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粗心法院”一份法院文书128处错字
谢其成一家四口的生活原本幸福快乐,但在一场特大交通事故中,他的妻子和子女均不幸身亡。后疲于奔命的谢其成四处打官司,但事情刚尘埃落定,他又悲愤地发现,在法院文书中,不但他的姓氏变了,妻子和妻侄的名字也错了。更为荒唐的是,儿子和女儿被写成了他的妻子。气愤的他昨日将“史上最粗心法院”牌匾送给了云安县人民法院。
一份法院文书,竟然有128处错字。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还是一个县的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如此将其称之为“史上最粗心法院”实在是不为过,但是,在这样的粗心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呢?一般而言,法院的文书都需要经过不止一次的审核才能签发,为何一个县的文书就能出现这么多的低级错误呢?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从这个粗心的过程,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粗心如果仅仅是一个临时工做的,那也不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临时工的工作仅仅是一部分不是全部,而文书的签发是有着固定流程的。
在可以想到的官方回应中,临时工必然是一个可能的词汇。比如,声称记录员是一个临时工,将所有的错误都推卸到他的身上去。这当然存在着一种可能。但是,即使这样的可能存在也不能推卸法院的责任,因为一份文书的签发不是有记录员决定,他的工作只是初级的记录而已,更多的工作是一个程序,从记录到最终的签发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中都需要一个认真审核过程,而每个审核关节必然都会存在着责任人,而最终的责任人无疑就是院长,因为法律文书的最终对外发布需要院长的签字或者盖章。
我们常常说,法院是一个最终的公义机关,即将正义和公平维持的机关。可以想象的是在错别字连篇的法律文书里到底是不是会找寻到公平和正义呢?可以说,错别字连篇的法律文书里丧失的不仅是法院的公信力,更是一种公平和正义的丧失。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于法院作为一个公义机关的信任已经到达了最低点,被赋予“史上最粗心法院”也实在是实至名归的,因为已经再也没有办法找出一个法院能够犯这样低级的错误,而这样的低级的错误到底是如何形成的真的是值得所有的人们进行深思。
“史上最粗心法院”让我们可以看到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到底是如何粗心的程度,让我们看到一个秉持着公义的机关最终却以错别字连篇的文书递交给当事人手中,让我们看到在人们对公平和正义的期盼中渐渐走远。法院的意义重大,它是最后的判决机关,也是整个社会最终的公平屏障,如果这个都丧失的话,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将难以找寻到,到那个时候,应该感到悲伤的将不仅仅是每一个人,而是法院本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