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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冒充警察用微信交友騙財被判刑

2013年10月22日09:18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浙江一男子冒充警察用微信交友騙財被判刑

  新華網杭州10月21日專電(記者韋慧、裘立華)用微信交友“靠譜”嗎?近日,浙江判決的一起男子用微信冒充警察交友騙財的案件給網絡交友敲響了警鐘。

  記者從諸暨市人民法院了解到,來自諸暨農村的王某,因手頭缺錢花冒充警察,利用微信結識好友,以幫助好友租店鋪、找工作等需要請客送禮為由,騙得4名女子現金、購物卡、香煙等財物,最終,王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

  2012年5月,諸暨市一家飯店店主龔某,通過微信加附近好友的方式,認識了一位自稱“王鵬”的男子。在聊天中得知,“王鵬”是諸暨市公安局的警察,為人熱情,交際廣泛。隨后,他們互留了手機號碼,王某還到龔某店裡吃過幾次飯,兩人逐漸熟悉起來。

  2012年7月,龔某在聊天中向王某透露,她的店面馬上要被房東收回轉租給別人,問王某有沒有辦法幫她續租。王某告之,他父親與房東很熟,自己稱房東為叔叔,並表示願意幫助她。

  王某提出,要把事情辦好必須得送禮,便讓龔某去買些購物卡和中華香煙作為禮品送給房東。在當地沒有多少朋友的龔某隨后就去購買了8張價值500元的購物卡、3條硬殼中華香煙,並立刻聯系了王某。拿到禮品的王某拒絕了龔某一同前往送禮的要求,獨自開車離開。

  此后,龔某多次聯系王某詢問事情辦理情況,王某承諾,房東收了東西肯定會續租,並讓她耐心等消息。

  10月,龔某收到了房東不再續租的通知。疑惑中,她找到了房東一問究竟,但房東表示並不認識“王鵬”,也從未收過禮品。

  此后,龔某多次聯系王某,要求其退回財物,王某不是出差,就是聯系不上。直到2013年3月,龔某終於走進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公安機關在接到報案后,立即將王某抓捕歸案。原來,“王鵬”是王某捏造的假名,高中畢業后他就一直在家。他去年在諸暨交警大隊當過兩個月的司機,便在朋友圈中稱自己是警察。

  在與龔某交往期間,王某還以警察身份在微信上結識其他幾名女子,並以介紹工作為名騙取財物。而3年前他就曾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罰金3000元。3年后,劣性不改的王某將再次面臨牢獄懲罰。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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