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报刊批判的理性光辉
——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
来源:《西部学刊》2018年2月号
摘要:马克思的报刊批判,构成其革命活动的重要部分,始终闪烁着理性光辉。他对报刊的政治批判,对歪曲共产主义实践的批驳,痛斥反动报刊的奴性,谴责反动报刊对革命者的诽谤,表现出捍卫贫苦阶级的利益和对合乎道德及理性目标的坚定追求。
关键词:马克思和恩格斯;报刊批判;报刊的政治性;反动报刊
中图分类号:G2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8)02-0056-05
1818年5月5日出生于德国莱茵省特利尔市的卡尔.马克思,对摩泽尔河谷贫穷的印象一直难以磨灭。摧毁人吃人的剥削制度,彻底改变这个罪恶的世界,在他脑海里浮现并萦绕不断。宣传被压迫阶级的解放,成为他革命生涯的开端,阻止这种革命进程的不只是当时欧洲的各国统治者,还有散发毒菌的各国统治者的御用报刊。从1842年4月马克思开始为《莱茵报》撰稿,到10月15日成为该报主编,马克思不断展开对旧哲学、专制统治及其报刊制度的批判,揭露了反动报刊及其记者的本性,阐释了他的许多光辉论断的实践理性。
一、报刊的政治性与政治批判
马克思对报刊的政治批判,始于莱茵省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议会辩论。①1842年10月,马克思在《莱茵报》上发表了关于林木盗窃法辩论的论文,从政治和法律角度揭露国家和法律不过是贵族和地主的私有工具,把矛头指向普鲁士的社会政治制度。但是,《普鲁士国家报》却把压迫贫民的“林木盗窃法”视为保护“林木所有者”的常识,没有政治和制度色彩,各国都有此类合情合理的规定,只是“立法的地理位置和立法时使用的语言不同”。马克思斥责《普鲁士国家报》这种下流的唯物主义,指出:“这种违反各族人民和人类的神圣精神的罪恶,是《普鲁士国家报》正向立法者鼓吹的那一套理论的直接后果,这一理论认为,在讨论林木法的时候应该考虑的只是树木和森林,而且不应该从政治上,也就是说,不应该同整个国家理性和国家伦理联系起来来解决每一个涉及物质的课题。”[1]在阶级压迫的社会,一切财产所有权问题都源自政治制度,反动报刊极力抹杀物质所有权的政治本质,实质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当社会制度已经腐朽、沉沦,成为压迫人民、阻挠革命的枷锁,对它和维护它的报刊发起批判,是先进知识分子的必然选择。马克思在指导欧洲革命时,接连遇到反动报刊的反扑,他对这些报刊果断地展开政治批判。在马克思看来,支持社会改革还是主张倒退,是革命报刊还是反动报刊的分水岭。当有人指责“荷兰的报刊引起了比利时革命”,马克思反问:“什么样的报刊?主张改革的还是反动的?”[1]152民主主义报刊站在人民革命一边,作为“按自己的方式起来造反”的报刊是进步的,阻止人民革命的报刊则是反动的。对反动报刊进行政治批判,是推进社会革命的第一步。
迄今为止,各种媒体都有政治性,这是由社会生活本身决定的,而不是报纸的随意选择,更不是报纸的幻想。1844年,德国青年哲学家施蒂纳看不到报刊是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工具,公然宣扬报纸同关心政治的人一样,故意在报纸上制造政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批评施蒂纳的谬论说,这位乡下佬认为,“我们的报纸充满了政治,因为它们被一个幻想所迷惑,似乎人是为了要做社会动物而被创造出来的。”“人们所以研究政治,就是因为我们的报纸充满了政治!”马克思、恩格斯反驳这种奇怪的逻辑指出,“其实,不是报纸有了怪想,而是怪想有了‘施蒂纳’”。[2]172现实政治的不合理,对维护这种政治的报刊及其怪论进行政治批判,不是什么幻想,而恰恰是现实政治斗争的产物。
