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開通的官方微博“豫法陽光”。
廣東高院開通的官方微博“法耀嶺南”。
5月28日14時15分,中國新聞社副總編輯張明新走進最高人民法院。這是他第一次進入最高法院,工作人員引導他來到開會地點。在那裡,最高法院新任院長周強、常務副院長沈德詠等領導接見包括他在內的27名媒體負責人。
媒體負責人,分別來自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等央媒,都市報媒體,多家互聯網。周強安排半小時與他們座談。這在最高法歷史上,尚屬首次。座談后,媒體負責人被邀請參加最高法每年一次的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議。這在最高法歷史上,也屬首次。
“首次會談”與媒體人圍坐一起
最高法二樓中心辦公區最大法庭。14時30分,座談准時開始。
周強的座位沒有像傳統會議一樣,與媒體負責人座席分成兩個區域,而是和大家圍坐一起。
周強談了法院與媒體的關系。他說,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離不開新聞媒體的支持,也離不開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
“人民司法事業和黨的新聞事業有很多共同追求。”周強提出,推進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實現中國夢,追求事實真相都是二者共同的追求,“新聞講的是客觀事實,法院審判就是最終要回歸事實的真相。”
“他給人留下的印象是講話的風格一點也不刻板。既懂司法工作,也很了解媒體規律。”張明新感覺,雖然座談時間不長,但周強對現實條件下法院與媒體的關系判斷很客觀,很准確。
周強在座談會上表示,媒體和法院工作建立良好的互動關系,首先要尊重新聞規律,同時尊重司法規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通過媒體,還可以了解人民群眾的呼聲和願望。”周強認為,隨著社會的進步,人民群眾不再簡單滿足“有飯吃、有衣穿”,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越來越強烈,呼聲越來越高。他要求,全國各級法院,33萬法官、干警,要為輿論監督提供司法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進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實現中國夢。
5月初,兩高出台“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釋,地溝油最高可判死刑。周強說,他看到網上輿情反應,百姓一致稱好,他說,以后法院系統要為媒體提供更多條件,建立新聞發布廳,報道重大案件。
“他非常的開放。”參與會議的另一位媒體負責人十分贊同張明新的說法。
“周強上任后一直對司法公信力建設非常看重,而司法公信力提升恰恰需要了解媒體的聲音。周強較開明,願意傾聽媒體的建議。這是促成此次座談的關鍵。”對於座談目的,央媒一位多年負責法制報道的參會記者分析說。
首邀媒體參加全國法院新聞宣傳會
15時,開完座談會后,所有媒體負責人和周強來到最高法中區五層大會議廳,參加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議。
參會人員包括最高法黨組成員和審判委員會成員、最高法各個部門以及全國各省級法院主管新聞宣傳工作的副院長與業務處室負責人。
媒體負責人首次受邀參會,座席安排在會場中央前排。各媒體負責最高法報道的記者們首次列席該會。
會場上有兩塊大屏幕,直播會議內容。最高法常務副院長沈德詠介紹,最高法通過遠程視頻直播的方式讓各省高院院長、地市法院院長參加全國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會,在歷史上也是首次。
“能公開的信息全部公開”
會上,微博等自媒體的新聞宣傳成為重要關注點。
周強講了他在湖南工作的經歷。有一次,他去貧困鄉村調研。走訪過程中,同事告訴他,相關消息和圖片已上了微博,這讓他對自媒體傳播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會上來自北京、河南、廣東、浙江的高院負責人分別介紹了各自利用新媒體和網民互動的經驗。
以河南、廣東為例,這兩省高院都開通了官方微博。“豫法陽光”去年年末開通,初衷是為農民工討工資。至今共處理網友各類訴求2萬余條。目前該微博粉絲超過150萬。
去年2月29日,美國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法耀嶺南”則對庭審全程直播。
周強總結:“現在每個人都可以是自媒體記者。法官的一言一行、法官與當事人的每次接觸,都可能因各種因素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法院要客觀及時全面地公開法院工作信息,化解新媒體時代信息傳播碎片化所產生的不良影響。
周強還特別強調“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這一精神要求法院依法能公開的信息全部公開,不能公開的充分說明理由和法律規定。
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為,以往地方法院對於案件公開非常有限,一定程度造成冤假錯案。比如,河南趙作海案、浙江叔侄冤案等,法院審理未主動公開。
姜明安積極評價周強的提法,但他坦言,在現有情況下,地方法院真正達到“公開”需要一段很長過程。
建設庭審、執行、文書三大公開平台
那麼哪些內容可以對當事人和媒體公開?周強在會上提出具體要求。
他強調,各級法院要推進立案、庭審、執行、聽証、文書、審務等各環節的公開,建設庭審公開、執行公開、文書公開三大平台。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近年來由於出現一些冤假錯案,法院對輿論的公開程度有限,導致公眾對法院的負面聲音較多。周強此次強調司法公開,說明最高法在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的思路上已發生顯著變化。他認為,目前來看,庭審公開是公眾期待方向。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等,庭審應全部公開。但預計“基層法院適應還需一個過程。”
“不對輿情無動於衷,不為輿情左右”
會議上,周強強調,自媒體時代,既不能對輿情無動於衷,也不能為輿情所左右。要善於通過發布准確完整的司法信息,避免被動。
浙江法院一位基層法官認為,近年來,確實存在個別法院在一些案件上沒有關注輿情,沒及時對外發布翔實信息,導致輿論壓力很大。
2013年初,媒體曝光了一封9年前的“死刑保証書”。河南李懷亮案走入公眾視野。最終,盡管“不排除李懷亮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証據不足,將其無罪釋放,迎來法律程序正義。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趙秉志認為,案件審理與輿情存在一定的辯証關系。法院須對輿論聲音予以關注。同時,法院作為獨立的司法體系,也要追求法律專業性與嚴肅性。對於輿論中站不住腳的聲音應及時主動回應。
趙秉志還表示,如果法院主動公開信息,媒體和公眾都會認為案件辦理公開透明,出現負面聲音可能性小。
“改變一篇新聞通稿打天下”
今后,法院宣傳、信息公開的一些具體手法,周強在會上也提了要求。如各級法院運用法院自有媒體、官方網站和微博,並探索推進手機信息發布方式。
周強稱,各級法院要改變過去“一篇新聞通稿打天下”的做法,結合各類媒體不同的受眾需求,把法院依法公開的信息、媒體關注問題、社會公眾興趣點三者結合起來。
周強要求,中級以上法院設立新聞宣傳工作專門機構。他還鼓勵各級法院建設專業新聞發言人隊伍。
參會的人民日報記者徐雋介紹,通稿是官方的常用做法,它可以快速直接表達官方想要對外表達的信息。但在自媒體時代,新聞通稿這種形式顯得信息發布不具體、內容過虛等。
徐雋說,如果司法部門能夠改變這種現狀,作出具體應對,將是深刻的革新。
現在每個人都可以是自媒體記者。法官的一言一行、法官與當事人的每次接觸,都可能因各種因素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法院要客觀及時全面地公開工作信息,化解新媒體時代信息傳播碎片化所產生的不良影響。——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記者 邢世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