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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空間:媒介融合背景下媒介閱聽空間的轉向與影響【2】

黃經緯 陳長鬆
2017年08月01日10:30 | 來源: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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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媒介閱聽空間“個人空間”轉向的意義

媒介閱聽空間轉向個人空間,意味著社會個體對各類媒介內容的閱聽與消費主要在個人空間中進行,而且隨著融合媒介成為社會個體信息傳播的主導媒介形態,個人空間也將成為佔主導地位的媒介閱聽空間形態,這必然對媒介的新聞產制產生影響。

(一)新聞客戶端:數字化的微傳播成為必然

融合媒介興起后,數字化成為媒體生存發展的必由之路。個人電腦與移動媒體相比,兩者存在差異,前者在數據存儲、多界面共存方面存在優勢,后者則在移動性、便捷性上存在優勢。從當前移動媒體成為社會個體信息傳播的主導型媒介形態來看④,移動媒體的移動性戰勝了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在數據存儲及多界面共存方面的優勢,不僅如此,移動媒體的移動性還進一步導致了“微傳播”的傳播形態。與台式機和筆記本電腦不同,移動媒體的存儲運行空間較小,移動狀態下“流量”也是制約移動媒體信息傳播的一個瓶頸。因此,有限的存儲運行空間與對流量的考量,決定了移動媒體的傳播是一種微傳播——一種基於流量最小化、信息最大化的信息傳播方式。

移動媒體的微傳播模式對社會個體來說是一種“經濟模式”,而對試圖進入移動媒體的其他媒介來說則是一種“精致模式”,亦即其它媒體必須提供“精致”的新聞信息服務,才能成功地進入移動媒體的閱聽空間。當前,各大門戶網站提供的新聞客戶端正是對這種“精致模式”的響應,一些專為新聞客戶端打造的精品原創欄目是門戶網站新聞客戶端成功的關鍵,而這正反映出移動媒體的微傳播模式所要求的“精致模式”。

(二)全天候新聞:24小時生產成為必然

如前所述,移動媒體的媒介使用空間主要是個人空間。不僅如此,移動媒體還通過社會個體的身體位移打破了物理空間的界限,產生了空間的侵入與交疊現象。移動媒體這種單向性的空間侵入與交疊不僅意味著空間的拓展,也意味著傳播主體自由度的擴大。社會個體在“個人空間”中可以隨時利用移動媒體進行媒介閱聽,對媒體提供的新聞信息進行主動性接觸,由此,傳統的新聞生產時間被打破,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的新聞生產成為必需。應該看到,新媒體技術的發展也是緣於人的需要,社會個體求新求變的新聞信息需求才是全天候新聞生產的根本原因。事實上,全天候新聞概念的提出及實踐更多地與移動媒體的出現及成為主導型的媒介形態有關,因此,全天候新聞生產實踐的出現與移動媒體導致的媒介閱聽空間的“個人空間”轉向是緊密相關的。

全天候新聞實踐的特點包括新聞的原創性和新聞生產實踐的連續性。因此,全天候新聞意味著媒介新聞信息生產的一次轉型,這種轉型無論是對新聞門戶網站還是對傳統媒體來說都是一個新的挑戰。事實上,當前我國傳統媒體的全天候新聞生產尚處於起步階段,門戶網站的全天候新聞生產的成功實踐也不多。相較而言,網易做得比較出色,網易新聞客戶端為移動媒體提供的“精品新聞”閱讀服務是全天候新聞生產較為成功的案例。

(三)定制化新聞:私人訂制模式成為趨勢

社會個體對移動媒體的使用主要是在個人空間中進行的,個人空間的私密性讓由移動媒體建構的媒介閱聽空間也具有了私密性。應該說,不同的社會個體具有不同的信息需求,不同的社會群體也具有不同的信息需求,各類邊緣群體的信息需求更是有別於主流人群,移動媒體的普及化第一次讓不同的社會個體及各類人群擁有了信息傳播的“利器”。在這個意義上,各類媒介應該提供更具個性化的服務,滿足不同個體及人群的新聞信息需求。另一方面,當前的大數據技術也為各類媒介提供個性化的新聞信息服務提供了可能。因此,門戶網站及傳統媒體的網絡平台可以通過數據挖掘和數據反饋等大數據技術,提高新聞信息傳播的精准性,實現更具個性化的服務。綜上,移動媒體的普及化讓定制化的新聞生產不僅必須,而且可能。

本文的定制新聞是指一種基於大數據技術的“私人訂制”——基於數據挖掘技術的新聞信息“推送”。這種“私人訂制”並不是社會個體的個人“訂制”,而是相關媒體利用大數據技術通過對社會個體媒體閱聽實踐的分析為“社會個體”“訂制”新聞信息。對新聞傳媒來講,這種“私人訂制”是一種真正的精准傳播和優化傳播,如針對個體媒介閱聽實踐的行為分析提供個體偏好的新聞信息,對各類不同人群提供新聞信息推送服務等等,可以很好地提升媒體的影響力和公信力。當然,媒體新聞信息的“私人訂制”模式仍處於起步階段,要建立基於個體媒介閱聽實踐行為分析的“信息推送服務”尚需時日,針對各類特殊人群的信息推送服務也部分地被一些小眾媒體所填補。然而,長遠來看,新聞信息的私人訂制模式必將成為新聞傳媒新聞信息生產的一種趨勢。

五、結語

本文主要以移動媒體作為代表分析媒介融合背景下媒介閱聽空間的“個人空間”轉向,並指出這種空間轉向對媒介的新聞產制產生的現實及可能性的影響。當然,本文的論斷是在普遍意義上得出的,而且僅限於當前移動媒體的技術特征。這種推測是必要的,因為移動媒體對媒體的新聞生產已經產生革命性的影響,而這確與媒介閱聽空間的轉變存在著重要關聯。

注釋:

①喻國明等.中國人的媒介接觸:時間維度與空間界面——基於“時間—空間”多維研究范式的定量考察[M].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2012:260-263.

②王斌.傳媒業空間形態演化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126-128.

③為了研究的便利,本文將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稱為移動媒體。這個定義突出了兩點:一是個人移動終端,二是個人信息處理的平台。個人移動終端意味著移動媒體是個人便攜式的媒體,隨個人移動而移動,主要附著於使用者的個人空間﹔個人信息處理的平台則意味著媒介使用人憑借移動媒體實現了“受者”向“傳者”的轉變,這具有顛覆性的意義。根據上述界定,公交電視類的移動傳媒,電子閱讀器、PSP、MP3、MP4、MP5等移動視聽設備以及導航儀、記錄儀、數碼攝錄相機等電子攝錄設備則不屬於移動媒體。

④一個主要明証是移動媒體,如智能手機、平板電腦銷量的逐漸增長,台式機、筆記本電腦銷量的逐漸下降。

(作者單位:淮陰師范學院傳媒學院)

(責編:馬瀟(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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