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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对电商下狠手 网购食品出问题平台先赔

潘洁

2013年11月05日09:06    来源:国际金融报    手机看新闻

 

  备受业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日前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9日。《送审稿》增加了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叫停了婴幼儿食品贴牌分装等行为,并大幅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专家认为,电商平台的经营风险可能增加;叫停婴幼儿食品贴牌分装等行为有可能推高部分进口奶粉价格。

  “将‘对违法违规结果的惩戒’改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是修订草案的一个着重点。”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严惩之下必有良企”, 但惩罚力度加大需要有全面的监管做前提,否则违规生产企业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

  电商卖食品门槛抬高

  网购已成为消费市场新势力。目前,京东商城、1号店等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都提供食品在线交易。然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权益与法律部助理分析师姚建芳直言,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都是网民反映最多的网购食品问题。

  为此,《送审稿》中增加了关于网购食品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相关专家表示,规范网络第三方平台,非常符合当下市场的实际情况。“网购商品网站先行赔付的规定不只是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还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婴幼儿产品的准入门槛也大大提高。”上海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四科科长、上海市人大代表刘震华指出。

  叫停婴幼儿食品贴牌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各类洋奶粉蜂拥进入中国消费市场。然而,这些洋奶粉的质量却参差不齐。中国市场上几百个“真假洋奶粉”品牌普遍存在贴牌、分装、造假等问题。此次《送审稿》还增加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的监管内容。其中,婴幼儿食品贴牌、分装等生产方式被禁止。《送审稿》增加了“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条款。

  “禁止委托、贴牌等生产方式,这或是修订草案中惟一一个对特定子行业做出如此明确、严格的规定。”简爱华表示,主要原因在于国产奶粉品牌丧失市场主导地位,并且在洋品牌的激烈竞争下生存状况恶化,国家试图通过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方式做出规定,进而保障奶粉质量安全。 

  事实上,“禁止贴牌、委托生产、分装”的规定曾在国家食药总局、商务部、工信部等九部委的文件中提出过,而《送审稿》将此内容搬到法律层面。这意味着,此前美素丽儿品牌从国外进口大包装奶粉在国内分装销售的情况将逐渐取缔。“今后洋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只能以整罐装的形式出现。”相关人士表示,此类奶粉的进口成本和价格将被变相提高。

  “国家介入整顿婴幼儿食品代工市场,包括注册在海外的代工企业也将受到冲击,至少将关停一大半。”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分析师宋亮认为,由于从国外进口在国内分装销售的现象并不是目前市场的主流,因此新规对奶粉市场价格的整体影响不会太大。  

  期货法还在酝酿(延伸阅读)

  ■记者 张竞怡 发自上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上周五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期货法的制定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按照日前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期货法属于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是需要抓紧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则规划将立法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项目,是条件比较成熟、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共47件,其中包括修改证券法、粮食法等修改法律33件,新制定法律14件。第二类项目,是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包括制定期货法、修改商业银行法等21件。第三类项目,是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涉及问题较为复杂,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有关方面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包括财政税收、国家经济安全、行业协会商会、社会信用、航空、航天方面的立法项目,强制执行、陆地国界、机构编制、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项目,网络安全、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文化产业促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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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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