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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时代“污名化”传播的社会影响及危害【2】

——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为例

王榕   谢常青
2019年07月09日09:57 | 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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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成新闻当事人话语权被剥夺

“一定程度上,来自外部的刺激,尤其是印刷品和口头语言发出的刺激,可以唤起一个成见系统的某个部分”[2],媒体的“污名化”传播正是激发了人们内心的成见系统,从而对一些热点事件中的当事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批驳谴责。融媒体时代下,传统媒体具有传播的权威性,拥有一定范围的具有黏性的受众。它们在网络平台上发展的传播形式依旧继承了这些优势,同时还兼具了网络新媒体的传播范围广且传播迅速,具有更大程度的影响力等优点。这样的优势融合从大体上来看是有利于传播活动的,但是这样的优势应用到“污名化”传播中去,则是有弊无利的。这些优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话语霸权,新闻当事人在遭受到污名化报道后,严重失去话语权,丧失向公众表达主张和解除误解的机会。这种话语权的被剥夺不是新闻当事人失去表达的方式,而是他们的解释和意见表达不再被接受,公众不再信服于他们的言论。较于具有意见领袖作用的一些媒体,新闻当事人即使在融媒体的环境下,拥有表达的平台,但是他们的影响力是微乎其微的。况且,随着网络功能的不断拓展,“人肉搜索”成为可能,新闻当事人出于内心的恐惧,他们往往会放弃与错误舆论作斗争,放弃辩白的机会以避免自投罗网式地暴露自身信息,他们所采取的一般态度是沉默并等待事件真相的到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的女司机和公交车司机的“失声”,就是因为媒体传播“污名化”对他们话语权的变相剥夺,他们的“失声”也使人们无法及时掌握事件真相,最终导致事件舆论出现大反转。

4、长期“污名化”易造成社会矛盾与冲突

在社会学的研究中,“污名化”被认为是一种社会风险,其造成的偏见和引起的民众的愤怒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社会不公正的重要因素。媒体长期的污名化报道会使社会上对某些个人和群体普遍形成偏见。形成的这种认知会比较顽固,极易造成被污名化的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引起或加剧社会风险。“污名化”就像一个恶性循环,它造成人们产生刻板印象和偏见,这种刻板印象与偏见又会再次作用于“污名化”。长期的污名化传播不断反映出一定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也不断激化出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人们首先对女司机和公交车司机进行舆论谴责,网友的谩骂和抨击反映出来的正是社会中已经存在的矛盾与冲突。这是由以往对于女司机马路杀手、对公交车司机戾气等的长期的持续不断的污名化报道所激化出来的。而这次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又一次污名化报道和错误的舆论批判,造成的后果是一方面对于没有持续关注到事件真相的一部分人们,是深化了他们与女司机、公交车司机群体之间的矛盾;而对于关注完整个事件的人们,则是激化出了新闻当事人和被欺骗的受众与造谣的媒体之间的矛盾冲突。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黑匣子曝光后,显示出事故主要原因是女乘客因坐过站与公交车司机争吵互殴,最终导致公交车失控坠入江中。黑匣子曝光后随之而来的是对女乘客的过量报道和过度谴责,甚至在一段时间内引发了对全国各地乘客与公交车司机争执事件的频繁的、集中的报道。虽然类似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该受到批评和抵制,但是这些报道在当下又激发了新的矛盾和冲突。有不少网民表示,现在坐公交车遇到坐过站的都有点害怕,网民这样的想法反映出他们已经对“坐过站的乘客”这一群体产生了偏见和刻板印象。实际生活中不一定每一个坐过站的乘客都会有像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乘客那样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们无法想象现在部分人们产生的对“坐过站的乘客”的偏见的认知会不会引发对于以后某些事件的错误的舆论走向。

四、“去污名化”及实现舆论良性引导的思考

通过对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分析,可见媒体传播“污名化”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危害,特别是在对热点事件的舆论走向方面。因此媒体传播去污名化以及对舆论进行良性引导对未来传播活动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融媒体时代下每一个成为传播者的个人或群体都需要对自己传播的信息负责,一定要秉持着理性公正的态度,坚守新闻传播的真实原则。同时要避免先入为主,要尽量避免将带有个人色彩的观点带入传播活动中。只要是作为传播者就必须要对传播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客观全面地了解一些事件后再发表看法,承担起正确引导舆论的责任,不能行使了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特别是传播主体中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官媒,在他们发展的网络新媒体上应该延续传统媒体上的职业准则和素养,不传播假消息,不扩散谣言。官方媒体应该及时深入挖掘事件真相,及时纠正不实消息,凭借自身的公信力使得人们了解到真相,从而能够正确引导舆论走向,防止错误走向。

其次,我们更应该给予一些已经被污名化的个人或群体话语权,避免媒体传播中的话语霸权现象。同时一些媒体对于热点事件中的所有当事人可以进行全面地了解和采访,可以凭借自身的影响力来帮助热点事件中的新闻当事人阐述自身经历和表达自己的诉求。在融媒体时代下,各个媒体都要及时监控事件的舆论走向。当发现舆情发展出现异样时,如舆论高潮突然出现时,媒体就应该警觉起来,更加细致地去全方位探究事件的缘由,从而能够引导正确的舆论走向,减轻错误舆论对无辜当事人的伤害。

最后,作为受者的人们也应该提高自身辨别是非的能力,自主地形成正确的稳固的社会认知,不要轻易因为媒体的污名化报道而改变自我认知和价值体系。同时,在知晓热点事件后,大众要冷静公正地看待事件,合理地审视事件所谓的“真相”。在融媒体时代下人们要合理运用媒介,发表利于社会发展的正确言论,而不是带有偏见的宣泄情感式的谩骂与指责。

融媒体时代下媒体传播的“污名化”会造成社会上更严重的信任危机,引发和加剧社会风险。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女司机所遭受的舆论中伤,不会因为事后的排队道歉而消失。如今融媒体时代,更需要媒体传播避免“污名化”,提高媒体的公信力,正确良性地引导舆论,从而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承担起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政务新媒体学院微博.大数据告诉你:重庆公交坠江后政务官博这样引导舆论走向[EB/OL].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301620979582355&mod=zwenzhang.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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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潘璠.“女司机”“坏老人”污名是怎样形成的[N].四川法制报,2018-11-01(003版法眼栏目).

[10]彭兰.网络传播概论(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44-45.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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