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媒體環境下,我們面臨著全新的突發事件信息傳播格局,新媒體與傳統媒體並存於當下的傳播環境中,依其固有的特性發揮著不同的作用。通過考察當前多元化的信息傳播格局。本文認為,在突發事件的信息傳播過程中,新媒體促成了其信息傳播方式的革新、信息傳播空間的拓寬以及公民與媒體互動的實現,但是同時,新媒體也加劇了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
關鍵詞:新媒體﹔突發事件﹔多元化﹔信息傳播渠道
引言
新媒體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傳統媒體以傳者為中心的信息傳播,在一定意義上造就了一個“人人都是記者”的時代。無論是事件發生現場的實況播報,還是事故救援以及后續安置工作的進展信息,我們樂於見到各種新媒體平台上即時傳播的信息。傳受雙方角色界限的突破打通了突發事件在不同媒體平台上的傳播通道,信息傳播的格局在新媒體的介入下得到了重塑。不過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對於事件發生的原因、結果以及背景信息的識別往往需要更為細致,這一點也往往成為新媒體在突發事件信息傳播過程中的“阿喀琉斯之踵”。
簡而言之,新媒體在塑造了一個多元化的信息傳播格局,促成了民眾與媒體之間的互動,但是同時,新媒體在信息傳播過程中所攜帶的流言以及非理性情緒的裹挾也加劇了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
一、 新媒體改變了信息傳播的方式
新媒體對信息傳播方式的改變首先表現在對傳統的突發事件報道流程的解構。在我國“黨管媒體”的傳統體制下,處置突發事件往往是由政府相關部門協調當地報紙、電視台等主流媒體,成稿后視事件性質請有關部門領導審查稿件,批准后允許發布。這種帶有明顯的“科層制”特性的管控機制顯然不適用於新媒體時代。自此,新媒體平台上形成了全新的突發事件報道模式以及輿論動員機制,這種模式或機制最顯著的特征就是消解了傳統的傳播者與受眾的界限,轉而囊括了任何有能力加入到信息傳播過程中來的主體。
如果我們分析近年來基於突發事件所形成的社會輿論形成流程與機制就可以發現,其信息傳播與輿論信息流程大致是這樣一個過程:某個普通公眾關切的新聞事件的發生——民間網絡化自發報道與眾多的跟帖造就了一個輿論“熱點”(其中的主體主要是網民個人以及由網民個人所組成的網絡社群)——這個“熱點”逐漸引起了更大范圍內的民眾群體共同關注並開始形成特定的某種社會輿論——這種“熱點”新聞與特定的社會輿論又引發了熱衷“眼球經濟”、“注意力經濟”的市場化媒體的關注和群起的追隨性報道活動(從而形成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在突發事件上的交互影響)——這種報道活動產生了更大范圍的社會公眾關注點並最終形成強大的具有導向性的社會輿論——這種日益增強擴大的社會輿論終於引起上層有關部門的關注——由於上層的批示或決策,主流宣傳媒體因為上級的關注也迅速介入——最終引發問題的解決導致這一波社會輿論逐漸消失。
另外,新媒體環境下的新聞信息傳播系統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新聞傳播中出現了傳者與受者的角色互換。如前所述,傳統的信息傳播基本上僅限於政府、社會組織、媒體,而現在隨著互聯網及其衍生物和短信的產生和發展,信息傳播的主體還新加入了個人以及由個人組成的網絡社群。
新媒體的出現,使得普通公民參與信息傳播甚至加入歷史書寫成為可能,特別是在網絡環境下,公眾對信息公開的要求遠遠超越傳統媒體時代,平等的話語權思想在社會公共空間促成了各種信息的呈現。公眾可以加入對這些信息的討論和傳播,甚至可以加入對事件本身的處理。微博是時下火熱的新媒體代表,“圍觀改變中國”的言論很大程度上說明了它在中國社會公共空間所產生的正面效應。縱觀近年來的一些突發事件,微博憑借其新媒體特質迎合著公眾空前高漲的社會事務參與意識,成為了很多公共危機事件的原始傳播平台。從“搶鹽”事件到“微博打拐”事件再到“北京暴雨”事件等等,微博成為了身處新媒體時代的人們的一把利器,一把可以帶來信息公開的利益。當然在這裡不可回避的一個問題是,微博平台上謠言的流傳和聚合速度也不斷加快。
二、 新媒體拓寬了信息傳播空間
