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媒介改编与媒介经济学——以综艺电影为例
人们自古都在进行文艺作品的改编活动,像中国古代的史书发展为演义,话本改小说,甚至是题画诗、诗意画、小说插图都可视为是改编行为。但古代的这些大多是在同一媒介上进行,像史书、演义、话本、小说等都是语言文本。即使题画诗、诗意画、小说插图可以视为跨媒介改编的情形,但通常被改编出的内容要和改编对象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无论是题画诗还是小说插图,都是要被置入被改编的诗和小说中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复合性作品改编活动。相较而言,因为人类所使用媒介的不断发展,当前的文艺作品改编则出现了更多的跨媒介可能,从而出现更多的改编样态。
一、跨媒介改编与文艺IP价值
文艺作品的跨媒介改编在古代既已存在[1],但这种改编活动更多地是遵循文艺价值的规律,也即是说在古代的文艺改编中,通常是因为文艺自身的艺术价值而被进行相关的跨媒介改编。这种改编活动通常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从长久的历史跨度来看,古代的改编对象通常具有较为深刻文化影响,甚至来源于历史史实等内容。像传统的《三国志》内容,在后世成为评话、戏剧等体裁的改编来源,之后被改编为《三国演义》小说形式,再接着也存在小说插图、连环画等其他跨媒介的文艺改编活动。但这种改编活动很多时候具有民间性或不自觉性。
但就当前的文艺跨媒介改编而言,其改编行为更具有自觉性,并且存在更加频繁的改编行为。这里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前文艺作品的呈现媒介更趋多样化。在传统文艺作品存在形态中,文字、静态图像以及现场的身体表演是其主要的呈现手段,但在当前的文艺表达手段中,动态图像、多媒体、程序编码等都是不断更新的媒介呈现形式。具体而言,摄影发明于19世纪40年代,现在已经发展到了数字摄影时代。电影出现在20世纪初,并逐渐从黑白默片走向彩色有声电影,甚至现在的3D电影形态,而且电影事实上构成了影音结合的媒介形态。电视的发明也带来一系列相关的媒介节目形态,像电视剧、综艺节目等。同样随着计算机编程的发明,出现了多媒体技术,一些文艺作品甚至可以改编为全新的媒介形态——游戏。可以说,正是媒介形态本身的多样化,使得文艺作品的跨媒介改编具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促成了其更多的发生。
细审当前的文艺改编行为,与古代的一个重要不同在于,对于文艺IP价值的追求。所谓IP,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即知识产权。这个词最近成为文化产业研究的热门话题,其含义就是指无形的文化资产以及这些资产的衍生物,比如游戏改编成影视作品如《仙剑系列》;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如电影《小时代》,网络剧《法医秦明》;漫画改编成电影如《十万个冷笑话》《蝙蝠侠》《X战警》;海外作品改编翻拍如《奇怪的她》《重返20岁》;综艺节目同样存在这种跨媒介的IP改编现象。
文艺的IP价值成为当下进行文艺改编的重要标准,也即是说,在古代以文艺价值作基础的跨媒介改编之外,当前的跨媒介改编行为事实上又加入了IP价值的评价标准。这一评价标准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作品在当下的受众接受度,凡是具有一定IP价值的文艺作品通常在当下就具有较为广泛的受众,无论其具体媒介形态为何。这一作品在初始的形态既可以是文学作品,如网络小说,也可以是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也可以是漫画、动漫等作品,在一定的特殊情况下,它甚至可没有具体的文艺形态,而只是一个特定的音乐、形象等对象,像英语课本中的李雷和韩梅梅形象,就因为其受众较多,被改编成了电影。
当前的文艺改编现象具有强烈的跨媒介意识,这一方面在于当前的媒介形态的丰富性,另一方面也是IP价值成为改编活动重要的标准。以当前的综艺电影来看,就突出地显示了IP价值在改编中的重要影响。就传统语境而言,综艺节目和电影是两种非常不同的文艺形态,一个通过电视媒介播放,一个以电影院作为播放场所,两种所代表的内容呈现形式也完全不同。综艺节目通常没有特别强的叙事性,主要以明星才艺等作为重要的表现对象,强调节目的娱乐性,通过营造轻松愉快的氛围来放松观众心情,进而实现综艺节目的收视效果。但电影本身则特别强调叙事性,通过讲述故事来满足观众,其情绪的调动是多方面的。这两者的差异决定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综艺节目都没有改编成电影的行为。
最早进行综艺节目改编电影的尝试是在国外,日本著名电视台NKH对自家热门综艺节目进行了改编电影的尝试,即《上班族NEO》,但是票房并不理想,美国的综艺节目《美国偶像》改编的电影《追星族》也没有掀起狂潮。但在中国,综艺节目改编电影有不断发展,并进而形成一个高潮的发展趋向。最早的《乐火男孩》(2009,改编自《快乐男孩》)、《中国好声音之为你转身》(2013,改编自《中国好声音》)开启了中国综艺电影的序幕,但作品本身并没有获得良好的票房反应。直到2014年《爸爸去哪儿》同名电影上映,获得了非常高的电影票房,成为综艺电影的引爆点,之后2015年的《爸爸去哪儿2》《爸爸的假期》《奔跑吧兄弟》,2016年的《极限挑战之皇家宝藏》,2017年的《欢乐喜剧人》《决战食神》都成为引发话题的综艺电影。但也应看到随着这股热潮的发展,人们也对综艺电影产生了质疑,尤其在后边的综艺电影在票房上的表现也日益疲软。
纵观这些综艺电影,有些采用了非常简单的改编方式,基本上就是将综艺节目本身做成电影进行上映,如《爸爸去哪儿》,也有综艺电影会简单加入叙事性开头来制造悬念,但主体仍是综艺节目,如《奔跑吧兄弟》《极限挑战之皇家宝藏》。但有的电影也会进行较大改编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叙事故事,如《爸爸的假期》《欢乐喜剧人》《决战食神》。就前一种简单改编而言,综艺电影主要是借用了电影的形式以及媒介播放渠道,而被改编的综艺节目也通常缺少叙事性,主要是明星参与的真人秀活动[2]。而后一种改编则更加倾向于遵循电影艺术的内容逻辑,设置了较强的叙事故事,这时综艺节目更倾向于是故事的一种背景认知,同时因为有综艺节目的影响,这种叙事性又会受到相当大的限制,人们会带着综艺节目的观感去看待电影内容。
总之,综艺节目改编成电影事实上是受到极大限制的,它们或者保持综艺节目的内容,只是换上了电影的形式,或者改编成电影内容,但受制于节目内容,不能很好地讲故事。归结而言,文艺价值的评判标准很难作为综艺电影这种跨媒介改编的改编依据。那这些综艺电影得以出现,并获得一定票房成绩的原因,就在于当前文艺改编的IP价值取向。综艺节目一般都会注重明星效应,明星的参与和综艺的娱乐导向,使得其获得大量的受众,而这促成了这些综艺节目的IP价值,正是被受众的追捧,成为综艺节目改编成电影的重要动力。这种综艺电影改编,事实上也反映了媒介经济学对于文艺跨媒介改编的影响。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