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0月30日電 (記者譚劍、陳文廣)30日,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
據了解,2013年9月9日,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稱,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蔑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並造成重大損失。
經前期調查,長沙警方於9月16日正式立案偵查。在掌握大量証據的基礎上,10月18日,在廣州警方協助下,長沙警方在廣州將陳永洲抓獲。10月19日,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人民日報 》( 2013年10月31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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