马克思主张,报纸应有容纳百川的政治胸怀,通过表达不同的政治信念,让读者比较不同的政治观点,达到对政治真理的认识。他所主编的《莱茵报》发表了许多对立政治见解的文章,赢得了不同政治信仰者的支持。当专制政府要查封《莱茵报》时,科隆市民在请愿书上签名的就有900多人。马克思指证说:“人们可以对这家报纸的政治信念表示赞同,也可以像签名者中的许多人一样对它的政治信念格格不入,甚至可以坚决反对,但是不管在哪一种情况下,真正主张健康的和自由的国家生活的人都必定会对这家报纸所遭受的打击深表遗憾……缺少了它,无论是真正的天才,还是性格坚强的人都无法从事政治著述。”[1]152《莱茵报》上不同政治立场的文章,经过相互批驳和辨析,引导读者鉴别正确的政治主张,报刊的政治批判就会结出丰硕的成果。
与此相反,反动报刊禁止发表不同政治见解,十分恐惧人民的觉醒。恩格斯在《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的文章中揭露普鲁士政府对思想的垄断,到了闭境自守的龟缩状态,不许人民了解政治常识,遏制人民获得政治理性。他写道:“在这里,一切信息的来源都在政府控制之下,从贫民学校、主日学校以至报纸和大学,没有事先得到许可,什么也不能说,不能教,不能印刷,不能发表。”反动报刊压制不同政见的目的,是让那些有钱私运政治信息的统治者,“继续保持伪装起来的专制制度”。[3]362堵塞思想,掩人耳目,是一切专制报刊的共性。
恩格斯1820年11月2日生于德国莱茵省的巴门,父亲是个纺纱厂主。1839年3月他为《德意志电讯》撰写的《乌培河谷的来信》,把工人阶级悲苦的生活状况告白天下,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罪恶,从此走上写作道路。他同马克思相识并结成战斗友谊,把报刊的政治批判作为改造社会的有力手段,发表了许多震聋发聩的战斗檄文。马克思曾强调:“更多地在批判政治状况当中来批判宗教,而不是在宗教当中来批判政治状况,因为这样做才更符合报纸的本质和读者的教育水平,因为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4]42当时报刊上有很多阐述宗教的文章,无非是对劳苦大众散布“精神鸦片”,需要通过政治批判识破宣扬宗教的政治目的。后来,恩格斯在《十小时工作制问题》一文中更为透彻地揭穿了宗教问题的政治本质,他写道:“在历史上各个时期中,绝大多数的人民都不过是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充当了一小撮特权者发财致富的工具。但是所有过去的时代,实行这种吸血的制度,都是以各种各样的道德、宗教和政治的借口来粉饰的:教士、哲学家、律师和政治家总是向人民说,为了他们自己的幸福他们必定要忍饥挨饿,因为这是上帝的意旨。”[5]282反动报纸这种政治说教,无一不是颂扬自甘屈辱,掩盖剥削制度的惨无人道。
反动报刊极力掩盖人民的苦难,猛烈攻击为人民呐喊的报刊,充当专制统治者的帮凶。在普鲁士官方多次提出要查封《莱茵报》时,《柯尼斯堡总汇报》发表官方文章宣称,普鲁士是个有“自由主权”的国家。这里有自由,但不允许《莱茵报》这类替人民说话的报纸的存在。为此,马克思指出:“‘自由主权’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说自由纯粹是国王的个人的思想方式,因而也就是他的个人特性;另一种是说自由是主权的精神,因而已经或者至少是应当通过自由的机构和法律获得实现……而法律是他用来观察事物的眼睛——这就是《莱茵报》的观点。”[1]152马克思强调新闻自由来自法律规定这一神圣权利,回击了《柯尼斯堡总汇报》的谰言:人民报刊的政治自由是由法律赋予的,不承认这种自由是违法的。“法律是社会重力定律”,在任何时代,马克思这个结论都有永恒的理性。正如马克思所说:“(《莱茵报》)它从来都只维护自己深信合乎理性的东西,而不管这些东西来自何方。”[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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