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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实现私人性与公共性动态转化的文本路径——基于12例朋友圈刷屏事件的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

吴心怡
2018年01月24日14:55 | 来源:人民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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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微信的渗透率越来越高,功能越来越丰富,以及各种传播现象在微信中的不断涌现,关于微信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探讨也逐渐进入学者们的理论视野。本文综合评述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微信”公共性和私人性如何并行的观点,从中观视角切入,以“议题类型”、“特定诉求”、“负面性”、“比较落差”、“情感升华”、“情感表达方式”、“商业营销”、“反转”等8种解释变量,分别对12例朋友圈大量转发现象进行分析、编码,并运用QCA软件,将解释变量与事件热度这一结果变量进行集合运算,研究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运算结果显示了三种覆盖率高的经典变量组合。本文进而结合案例进行了微观分析。同时,集合运算还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主要蕴涵项”——情感升华和非反转。多数文本都是从个人境遇上升到一种更普遍的思想、情感上的认同和共鸣。这便是微信通过内容文本实现“私人性”和“公共性”动态转化的路径之一。

关键词:微信;公共性;私人性;刷屏事件;情感升华

绪论:据腾讯网2016年1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微信公开课PRO版”显示,2016年9月,微信平均日登陆用户达到7.68亿,比去年增长35%。据艾媒咨询2016年11月2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微信公众号数量超过1200万个,比去年增长46.2%。

从传播的视角来看,微信的体量似乎预示着信息大规模传播的乐观前景;微信社交网络独特的圈层结构和私密性,也为信息的精准到达和传播效果深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然而,正是这看似巨细兼备的优势,让研究者对微信的探讨表现出细微的矛盾:一些学者偏向从私人性的角度界定微信,认为其传播力较弱;相反地,一些学者认为微信的传播力巨大。

事实上,通过前期文献查阅及梳理、分析,我们发现国内关于微信的研究论文虽多,但具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很少。或是对微信本质特征做总体地、宽泛地概述和界定,或是将其视为一种工具,以实现某种应用性价值。除公号外,微信中的大部分信息并不能公开获取,因此,关于微信中的传播案例、传播现象的实证性研究也较少。

那么,信息在微信中的生成与流动,究竟具备怎样的传播特征和传播潜力?微信作为中国网民极重要的信息接入和交流平台,私密性之外,是否也具有公共性?二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而近年来多次出现的“朋友圈刷屏”现象为这些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研究切入点。

基于以上现实背景和学术研究现状,本文选取2014年-2017年12例朋友圈刷屏现象,使用近年来兴起的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适宜中小规模样本的QCA研究方法,对微信的私人性与公共性问题做一探讨。

一、文献综述

与公共性探讨密切相关的一个主题是“网络公共领域”,本文主要根据两篇经典外文文献之间的观点交锋,展现学者在网络公共领域问题上共同关注的侧面和不同的应对取向,进而拓宽认识问题的视野,同时丰富案例分析中解释变量的设计。

此外,在《国际新闻界》、《当代传播》、《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新闻记者》、《新闻大学》等期刊内,以“微信”为主题进行检索,同时辅以在中国知网上检索、筛选出的其他与微信传播有关的论文共二十余篇。对微信的“私人性与公共性”问题做一梳理、归纳和探讨。通过分析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路径和思考成果,为本文的案例研究及结论的得出提供了理论基础。

19B(一) 网络公共领域

首先,我们来对“公共领域”这个概念进行溯源。Zizi Papacharissi在《The virtual sphere: the internet as a public sphere》一文中,以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框架为指引,分析了虚拟公共空间的特征、潜力以及存在的问题,总体来说,他对网络成为新的公共领域抱有乐观态度。而这种秉持哈贝马斯传统的以“公共领域”为理论框架的研究方式,也多出现在学者对微信公共性的关注中。孙藜在《We Chat:电子书写式言谈与熟人圈的公共性重构——从“微信”出发的一种互联网文化分析》一文中,试图通过理论来探寻一种社会解放性,将微信基于熟人关系圈的公共性与社会民主关联起来。刘艳在《微信朋友圈:互联网公共领域的新舆论圈》中认为,“这种新舆论圈建立于个体间的亲密关系上,因彼此信息的互动特征而对公共领域产生影响。”[ ](P15)