新媒體結合了廣播、電影和電視,並且通過“推播”技術來遞送三者。 用一種形式就結合多種不同的表現方式,是新媒體在突發事件信息傳播過程中不得不提及的一個特質。文字、圖片、影像等的融合已經成為當前信息傳播的一種趨勢,在這一點上,新媒體極大地拓寬了此前以紙質和電波信號為主體的傳統媒體。相比於傳統媒體,無論信息傳達時效、容量,還是對問題思考的維度,新媒體明顯地展現了它的優勢,成為社會輿論的生力軍。
信息來源的多樣化不斷助推新媒體在突發事件報道中的積極影響。尤其是互聯網技術的崛起創造性地改變了傳統的人際傳播模式,而以手機短信為代表的新的傳播技術又使人際傳播出現了大眾化的趨勢。突發事件發生后,消息源通過手機的傳播能輕易突破人為設置的防線,採用點對點再到面或者點對面的傳播直接把信息輻射到更廣闊的空間,帶來后續強烈的社會反響。
在新媒體環境下,雖然專業媒介組織在新聞傳播中依然佔據主導地位,但不能否認的是,新聞傳播主體在由職業新聞工作者獨家壟斷轉變為專業人員與社會公眾公共分享,新聞信源也隨之發生了結構性的變化,來自普通民眾的新聞和言論在新聞傳播中佔據越來越大的比重。2000年,韓國出現了一張大型的協同性的網絡報OhMyNewS,就對傳統的新聞模式進行了重大的顛覆。OhMyNewS的口號是:每個公民都是記者。報紙聲稱自己是“新聞游記組織”,除了幾十名編輯一名記者外,它擁有30000多名主持的“公民記者”,他們的職業從家庭婦女到專業作家應有盡有,雖然該報紙很多報道主觀性很強,充滿情緒和個人偏見,新聞專業主義在其中較少體現,但是讀者也不難在報紙上發現細節詳實、知識完備的理性書寫。
不斷拓寬的傳播渠道和豐富的媒介手段讓公眾及時、全面地了解突發事件,或者是成為信息傳播的主體成為可能。2012年,借助微博平台,微公益、網絡反腐成為最受人關注的新媒體景觀。在過去的一年中,以微博為平台的公益活動呈現全面發展態度。由鄧飛、薛蠻子、王克勤等人發起的“免費午餐”、“隨手拍系列”、“大愛清塵”等活動引發眾人關注。此外,由微博引發的社會輿論話題比例亦逐步上升,由此帶來了社會輿論格局的轉變。
三、 新媒體促成了民眾與媒體的互動
如前所述,我國當前多元化的傳播渠道構成的傳播場域生態是我們理解目前諸多社會問題的信息傳播和新聞報道問題的關鍵所在。其中在新媒體空間,日新月異的信息傳播局面力一個已然行進其中的轉變是網絡傳播模式從“大眾門戶”到“個人門戶”的轉變,在“個人門戶”模式中,每一個用戶都是一個傳播中心,信息是沿著人們的社會關系網絡在流動的。 如此看來,受眾在信息傳播中的主動性得到了明顯提升。集合了傳統媒體、新媒體以及在受眾及其組成的社群的傳播主體已經在信息傳播過程中組成了一副內容豐富的畫,這種多元化的傳播渠道對於突發事件信息傳播來說意味著什麼?這種多元化局面在未來又會朝著怎樣的路徑演進?尤其是對於突發事件頻發的當前社會空間來說,這種多元化傳播渠道的存在與發展又給它帶來了怎樣的影響?
時代變遷的步伐總是在身處其中的人身上留下每個時代所獨有的印跡。面對著急劇的社會分化和社會變遷,中國公民日益迫切地要求政府為他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產品和有效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同時在法律的基礎上保護他們的權益。近年來,隨著中國市民社會的發展以及民意表達機制的開拓,我們越來越多地看到底層民意對於政府決策和政府行為的影響。其中一個重要的現象是,一些由NGO和城市民眾推動的議題,經過在媒體平台上的發酵,逐漸被納入政府議程之中。
另一方面,大眾傳媒也根據社會情勢的變化在其硬件與軟件運作等方面做出了調整與修正,不斷地重構著對媒介角色和功能的認同。總體來說,大眾傳播活動朝向更為公開、更為廣泛的方向發展。這一轉向意味著大眾媒介在社會政治過程中的作用從過去的一單向、下行為主的聯系方式向多向、上下、縱橫結合的聯系方式演變。雖然黨和人民喉舌的傳統的媒體功能觀念依然不時出現在當代中國的媒介實踐中,但是媒介從組織化走向社會化確實是一個明確的趨勢,這一點不僅體現在其經濟上的自立,更是媒體實踐(經營和報道)在方式和角色、功能上的變化。
在互聯網時代,一個不得不承認的一個事實是——任何對信息的隱瞞變得越來越困難,相對應的,對傳統媒體進行新聞審查與控制隻會使它們在突發事件面前保持沉默並最終在公眾面前失去公信力。就這一點而言,公眾網絡參與的提升與媒體在突發事件信息傳播與新聞報道過程的表現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尤其是傳統媒體在突發事件面前的失語總是進一步激發公民在網絡平台上的信息搜索動機與行為。
