产生了负面的效果,极大的危害了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更加可信的互联网是出于广大网络用户对清朗网络环境的迫切需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是目的,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才是王道。互联网是网民的,网民需要可信的信息,可信的互联网是网民的需求,也是一切网络应用的前提。
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与探讨并非首次,以前一段时间以来,对网络空间负面现象的治理大多依靠政府突发的应急反应,而反应的速度与处罚的力度,又或多或少与事件引发的舆论声量有关。一边是长效的治理机制尚待完善,另一边网络信息失真与犯罪的形式千变万化,这一现状在全世界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成为了现阶段全球网络治理的独特困境。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要将建立更加可信的互联网放在更加凸显的位置——不仅出于复杂网络环境的梳理和应对,还源于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创造长远的信任基础。
建立更加可信的互联网需要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与传播循环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出合宜的反馈。简单来说,第一,尽最大可能保证网络信息的真实客观性;第二,引导受众对网络信息进行冷静理智的接收与解读。
首先,要全面认识网络信息客观真实的内涵。对于这个问题的第一反应一般是有意为之的信息失真,即虚假信息、网络谣言、网络欺诈等现象。这也是当前网络治理的重点对象——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可以发挥立竿见影的效果,企业和网络平台作为配合辅助的角色。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隐蔽性的无意识的网络信息偏差,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卡茨教授在新媒体发展论坛上提到的大众媒体难以避免的议题偏见。这一情况在互联网的任何角落都普遍存在,在传统媒体时代媒体资源稀缺,导致了媒体对信息内容的过滤与筛选;在新媒体时代用户注意力稀缺,又导致了媒体选择迎合受众的喜好,将传播立场与内容角度极端化。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政府监管手段难以发挥令行禁止的作用,需要依靠媒体、企业、平台等内容生产与传播方在职业操守之内谨慎把握内容真实、观点客观与吸引眼球的平衡。
其次,特别重视对网络用户的媒介素养培育。由于受到从传受双方实力不对等的传统媒体时代保留下来的思维惯性的限制,受众往往是政府治理容易忽视的环节,或者说,这是传统治理手段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但是在新媒体时代,某种程度上来说,受众如何解读比媒体如何传播更重要。这不仅仅是由于信息只有被接收才能产生传播效果,更是因为信息解读往往作为二次生产的起点引发后续信息生产与传播。互联网在造就分众的同时,也是一个重新聚众的过程。受众根据偏好结成不同“圈子”,并以此作为媒体与圈层之间,圈层与圈层之间信息流动的壁垒。所谓“作者已死,文本永生”指的就是内容生产者对文本的控制愈发无力,传播效果的影响因素越来越多的掌握在受众手中。对于这个问题,一是需要提高受众媒介素养,提高受众辨别是非,慎思明辨的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二是对于受众的引导需要循序渐进,以疏代堵,在舆论事件的观点交锋中激浊扬清,启迪民智。
最后,必须要强调的是,创新驱动并不是一句空话,直到今天,互联网的发展活力依旧是技术上和理念上持续不断的创新。当然,技术创新的最终目的还是服务于社会发展。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本身就是一项伟大的创新实践,当前我们试图对网络空间进行的治理及有序化也是人类文明历史上的伟大创新实践。建立更加可信的互联网,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创造清朗的沟通环境和良好的信任基础,最终也必须依靠对创新技术的适度运用、对治理理念的创新转变和对网络空间制度体系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