与Zizi Papacharissi不同,Jodi Dean在《Why the Net is not a Public Sphere》一文中,虽也从分析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入手,但他提出了一种与之相对立的分析问题的框架。关于网络传播的场域问题,他首先引述了“零机构”这个概念:“零机构是一个空指,它自己没有展示任何意义,但它指示了意义的呈现,代表了从混乱到机制化的确定性。在研究了一些网络议题的变化之后,他们提出了‘issue networks’这个概念。它既不是公众也不是行动者。Networks是交流和争论的洪流,从而使事件变成议题。” Zizi Papacharissi观点的独特处在于,它放弃了“公共领域”在场域、目标、方式、价值原则方面的理论预设,提出了与之相对的“neodemocracies”的理论构型。公共领域发生的场域是国家,而neodemocracies发生在作为“零机构”的网络中,并且兼具对抗性和包容性;公共领域追求的是一致性和合法化,而neodemocracies追求的是争议;公共领域实现的过程是合法化、理性化的,而neodemocracies实现的路径是网络冲突;公共领域实现的动力是积极的行动者,而neodemocracies实现的动力是议题。

Zizi Papacharissi的观点对于我们思考网络公共领域相关问题有很大的颠覆,同时,也是一种深刻的启发。纵观本文关注的朋友圈刷屏现象,在很多方面确实与Zizi Papacharissi的“neodemocracies”的理论构型有切合之处,因此,本文在对案例进行研究时,也特别关注了“议题”、“争议性”和“冲突性”等方面,下文变量部分将做详述。

(二) 微信的公共性与私人性

KM DeLuca等在《Constructing Public Space| Weibo, WeChat, and the Transformative Events of Environmental Activism in China》一文中,从微信的“社区性”入手,分析了微信如何推动大规模参与性事件的产生、发展。

与对“社区性”强调相类似,孙藜关注了微信建构共同体的过程。他“通过对微信电子书写式言谈这一传播特性的分析,探究新的公共性在当下中国熟人交往中的萌生。”如何通过文本的转发创造共同体?孙藜认为 “这些在不同‘朋友圈’中被层层转发的文本,即成为新作者用来建构自我的新文本,但有维持着一定程度上固定的面貌,提醒着熟人圈中所有交流者:他们都因这位‘陌生人’的存在而发生着新的公共联结。在此意义上,它也类似于乔治?米德的乐观:当一个共同体的成员采取了‘与更大的社会有关的生活态度’,便是‘一个包含着更高的整合过程’;于是,他们‘使共同体得到了扩大和丰富’,使之从一种共同体变为另一种共同体。”[ ] (P14)严玲在《微信:媒介化生存的新物种》一文中,从“动态观”角度分析了微信的公共性和隐私性 “在这样一个较私密的空间,却潜藏和流动着巨大的公共性。”反过来,微信也对公共性进行了挑战:“微信的圈、群设计是对公共空间的私有化瓜分,构建了公共领域的私人会客厅。”从传播结果和传播过程的角度来看,严玲认为:“私人信息就这样通过节点蛛网结构的朋友圈传播,一步一步进入了完全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相比线下的人际传播,微信的易用性和经济性,使其隐私传播效率更高,更容易触发病毒式传播。” [ ](P141)总的来说,作者从动态演化的视角将微信界定为兼具公共性和隐私性的公共平台。

与严玲的观点类似,刘艳在《微信朋友圈:互联网公共领域的新舆论圈》一文中认为:“微信朋友圈越来越向公共的平台过度,而逐渐演化为一种中间状态;公共个体化与私人公有化结合的舆论平台。由于朋友圈的空间综合了公共性和私人性两种属性,其舆论圈的形成和扩散也密切地受到这种空间属性的影响,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以私人交往属性为关联的公共领域的扩张。”

在此,我们先沿用这种传统意义上关于“公共性”与“隐私性”的区分,来对本文的立意做一梳理。本文关注基于微信公号文本的刷屏事件,其“公共性”与“隐私性”的具象表征为文本的传播范围,或曰存在空间,而“信息传播渠道控制”是与“传播范围”不同维度的界定,在此先不做讨论,本文主要探讨微信公号文本如何实现其大范围传播和大规模影响力。

综上,国内学者主要从微信的“共同体的建构”、“公共参与”、“动态转化”等视角来分析微信的“公共性”与“私人性”,基本结论是微信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相互嵌入、动态演化。以此为基础,本文以朋友圈刷屏事件为分析对象,从微观、中观层面切入,研究微信实现私人性、公共性动态转化的文本因素和传播特征,进而与宏观理论相互映射。 

(责编:温静、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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