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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的“传播权”研究【5】

范玉吉
2018年08月16日09:12 | 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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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 语

在互联网背景下,传播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加强对传播权的研究,对传播法律和传播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应当坚持从国情出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国的传播政策,以保障国家和公民以法享有传播权。就互联网传播来说,从网络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既和国际传播法接轨,又保持中国传播法的特色,把借鉴别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传播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与探索我国传播立法独特经验结合起来。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既可确保国家、公民的传播权益不受侵害,又要确保传播事业能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建云.中国当代新闻传播法制史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24.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 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8-9.

[4] 孔德明.多元传播格局中的舆论引导体系构建[J].中国广播电视导刊,2011(8).

[5] 张涛甫.纠偏:舆论场的结构性再平衡——兼论两种舆论引导偏向[J].新闻与写作,2017(3).

[6] 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0.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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