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新聞價值規律 打通“兩個輿論場”--傳媒--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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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新聞價值規律 打通“兩個輿論場”

劉鵬飛?

2013年05月16日13:24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本文從新華社前總編南振中先生“兩個輿論場”的概念出發,分析了“兩個輿論場”態勢極其嚴重危害,討論了造成“兩個輿論場”缺少交集、共振的根本原因,研究了我國媒體生態、媒介關系的現實狀況和發展趨勢,闡釋了新聞專業領域理論前沿問題,剖析了政府、宣傳主管部門錯誤的新聞觀念和影響,總結了主流媒體違背新聞規律的典型表現形式,概括了當下主流媒體新聞模式的新變化、新氣象,指出了新媒體時代的主流媒體應秉持的新聞理念,在理清各媒介要素相互作用關系的基礎上,給出了打通“兩個輿論場”的途徑和手段。

關鍵詞:新聞規律﹔輿論場﹔新聞理念

“兩個輿論場”的概念,是新華社前總編南振中先生在2003年提出來的。他認為,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兩個並不完全重疊的“輿論場”:一個是主流媒體著力營造的“媒體輿論場”﹔一個是人民群眾議論紛紛的“口頭輿論場”[1]。隨著門戶網站、“微博”、社交社區、移動平台等新媒體的發展,“口頭輿論場”在當下演變成了“網絡輿論場”。“媒體輿論場”和“網絡輿論場”這“兩個輿論場”的存在本身是正常的,不完全重疊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兩個輿論場”的興奮點、關注點大相徑庭,很少貼近、缺乏“交集”就不正常了。在任何一個民主社會,主流聲音和民間意見都是應該有基本共識的。

一、“兩個輿論場”乖離態勢、形成原因以及主流媒體的時代責任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景剛認為:“主流媒體的議程設置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類似於物理學中的共振模型,即:當外界策動力的頻率等於振動物體的固有頻率時,該振動物體的振幅會越來越大。”“媒體輿論場”和“網絡輿論場”這個策動力的相互作用關系也是如此。

改革開放以來,主流媒體一直在努力探索新聞改革路徑,確實也在不斷拉近新聞報道同人民群眾的距離。但是,按照“三貼近”原則來衡量,差距還很大。許多情況下,主流媒體自己做得很辛苦,人民群眾就是不買賬。你在報上(電視、電台)說你的,我在網上說我的,沒有共識,缺乏共振,使得“媒體輿論場”和“網絡輿論場”處於慣常性的乖離態勢,有時候甚至處於兩極分化的極端狀態。

客觀上看,是因為時效更快、傳播更廣、互動更強“網絡輿論場”與主流媒體分庭抗禮﹔但主流媒體主觀上違背新聞規律的理念和作為才是症結所在。一些主流媒體僅僅關注宣傳和宣傳什麼,而不去關注人民群眾的實際處境和實際問題,新聞報道“假大空”,一味的“抬轎子”、“唱贊歌”,沒有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失去了人民群眾的信任。主要有以下典型表現形式:

1.美化新聞事實,說假話,摻水分,背離新聞真實性原則。2012年11月17日,《某某早報》在頭版刊登一幅擺拍的“哨所女兵學習十八大精神”照片,就是典型的一例。結果“擺拍”照片通過“微博”被廣為傳播,引發業界、學界和社會對媒體自律的不停詰問。隨后浙江日報報業集團圖片新聞中心對此表示歉意,並對值班編輯做了處分。

2.回避主要矛盾,硬著頭皮唱贊歌,挑戰新聞職業道德底線。2012年12月14日,信陽市光山縣發生了22名小學生被砍傷的惡性案件。地方主流報紙不去調查、報道事件背后的深層次問題,竟然置天下洶洶於不顧,在頭版發表了《光山: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粉飾文章。這是對民意赤裸裸的挑戰,自然也招來了網民的一片怒罵之聲。這決不是業務水平不高能夠搪塞的問題,而是要不要堅守新聞職業道德底線的嚴肅問題。