對於公眾來說,網絡平台是一個對信息自由兼具可能性與吸引力的平台,網絡不僅為公民獲取信息創設了絕佳機會,而且也為他們向大規模人群傳遞信息提供了可能。無論是情感動員還是利益共同訴求,網絡平台為公眾政治參與鋪就了一條順暢的渠道。近年來,諸多發端於網絡平台的突發事件之所以獲得廣泛的社會關注,很大的一個促動因素就是公眾與媒體所形成的互動,這裡的媒體包括傳統媒體與新媒體。有學者對中國當前突發事件中主要類型——都市地區集體行動展開細致研究發現,各類事件中所表現的各個社會群體的利益表達和需求保衛是公眾政治參與的一個主要內容,這樣一來,以下幾個目標的實現就有了學理與實踐上的基礎:①促進中國都市地區的集體行動和利益表達的非暴力化和平解決﹔②既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又提升現有政體的合法性﹔③公民公共政治參與的渠道能夠固定下來成為利益表達和需求滿足的常規機制,從而為后續的政治改革提供一個契機。
市民社會的概念在中國尚未取得如西方世界一般的實踐領地,這一部分是因為中國此前的威權主義傳統,另一方面是中國公民的社會表達機制一直以來處於缺位的狀態,即使是隨著網絡參與的發展,公民的意見表達更多的也是一種基於“大國家——小社會”的社會狀態對於私人或者是小群體利益的訴求。而在這個過程中,新媒體很大程度上是公民與國家互動的主要方式。在一個市民社會尚未發展成熟的轉型社會時期,我國公民圍繞媒體形成的社會表達,使得一些民間聲音能夠得到來自政策層面的回應,但是這種非制度化的表達機制,又有著很多的限制,無論是來自媒體還是市民社會本身的限制,民間聲音影響政策議程的力量都顯得弱小無比。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聯合互動這種多元傳播格局的出現,或許能在不久的將來能讓這種非制度化的公民意見表達尋找到一個行之有效的機制,使之得以穩固運行。公民與媒體的互動催生了公民新聞,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新聞事件的記錄者與傳播者,雖然目前這種新聞形式無論是在學理上還是實踐上都存在諸多問題,但是其中所透視出來的公民與媒體的互動以及公民參與意識的提升都是新媒體技術的正向影響。
四、 新媒體加劇了突發事件的不確定性
(一) 流言四起
在新媒體平台,尤其是網絡平台上,流言也找到了一個絕佳的滋生平台。流言是在社會公共空間傳播的沒有確切來源的消息,是公眾在特殊的社會狀況下表達的意見或情緒傾向,屬於“輿論的畸變形態”。 也就是說,信息的不確定性和公眾的不安全感是流言產生和傳播的條件。
在突發事件中,流言作為輿論的變體在網絡平台以及社會空間四處流竄。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兩點:一方面,體制性渠道不暢通,信息供給不能滿足公眾需求﹔另一方面,公眾對官方不信任並由此產生了不信任。兩方因素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其容易形成合力催發流言的產生。另外,公眾在一定空間環境內進行的聚集,也在很大程度上成為流言產生的刺激性因素。“各種傳聞除了具備新聞意義外,還有輿論意義。傳聞隻講事實,事實背后暗示人們的態度,隱晦地表達貶責的意圖。” 在這個意義上,流言在焦慮心態蔓延的社會空間裡能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對事件的一致態度的形成,這點對於平復社會心態有著積極意義。但是另一方面,美國符號互動理論大家布魯默就認為,在聚眾中的個人是比較容易相信謠言、產生擴張性感覺和非理性行為的。 也就是說,流言在擴散過程中極易被不同的傳播主體進行“適當發揮”,並摻雜強烈的感情色彩,由此導致謠言的產生。
(二) 非理性情緒感染
網絡已經成為公眾話語表達的理想平台﹔網絡是公共生活民主化的“推進器”,這樣的言論頻頻見諸網絡平台,而在網絡空間無限延伸的今天,其有效性與實現性更是有待商榷。然而,環顧四周,因近年來發生的部分腐敗案件或者突發事件引發的盲目、偏激、沖動或者缺乏理智的網絡輿論,一次又一次地將早有人提及的網絡輿論的非理性特質及其危害問題推到了公眾眼前,人們又開始懷疑:莫非網絡已經成為非理性的基地?
美國社會學家R.E.帕克在《社會學導論》一書中最早將“集群行為”定義為“一種情緒沖動”。在突發事件中,群情激昂,群體的無意識行為代替了個人的有意識行為,情緒比思想佔有更大的比重,信息的加工與論証過程極為簡單。同時,情緒常常易受暗示和傳染,“最初的提示,通過相互傳染的過程,會很快進入群體中所有人的頭腦,群體感情的一致傾向會立刻變成一個既成事實”。
(作者系: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