3.轉移公眾視線,把壞事變成好事,無視新聞價值規律。2012年12月31日,山西長治市一家煤化工廠發生了苯胺泄漏入河的災害事故,並波及河南安陽、河北邯鄲等地區。面對這麼嚴重的事件,地方主流報紙不去追問事故為何被瞞報了5天,不去探究到底泄露了多少噸苯胺,不去調查人民群眾受到了怎樣的影響,反而相習慣性地想把壞事變好事,重點推出 “數千軍民冒嚴寒,熱火朝天刨冰掘苯”的報道,淡化、虛化事故本身的危害,企圖轉移公眾視線。

4.裝聾作啞,關鍵時刻缺位,放棄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2013年1月4日,河南蘭考發生了7名殘疾兒童火災遇難事故。地方主流媒體漠視公眾知情權,不發聲,不作為,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就好像什麼事也發生過,后來看“捂”不住了才有所動作。而“網絡輿論場”早就一片嘩然了,地方主流媒體的公信力就此嚴重喪失。

5.報喜不報憂,一味地歌功頌德,違背新聞平衡性原則。新聞平衡性原則要求之一是全面性,意味著新聞報道要全面而不是片面地反映客觀事物和客觀世界。在現實中,有不少主流媒體沒有堅持這個原則,繞著矛盾走,圍著領導轉,“唯上”不“唯下”,自己大聲喊好,網上卻一片質疑。在周口市“平墳事件”中,地方主流媒體片面強調積極因素,對網絡輿論的不同聲音置若罔聞,不關注,不討論,等事情鬧大了,才慌忙出來呼吁要“理性對待, 凝聚共識”。

6.“傳統版”和“網絡版”調性不一致,傷害了新聞權威性。近年來,主流媒體特別是中央媒體的新媒體網站、官方微博、移動平台發展勢頭良好,雙向互動傳播手段和形式多了,內容也有了更民生的變化。但是,省級以下主流媒體的轉型發展較之中央媒體尚有不小差距,其“傳統版”和“網絡版”的輿論調性更缺乏一致性,往往是形式的融合較好,而內容的融合較差,傷害了新聞權威性。

“兩個輿論場”的融合問題不解決,我們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公平正義、新聞道德底線就會不斷被挑戰、被突破,就會導致黨和政府公信力下降,導致社會思想混亂,甚至會導致社會階層撕裂。

在中國社會轉型期,作為時代的“風向標”,主流媒體負有引導社會輿論、文化思潮健康走向的責任和使命,要及時轉變觀念,跟上時代節拍,拿出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勇氣,遵循新聞規律,切實履行媒體責任,與時代共呼吸,與人民共命運,改進新聞報道工作,拉近距離、贏得信任、形成共振,打通這“兩個輿論場”。

二、打通“兩個輿論場”的新聞模式和策略

新一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中宣部《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 切實改進文風的意見》明文規定要求:新聞媒體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確定報道內容。按照新聞價值規律辦事這一新要求,被業界和學界認為是新一輪新聞改革的前奏。

(一)勇於直面社會問題,形成輿論共振

隻有當關注焦點逐漸趨同的時候,“媒體輿論場”和“網絡輿論場”才能實現融合和共振。就目前的高層聲音和民間思潮來看,加大對社會問題的關注力度,恐怕是主流媒體的現實選擇。這是媒體社會責任的要求,也是新聞價值規律的要求。

劉雲山在元月4日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強調,要樹立問題意識,“問題是時代的聲音”。主流媒體要與時代共呼吸,與人民共命運,勇於正視問題和矛盾,勇於說真話、寫實情,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徹底改掉“吹喇叭”、“唱贊歌”、“抬轎子”、“顯政績”的假大空形式主義文風。

披露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和表揚成績一樣也是為了集聚推動發展的正能量。因此,有學者提出了“正向輿論”的新聞概念,即能夠導向正面結果的積極輿論。事實上,隻要主流媒體能夠體現負責任的態度、思辨性的批判和建設性的目的,批評報道也會得到政府支持。2010年9月,溫州日報站在溫州改革發展的全局進行深度思考和高端策劃,針對溫州發展中存在的十個方面的突出問題,推出了《十問溫州發展》的報道,用批評的方式發揮出了正向輿論作用,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一片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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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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